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docx
4页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税收流失探析近年来,金融企业抵押贷款的业务量不断不断增加,在清收 不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情况极为普遍,尤为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 税问题也较为复杂由于企业对有关掌握不准或重视性不高,极易造 成以物抵债环节税收流失严重,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并 切实加以解决一、抵债资产税收流失的具体表现(一)金融业务企业收回抵债资产,绝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而是将抵债资产做帐外经营金融业务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应冲减投 放资金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将清算所得计入当期经销利润但我们 在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处理以物抵债中所业务的过程中曾,一方 面不妥善结算已收回利息,漏交营业税;另一方面不以公允价格结转 经营成本,甚至长期以不良贷款或呆滞贷款应收,造成经营成果偏颇, 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收回的抵债房屋不缴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金融产业企业收回的抵债房 屋,包括居民住宅生产和生产办公区,除房产闲置不用或租税确有确 有困难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除以上两种 情况外,均应以抵债价值作为房产原值,按照自有房产申报缴纳房产 税。
但是,多数企业收回抵债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列入“其他资产”科 目,不在“固定资产”帐核算,导致偷逃房产税三)金融行业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自用,长期在“其他资 产”科目挂帐,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不缴房产税目前, 金融行业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书面抵债协议为 依据,而产权转移的确权手续却不能及时办理或者因故不予办理,当 金融企业将收回的房屋作为营业用房时,常常以产权未确定为由长期在“其他资产”挂帐,不适时增加固定资产,不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对于这部分房产的装修改造费用,大多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如前所述造成少缴纳房产税此外,由于摊销期较管理费用期短,也影响了金融产业企业当期损益,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四)保险业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对外出租,将收回的租金冲减贷款本息,不缴纳租赁业营业税和房屋租赁房产税由于金融企业均采用微机记账方式核算,而金融企业的警务人员微机帐与我们税务人员相对熟悉的传统纯手工帐有较大的区别,加之利用内存模块查帐是我们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提高的现今方面,造成税务局稽查的难度较大,对偷税行为形不成有效的震慑五)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金融资产资产再销售,发生了产权转移,而不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21] ( 16)号文第2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手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但由于金融企业处理抵债资产时不按要求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造成该环节的税收流失目前金融企业处理抵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委托专业机构拍卖和竞拍金融企金融及自己对外销售两种前者竞拍后由拍卖机构出具专用票据,金融企业不需提供和交纳税金而对于后者的情况,房屋和土地产权的转让受让确权,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不需要税务机关的正规发票,只凭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即可办理业权转移手续由于存在可以不开具正规发票的空间,未能够有效的发挥发票的“以票管税”的作用,造成了金融企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偷税的可能六)金融企业收回的据为己有资产(不动产和土地)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理前,不申报交纳土地使用税与前面所述缴交不缴纳房产税的原因一样,金融企业多以“其他资产”产权相关手续未办理为由,不申报缴纳所占用抵债资产的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土地或抵债房屋所占用的屋宇土地,在处置之前未改变用途且符合政策性减免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报经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减免;凡未经批准减免税的,应如实申报申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七)借贷双方签订的以物借款抵债资产契约不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2021] 国税发 30 号文规定,“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债资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但是,由于税务机关缺乏税务局有效的探头手段、企业纳税意识差等原因,借贷双方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时备忘录很少缴纳印花税二、加强金融企业以物抵债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一)完善金融企业纳税申报资料建议在建议金融民营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资料中,增加《其他资产增减情况弁》设置该表能够详细反映以物抵债资产再次出现时间、抵顶的贷款本息投资金额、抵帐不动产或覆盖面积土地占用面积、对外出租出售情况、应缴纳公家机关各税等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征管单对金融企业应税资产的管理二)完善金融企业“地方三税”税源普查制度当前,税务管理工作机关使用的《地方三税农村基层普查表》是多年来一直沿用下来的表格,不分行业,格式一致,统计文句比较简单,已不能满足准确、及时反映地方三税税源真实状况的要求建议应区分不同行业分别设置《地方三税农村基层普查表》以金融企业为例,普查表中应分别统计“其他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值与面积、增减变化、应纳房产税和土地冶县。
三)建立和完善源泉控管网络针对金融企业以物抵债资 产处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发票管理漏洞,应尽快在当地拍卖机构、房产 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建立委托代征机制对于拍卖的应税房 产和土地,委托拍卖机构代征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在 产权转让环节,强调必须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必需的“销售业务不 动产专用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方可办理确权手续四)提高税务稽查部门的微机查账水平,尽快扭转当前不 利用被查单位会计软件进行查帐的被动局面通过提高税务稽查质量, 发现和纠正金融企业的税收缺失缺陷,降至以查促管的目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税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 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 软件产品内控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 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首先要落实微机记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核算软件 备案制度;其次应重点组织纳税稽查人员和的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 管理人员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利用会计软件进行稽查和纳税的 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