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管理规范及培训大纲要求.ppt
36页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管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管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管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管理规范及培训大纲要求规范及培训大纲要求规范及培训大纲要求规范及培训大纲要求•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应遵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开展业务工作•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是根据《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制定,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的培训、考核•《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的职责、条件、考核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第四条: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的职责•第四条 检验员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签署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第十条: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和监理证核发•第十条 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和监理证核发《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第十九条: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规发放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二)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农业机械驾驶证;•(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四)不公正处理农机事故; •(五)违法扣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六)依法收取农机监理费或实施罚款时,不开具统一收费或罚没票据;•(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八)推诿刁难、态度恶劣;•(九)伪造、变造、倒卖牌证;•(十)不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第五条规定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是农机化主管部门所属的承担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审验、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农机事故处理等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的执法单位,接受同级农机主管部门领导和上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第六条明确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工作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农业机械的登记和备案;•(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四)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证件核发和审验;•(五)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六)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七)农机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八)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授权的其它事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第十五条提出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配备检测设备的要求•县级及设区的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安全技术检测设备,以配备移动式安全技术检测设备为主《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第二十一条提出了农机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规范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应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和行业标准。
一、培训目标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学员熟知相关规定以及安全技术检验员的职位要求,掌握农机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具备正确使用农机安全检验设备能力,能够履行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职责二、培训对象二、培训对象•符合申请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资格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第七条 其他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熟悉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知识;•(三)掌握农业机械常识和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四)掌握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技能;•(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培训内容三、培训内容(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农业机械安全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法规•农业部令 第41号 、 第42号 第43号 、 第7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GB 16151.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拖拉机,GB 16151.5-2008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挂车, GB 16151.12-2008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和GB 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NY1644-2008《粮食干燥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NY1232-2006《植保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NY 346-2007《拖拉机驾驶证证件》、NY 347.1-2005《拖拉机行驶证证件》、NY 1371-2007《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证件》NY 347.2-2005《联合收割机行驶证证件》,NY 345.1-2005《拖拉机号牌》、NY 345.2-2005《联合收割机号牌》•2009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二)安全技术检验员职位要求•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熟练掌握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三)掌握正确使用安全技术检验装备(设备)的方法;•(四)具备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年以上;•(六)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四)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使用与维护 (五)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所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是指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损害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插秧机、铡草机等7种。
(六)实践操作四、培训方法四、培训方法•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理论讲授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五、培训时间•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小时;•安全技术检验员职位要求:0.5小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8小时;•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使用与维护 :2小时;•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 :2.5小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唯一性认定 :0.5小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外观检查:0.5小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运转检验 :2小时;•拖拉机制动性能台试检验 :3小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制动性能路试检验 :3小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前照灯性能、烟度、喇叭声级和转向盘的转向力、转向角的检验 :2小时;•理论考试 :2小时;•实践考核 :2小时;•总计:30小时六、培训组织和考核•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培训、考核,考核项目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个部分考核内容根据培训大纲和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确定,理论考试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实行闭卷考试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成绩评判实行百分制, 80分以上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