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doc
4页1 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一)笔迹检验案件在法官审理的涉及文检的案件中,笔迹检验案件的数量最多,影 响也最大,因为它能做到“人的同一认定”,直接认定书写人,所以鉴定结论较其它文 检案件的鉴定结论作用大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 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 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 其在工作中可能 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 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 收集被 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本、个人的记帐单、 借条、欠条、信件等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 书 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如果把别人的笔迹也当做被鉴定人的笔迹,就很可能把该 认定的人给否定了,导致鉴定结论的错误,出现错案去年12月,辽宁省某法院送来一 起笔迹鉴定案件,就是因为送检法官把他人的笔迹当作被鉴定人的笔迹样本,结果导致 鉴定结论出现错误,后来在复核时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 价值很高。
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但是,如果检材笔迹 可能 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 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 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 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2 相同,只是这些 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 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 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 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案后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较案前样本要差一些,因为如果被鉴定人懂得一些文 检检验的知识,或被鉴定人的警惕性较高,或是提取人暴露了收集笔迹的意图引起被鉴 定人的警觉,被鉴定人很可能对书写的笔迹进行有意的伪装变化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 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 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的笔迹样本,即实验样本,要由法官亲自收集如 果检材笔迹较多,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 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
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法官不能 有任何提示、引导或引诱,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提取人书写的内容书写,更不能让被鉴 定人照着检材抄写如果检材字迹可能是左手书写的,则要同时提取左手笔迹样本要 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 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 这在检验鉴定中十分重要我 们曾经受理过一起河北省某市法院送检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称合同上的落款签名是被 告书写的,但被告则否认此案经过三次鉴定, 都认定合同签名是被告所写此案送到 我中心后,我们认为该签名笔迹有一定疑点,但不能完全否定签名笔迹是被告书写的, 经研究后我们决定当面提取被告人笔 迹在提取时,我们询问原告,是否亲眼看见被告 在合同上签名,原告称是,问是怎样写的,原告称被告当时站着,合同垫在手臂上签的 名,我们让被告按照原告说 的姿势书写,结果无论如何也形成不了检材字迹出现的特征3 最后经过综合评断,我们出具了合同签名不是被告书写的鉴定结论,法院按照我们的鉴 定结论判决,原 告也认可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因为样 本笔迹再多,如果没有相同字、偏旁部首和笔画,同样不能检验。
收集的样本笔迹与检 材笔迹的字体、书写速度也要尽量相近二)印章印文检验案件 印章分为公章、专用章和私章(名章),是文件真实、有效的 重要凭证,印文在单位的文件、支票、合同及个人的有关材料上经常会用到,公章、专 用章印文也大都在工商局有备案样本,所以很容易收集印章印文样本的收集途径和方 法,与笔迹样本的收集途径和方法类似,不同之处是收集的重点不同印章印文要重点 收集发案时期的样本,一方面印章很容易更换,距发案时间太长的印文,很可能与发案 时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的法官一定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清楚同内容的印 章共有几枚,是否更换过,何时更换的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印章本身会发生一 定的变化,要了解印章的制作时间,是否经常使用,因为印章用久了会有磨损,有些笔 画会发生变化或缺损送检时最好将印章实物一起送来如果不能送印章实物,法官要 模拟检材印文的盖印条件盖印,尽量多做一些实验样本三)墨水、印油的时间检验案件 墨水、印油的时间检验是指两个方面,一个是要鉴 定墨水、印油的绝对书写(盖印)时间,即墨水、印油是何年、何月,或在哪个时间段被 书写或盖印在文件上的; 再一个是要鉴定墨水、印油的相对书写、盖印时间,即比较两 份文件或一份文件的两部分是否同时形成的。
墨水、印油的绝对时间检验一般不需要样 本;相对时间检 验,则需要收集 合适的样本:一要收集文件标称时间的样本,二要收集4 可疑时间的样本如果要检验文件笔迹的书写时间,则要收集与检验字迹墨水相同成份 的墨水字迹材料,墨水 成份不同,不具备可比性,不能检验同时要保证样本的保存条 件、形成条件要与检材基本一致印油的时间检验,目的是检验文件上的印文或使用印 油捺印的指纹 是何时形成的,同样要保证样本印油与检材印油的成份相同,保存条件、 形成条件基本相同四)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时间检验 可以用物理方法对印章印文、打印 文件、复印文件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即收集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历时样 本,从印文历时变化规律和留下的疵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特征变化来判断印文、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应该是在哪个时间段形成的,样本文件的时间密度越小越好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