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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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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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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莲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情 况 汇 报市审计组:近几年来,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大建设力度,建设了一批保障性住房,并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目标任务情况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2014 和 2015 年分配我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别是:2014 年保障性住房 560 套,棚户区改造安置 730 户,租赁补贴 508 户;2015年保障性住房 560 套,棚户区改造安置 768 户,租赁补贴 508户二、任务完成情况1、2016 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 51021㎡2、2014 年和 2015 年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情况2014 年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任务数为 560 套,实建9 栋 552 套,建设地点为:319 国道大地制药厂对面,总建筑面积为 28288.43㎡,总投资金额为 4200 万元该工程由江西中煤计院设计, 通过公开招标一标为江西恒一建设有限公司、二标为井冈山博达公路施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份开工,2015 年 5 月主体竣工,现完成投资 2448 万元。

      目前,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等手续,即将投入使用2015 年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任务数为 560 套,实建数为 437 套,小区名称为:富锦小区,分两期实施,建设地点为琴亭镇曙光村、南门富锦小区一期总建筑面积 35276㎡,计划总投资 9216.14 万元,该工程由江西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通过公开招标一标为江西省林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标为江西顺荣开发有限公司、三标为江西荣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由2015 年 10 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投资 1540 万元由于该项目地质复杂,发现地下溶洞,处理溶洞工艺技术复杂,工程增量比较大,工期相应延长富锦小区二期总建筑面积 5794㎡,计划总投资 612 万元,由江西中煤建筑规划设计院设计,经公开招标由江西琅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由 2015 年 8 月开工建设,现主体已竣工完成投资 503 万元目前主体已经完工,正在组织配套设施建设,即将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投入使用3、2014 年和 2015 年棚户区任务完成情况2014 年我县棚户区任务数为 199 户,均属于货币化补偿,现已全部完成2015 年我县棚户区任务数为 730 户,其中 642 户为货币化补偿,现在已经全部签订完补偿协议,补偿款正在陆续拨付中,88 户为实物安置,其建设在富锦小区一期,现正在紧张施工中。

      三、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它是由政府负责组织建设,以实际成本价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建设示范工程一方面提供大量的住房供给,另一方面也能够平衡住房的市场价格,抑制房价的过度增长,缓解住房市场的压力,进而使得住房资源在分配的过程中更加公平、合理,促进了住房资源配置的优化,也满足了很多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总之,政府保障性住房供给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了显著效果,社会效益方面实现了跨越自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建设以来,我县组织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不仅让 户城镇家庭住上了新房,改善了住房条件,而且在拉动投资、改善内需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凸显出巨大的正面效应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经济效益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我县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几年来我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减免收总额达 700 万元上缴税费 1010 万元五、我县的主要措施和做法(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强化督查,确保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大战略决策的真正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重视,认识到位,统筹协调,凝聚合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县委、县政府历年来都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放在了“十项重点民生工程” 的重要位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多次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地进行调研,现场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见,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琴亭镇、县林业局、海潭垦殖场、县房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莲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设立机构,完善体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困难多、资金压力大,为了确保有人管、有人干,我局组建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县政府对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向市政府递交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我局向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状,我局对每个项目任务节点、质量安全、建设期限、开竣工日期等责任明确到人,以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心。

      四是建立机制,强化督查我局根据保障性住房的法规政策,制定了一系列的督查制度将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督查事项实事求是地接受住建部、住建厅和市局保障办以及县人大、县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县保障办每周上报一次工程进度,每月召开一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二)想真法、出实招、创新路、抓住关键,强力突破制约瓶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有三个问题必须解决好,一是前期手续办理的快与慢;二是项目用地准备的早与迟;三是建设资金筹措的多与少这三个问题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难点和关键点,抓住了关键,破解了难点,这三个问题到了位保障房的建设就会顺利推进我们的做法是:1、前期手续办理实行联审联批,建立“ 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县政府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要求相关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随报随审随批,土地、发改、建设等手续如需向上级报批的,由主管部门向上协调,限期办结2、项目用地实行超前谋划、优先保证、存量为主、择优供给土地、发改、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提前对接,早谋划早启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对安居工程项目用地,住建局规划科锁定到地块并标注到地图,土地部门落实到供地。

      二是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为了保证项目用地优先得到解决,县政府决定实行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没有落实的地方,其他商业性开发用地一律停批,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的快速解决三是优先从存量土地中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从存量土地中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避免报批周期长,有效地保障了项目建设的工期3、建设资金实行多方面参与、多渠道筹措、多层次保障一是确保国家和省支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土地出让收益 10%足额用于保障房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该减的减、该免的免,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资金三)严格把关,狠抓质量,追求品位,确保保障性住房“占地不多环境美,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好”一是选好建设地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坚持好区位、好位置、好地块,以保证保障房入住群众生活方便,交通便利,环境宜居二是搞好设计按照国家规定的面积标准进行项目套型设计,在设计中注重突出经济性、实用性,对户型面积、装修标准、配套管线等进行科学设计,确保项目具备基本的使用功能三是保证质量把保障性住房质量作为项目生命线,建立完善和创新监管机制,实行更加严格的质量监管。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严格现场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各种建筑材料实行严格的入场审验,定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公布,工程竣工实行严格的分户和分项验收四是公开项目信息将项目名称、位置、开竣工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单位、套型面积等向社会公布,设置永久性标志牌,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五是注重功能配套把项目的配套建设、功能完善放在突出位置,将与项目对应配套的给排水、公交、学校、垃圾中转、绿化、亮化、美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从规划、设计开始,就统筹考虑,严格把关,力争让入住群众放心满意四)落实政策,规范秩序,阳光操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正一是把政策交给群众我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标准、程序等政策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监督落实二是建立了申请、审核、复核、轮候等制度对保障房分配实行严格的“三审三公示”程序,社区、民政、乡镇政府、住房保障等部门层层把关,坚持全程公开,阳光操作,确保该享受的一定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享受三是严肃查处违规现象针对保障性住房申购中出现的一些不符合购买或分配条件、弄虚作假骗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情况,我局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清查清理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初步认定;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对现行的《莲花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莲花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莲花县新市民公寓管理规定》等进行修订完善,结合实际制定《莲花县保障性住房“三房合一”暂行办法》重点完善了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核、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等内容,增加了公安交警、人事劳动、税务等方面信息的审核,从源头把关,使保障性房源真正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秩序规范,持续发展五、遇到的主要问题(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难以核实: 对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由于我局条件限制,无法核实,特别是“人均收入”更是难以核实,只凭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导致有隐瞒收入者获得保障性住房租住资格或领取租赁补贴资金现象二)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不愿意配合,还存在就地安置思想三)保障性住房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滞后,主要原因是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足,不能满足居民正常需求六、下一步工作建议鉴于今后一段时期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较重,我县将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积极探索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持续发展。

      同时建议:1、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任务越来越重,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议成立住房保障中心,核定机构编制,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办公经费,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问题2、拓宽融资渠道,灵活使用资金.为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计划整体有序推进; 建议切实调动政府与社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和落实建设配套资金, 棚户区改造可以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行,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各类资金打捆使用,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3、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得到大幅度提高,归集资金逐年增加,为发挥和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作用,建议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进一步完善进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网上监控平台,提高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断完善廉租房的网上准入、退出和互换机制,确保“ 易进易出”,便捷管理同时也可为廉租住户的特定需求提供互换信息和互换服务莲花县保障性住房办2017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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