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遗产继承协议书.doc
3页遗产继承协议书 1、遗产继承协议书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生,现住*遗产人(被继承人):***,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2、遗产继承协议书 继承人:***,被继承人之母继承人:***,被继承人之妻继承人:***,被继承人之女继承人:***,被继承人之*。
被继承人***于*年*月*日不幸去世(意外身亡),留下**股票**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存款*万元,价值*万元的家具及家用电器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经协商,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1、股票由**、**平均分配2、房产由**取得,**需向未取得房产的**、**、**各补偿**万元3、存款由**、**、**等*人平均分配,各得**万元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取得5、如有其他争议可通过协商处理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协议人签字:*********二OO*年*月*日3、遗产继承协议书 甲方:牛**,男,回族,19**年12月生,住址:*街34号院17号楼3—102牛**,男,回族,19**年6月24日生,住址:***厂宿舍楼11号楼1—102牛**,女,回族,19**年10月29日生,住址:**街一条4号5—402牛**,女,回族,19**年4月7日生,住址:**商业小区1—203乙方:刘**,女,回族,19**年12月25日生,住址:**街*工楼8号楼4—503甲方与乙方的母亲牛**为亲生兄妹,甲方之父牛*于2005年去世后留有位于**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私产房一套,其大女儿(乙方的母亲)牛**已于2007年7月16日去世,其对此套房屋所享有的继承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转继承的规定由乙方刘**因此享有。
现甲乙双方对**厂宿舍楼9号楼2单元202室如何分配,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放弃对**厂宿舍楼6号楼2单元202室所享有的继承份额二、乙方收到甲方给付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对房屋的公证和过户等各项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三、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后,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16000元整甲乙双方在到期后应当按时给付,不得拖延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各方应当认真遵守及履行,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后,即时生效4、遗产继承协议书 兹有浙江省临安市肇村村民吴小法,于2013年2月26日医治无效去世,因病期间无法清楚语言表达,未留下任何遗嘱吴小法,赵建容家庭共有财产如下:1、肇村吕家8号房产;2、肇村砖瓦厂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3、临安雄业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百分之二十五股份;4、临安彩霞印花有限公司总资产三分之一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对以上家庭共有财产有50%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的作为吴小法的个人遗产按继承法规定,由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继承吴小法配偶赵建容女儿吴颜、儿子吴彬都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原则上三人继承份额相同,经协商决定:女儿吴颜、儿子吴彬放弃继承,故吴小法遗产不予分割,以上所列4项财产均归赵建荣所有。
吴小法生前个人债务由遗产继承人赵建荣偿还,但以吴小法个人遗留的财产为限承担,吴小法与赵建荣共同债务由赵建容偿还此协议一式五份,各继承人签字后生效,对吴小法个人遗产的处分以此协议为最终处理协议三方签字处:见证人签字处:2013年5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