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江之星与锦江国际电子商务财务结算流程酒店操作指南.pdf
4页1 / 4 锦江之星和锦江国际电子商务结算流程锦江之星和锦江国际电子商务结算流程锦江之星和锦江国际电子商务结算流程锦江之星和锦江国际电子商务结算流程 一一一一、、、、 会员积分成本费用会员积分成本费用会员积分成本费用会员积分成本费用 1、 对账 ? 每月 8 日前各酒店的“可积分交易对账明细表”将公示于 JIMS 系统中的“客户联络中心-公共信息栏”内,供酒店进行数据核对 可积分交易对账明细表可积分交易对账明细表可积分交易对账明细表可积分交易对账明细表-锦江之星锦江之星锦江之星锦江之星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2012.06.01-2012.06.30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公司代码公司代码公司代码公司代码:::: 酒店酒店酒店酒店 ID 城市城市城市城市 酒店酒店酒店酒店名称名称名称名称 入住人入住人入住人入住人 房型房型房型房型 实际入实际入实际入实际入住日期住日期住日期住日期 实际离实际离实际离实际离店日期店日期店日期店日期 间夜间夜间夜间夜 可积分可积分可积分可积分总额总额总额总额 积分积分积分积分类型类型类型类型 新增积新增积新增积新增积分数值分数值分数值分数值 积分积分积分积分费率费率费率费率 积分积分积分积分成本成本成本成本 合计合计合计合计 ? 各酒店在每月 12 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至 hszx@jj- 邮箱, 12 日前无反馈,则视为确认对账金额。
? 12 日后反馈的差异,一律调整在下一结算周期 2、 开票 ? SSC 根据对账明细表中积分成本金额开具发票给各酒店 ? 加盟店:SSC 于每月的 30 日前将发票原件邮寄至各加盟店 ? 直营店(含集团内部托管酒店) :积分成本由 SSC 统一入账,酒店无需进行系统操作,因此,SSC 不再邮寄发票至直营店 3、 结算 ? 直营店(含集团内部托管酒店) :与母公司采取内部往来结算 ? 加盟店:在次月的 15 日前,将发票开列金额汇入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银行账号后附) 2 / 4 二二二二、、、、 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积分兑换房间的操作流程房间的操作流程房间的操作流程房间的操作流程 1、 酒店前台操作流程 ? 各酒店应将“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外客账账户进行管理 ? 客人离店,根据订单信息,将房费转至相应的外客账户 ? 加盟店:收到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的结算款后,核销外客账 ? 直营店:根据 SSC 收款的邮件通知在 PMS 中用支票方式核销外客账 2、对账 ? 每月 8 日前各酒店的“积分兑换交易明细表”将公示于 JIMS 系统中的“客户联络中心-公共信息栏”内,供酒店进行数据核对。
积分兑换交易明细表积分兑换交易明细表积分兑换交易明细表积分兑换交易明细表- - - -锦江之星锦江之星锦江之星锦江之星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结算周期::::2012.06.01-2012.06.3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公司代码公司代码公司代码公司代码:::: 酒店酒店酒店酒店 ID 城市城市城市城市 酒店名称酒店名称酒店名称酒店名称 入住人入住人入住人入住人 房型房型房型房型 实际入实际入实际入实际入住日期住日期住日期住日期 实际离实际离实际离实际离店日期店日期店日期店日期 间夜间夜间夜间夜 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积分兑换结算金额结算金额结算金额结算金额 合计合计合计合计 ? 各酒店在每月 12 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至 hszx@jj- 邮箱, 12 日前无反馈,则视为确认对账金额。
? 12 日后反馈的差异,一律调整在下一结算周期 3、开票 ? 对账完毕后,各酒店应根据 “积分兑换交易明细表”中的积分兑换结算金额开具抬头为“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发票,在每月 20 日前将发票原件快递至SSC ? 积分兑换房费不需开发票给客人 ? 若 SSC 在每月 25 日前未收到酒店的发票,则该酒店当月的结算款,顺延至下一结算周期 3 / 4 4、结算 ? 直营店(含集团内部托管酒店) :在收到发票的次月与母公司采取内部往来结算 ? 加盟店: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在收到发票的次月 25 日前,将款项支付给加盟店 三三三三、、、、 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电商电商电商电商”””” ))))预收保证金结算预收保证金结算预收保证金结算预收保证金结算 1、酒店操作 ? 客人离店,前台根据订单信息,向客人收取除电商预收保证金以外的费用,将电商预收保证金转至“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外客账户 ? 加盟店:收到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的结算款后,核销外客账。
? 直营店:根据 SSC 收款的邮件通知在 PMS 中使用支票方式核销外客账 2、 对账 ? 每月 8 日各酒店的“预付金结算明细”将公示于 JIMS 系统中的“客户联络中心-公共信息栏”内,供酒店进行数据核对 ? 各酒店在每月 12 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至 “yongjin1@jj-、yongjin2@jj-”邮箱,12 日前无反馈,则视为确认对账金额 ? 12 日后反馈的差异,一律调整在下一结算周期 3、开票 ? 各酒店应根据客人的实际消费开具全额发票给客人 4、结算 ? 直营店 (含集团内部托管酒店) : 预付金与母公司采取内部往来结算, 手续费由 SSC统一入账,因此手续费发票不再邮寄至酒店 ? 加盟店: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在对账的次月25日前, 将预付保证金款项扣除0.6%的手续费后的净额支付给加盟店, 并将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具的手续费发票邮寄给加盟店 ? 汇款账号 收款户名: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东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1001234619004640710 4 / 4 ? 发票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吴中路 259 号 5 楼 收件人:锦江之星共享服务中心档案收发组 联系:61276600*6043 ? 对账联系人: 积分成本及积分兑换房费联系人:柏怡娜 联系:61276600*6997 预付保证金订单核对联系人:王依萍 联系:61276600*6940 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妍 联系:021- 34765605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计财部 2012 年 6 月 12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