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排污费程序.doc
3页更多相关文档免费下载请登录: -中文 word 文档库征收排污费程序征收排污费程序本文档由【中文 word 文档库】 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本信息; 中文 word 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范文、教育、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 word 文档一、征收范围 本镇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部队、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者和个人(简称:排污单位)必须向市环保部门交纳排污费排污费征收实行市环保监理所及受委托的镇(区)环保分局分级征收,统一管理二、征收程序 1、排污单位向镇环保分局作排污申报登记,定期、如实申报排污设施、处理设施及排污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2、镇环保分局对申报表的资料、数据进行审查或到污染源现场调查复核,确定收费项目; 3、镇环保分局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收费标准,计算废水、废气、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污水、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应征收金额,填写缴费通知单,发出缴费通知书; 4、排污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指定银行(当地工商银行)交费如对通知书有异议,可向市环保监理所复议5、排污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缴费,又不提出复议或诉讼,属市级征收的,由市环保监理所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 。
催交无效,市环保监理所立案报市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 属镇级征收的,由镇(区)环保分局发出《限期缴费通知更多相关文档免费下载请登录: -中文 word 文档库书》 催交无效,由镇(区)环保分局报市环保监理所立案后交由市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 6、排污单位对处罚决定超过六十日,不复议或不起诉的;不缴纳排污费超过三个月,又不复议或不起诉的,市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递交有关资料 递交《排污申报表》或《第三产业排污申报简表》一份及水量使用证明四、征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2、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 3、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4、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 (其中污水收费标准改为执行国家环保、物价、财政调整的标准) ; 5、广东省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厅、经委《关于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的通知》 、 《关于开征污水排污费的通知》 ; 6、 《关于委托镇(区)环保办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的决定》和东莞市物价局、环保局《关于镇(区)环保办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办理期限 自备齐审批资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核准。
六、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窗口)办公地址:虎门行政小区 7 号,:85225055更多相关文档免费下载请登录: -中文 word 文档库本文档由【中文 word 文档库】 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本信息; 中文 word 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范文、教育、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 word 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