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二级学院(部)奖励性绩效.pdf
2页P @ § Ô Ô Î Û @ !ê §ÔÄ]ÅYºvòI Ôþ !J|Î t@EÄoG@E ·ÅoG@E|0 ! !各有关单位: 《二级学院(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意见》经学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认真讨论如对本《指导意见》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各单位先行整理,将书面反馈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 2013 年 1 月 2 日(星期三)上午 11:30 前提交到人事处(行政楼 311 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人事处邮箱:rsc@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二级学院(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校二级学院(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肇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的有关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1、 各二级学院必须贯彻落实 《肇庆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试行) 》精神,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2、二级学院(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必须经过本单位教职工充分讨论,报学校二级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后,提交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依照《肇庆学院二级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工作规程(试行) 》的办法操作,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
每年要公布每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明细情况学校将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专门帐户进行监管 3、二级学院(部)在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提留用于科研、教学等各类奖励的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 3%,提留的款项必须制定管理及使用办法,每年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款项的使用情况,其他项目不得提留 4、二级学院(部)正职在本单位取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1.6 倍,二级学院(部)副职在本单位取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1.3 倍,二级学院(部)管理、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如下: 本单位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本单位参与分配的总人数 5、奖励性绩效工资要体现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不能再以岗位津贴的形式简单化发放,以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肇庆学院 2012 年 12 月 29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