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醉药品处方开具管理.docx
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麻醉药品处方开具管理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规定 为模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好,根据《处方管理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文件规定,特制定医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管理规定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 住院患者 由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逐日开具处方、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门诊患者 由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①普遍门(急)诊患者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②需长期使用者(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首诊医师亲自诊查、建立病历(病历中应当留存以下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其到医务部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后,才能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 由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调剂 注:对于需要更加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 上医院住院病人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2年2月12日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