
财产租赁合同(二).docx
4页财产租赁合同(二)出租单位:(以下简称出租方) 地址: 邮码: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址: 邮码: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 同遵守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将 (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第三条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根据国家规定的 (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 出租方交付租金 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 (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 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 方承担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 (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 (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 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 (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 (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 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不可抗力而造成 (租赁财产)的损环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 或赔偿的责任第八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 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 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项解决: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 日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