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1)(315页DOC).docx
318页……………………………………………………………最新资料推荐…………………………………………………国际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徐冬根 主编内容简介 本著作以法律为视角,对国际金融领域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第一章主要研究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对特许协议的内容、性质作了理论上的分析,并以我国法律和客观环境为背景,依次对外汇管制、外汇汇兑和外汇汇率的法律问题作了详尽地分析,并提出了若干对策和建议 第二章系对BOT方式及其融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其中包括BOT投资方式的基本内涵、特点和法律关系、特许协议的结构和法律特征以及BOT投资方式中的融资问题,对BOT投资方式在中国运用的障碍及解决方案提出了独特的见解 第三章主要针对国际融资担保的法律问题,包括保证法律关系、银行担保、抵押担保、股票质押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抵押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了剖析,对完善我国的涉外担保制度提出了建议第四章为国际投资银行体系的法律问题,主要探讨了投资银行的定义及其法律制度的产生原因,同时还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合之研究及对构建我国投资银行体系的启示进行了比较研究,考察了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银行的现状,对我国的证券经营机构从法律上进行了分析,文章就构建投资银行体系提出若干应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对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探讨了世界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国际化发展及其主要成果与特征予以详细评介,从法律角度论证了我国建立金融期货市场的必要性,提出了我国推出和发展金融期货交易的策略及立法建议,同时还对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和监管体制和立法问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看法和建议 第六章为国际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问题本章着重对金融衍生工具之法的观念及其法律特征进行了研究,通过具体案例剖析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责任承担判定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比较的方式对金融衍生市场的法律监管进行研究,对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立法现状、发展战略、市场监管体系、监管措施、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第七章主要涉及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问题,对政府主导模式提出质疑,并提出法律主导模式的命题,同时对法律在国际金融中心建立中的地位与作用,法律发挥主导作用的可能性进行了理论上论证和实证分析,对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立法指导原则、整体规划、以及现阶段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点立法领域进行系统深入研究 目 录第一章 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产生背景 二、项目融资的定义、要素和特征 三、项目融资的具体形式第二节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公司法问题 一、项目公司形态的决定因素 二、法人型公司与中外合资企业 三、非法人型公司与中外合作企业 四、几个公司法问题第三节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合同法问题 一、项目融资中的合同轮廓 二、项目融资的核心----特许协议 三、可贷性及信贷协议 四、项目融资的风险及其克服机制第四节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金融法问题 一、外汇管制法律问题 二、证券化及其法律问题第五节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若干公法问题 一、项目融资中的政府角色二、 政府保证三、社会管理权问题第六节 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环境法问题 一、环境问题与项目融资的实质性联系 二、我国项目融资中环境问题的成因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述评 四、“环境污染所”的法律分析 五、我国的法律对策第二章 BOT方式中的融资法律问题第一节 BOT概述一、 BOT投资方式的基本内涵二、 BOT投资方式的变通形式三、 BOT投资方式的历史发展及其在世界各国的运用四、 BOT投资方式的特点五、 BOT投资方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比较六、 BOT投资方式的经济学分析第二节 BOT投资方式的法律关系分析一、 BOT投资方式涉及的主体二、 BOT投资方式主体间法律关系分析三、 BOT投资方式的政府监督问题第三节 BOT投资方式的核心文件─特许协议一、 BOT投资方式涉及的法律文件二、 BOT投资方式的合同结构三、 特许协议的法律问题第四节 BOT投资方式涉及的风险一、 BOT投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介绍二、 风险承担与风险避免三、 BOT投资方式中的政府保证问题第五节 BOT投资方式中的融资问题一、 BOT投资方式的融资渠道二、 BOT投资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研究第六节 BOT投资方式在中国的运用的障碍及其解决一、 BOT投资方式在中国的运用二、 BOT投资方式在中国的运用的难点问题三、 BOT投资方式在中国的运用的对策四、 在我国运用BOT投资方式应解决的有关问题第三章 国际融资担保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保证法律关系一、 保证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二、 保证关系的建立及其与主合同的关系三、 保证人的资格四、 保证人的民事责任五、 保证的其他有关问题第二节 银行担保一、 银行担保的含义二、 银行担保的特殊形式:凭要求即付担保三、 财团担保四、 国际商会第325号出版物:担保同意规则第三节 抵押担保与股权质押一、 抵押权的法律属性二、 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与清偿范围三、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四、 特殊情况下抵押权的实现五、 选择抵押物的诀窍六、 房地产抵押物的法律特征七、 股权质押第四节 其他有关担保方式一、 备用信用证二、 安慰信三、 浮动担保第五节 抵押担保合同一、 结构框架条款二、 权利义务条款三、 费用承担条款四、 抵押物条款五、 抵押文件条款第六节 我国有关对外抵押担保的法律问题一、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二、 对外信用担保操作程序举凡三、 对外融资担保的法律框架四、 对外信用担保案例分析五、 我国担保制度的完善第四章 国际投资银行体系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投资银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投资银行的定义 二、投资银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二节 投资银行组织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一、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二、投资银行的功能 三、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 四、投资银行与相关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区别第三节 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合之研究及对我国构建投资银行体系的启示 一、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合之历程 二、两种模式及模式之争 三、对我国的启示第四节 构建我国投资银行体系主要法律问题研究 一、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现状 二、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开展现状 四、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现状之法律分析 五、构建我国投资银行体系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能性 六、从投资银行角度考察在我国开展并购业务的法律障碍及应采取的对策〖 七、构建我国投资银行体系的若干具体措施第五章 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分析一、 金融期货交易的由来与发展 二、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含义第二节 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规制 一、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二、 国际金融期货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 世界主要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与立法 一、美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与立法 二、日本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与立法 三、英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与立法 四、香港地区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与立法五、 世界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国际化发展第四节 国际金融期货交易场所及其法律制度 一、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性质与功能 二、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依法设立与组织机构 三、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规章制度第五节 关于我国建立金融期货交易市场的法律思考 一、我国期货市场的兴起与立法 二、我国建立金融期货市场的必要性 三、我国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策略 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模式选择与基本制度 五、关于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立法建议第六章 国际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金融衍生工具之法观念 一、金融衍生工具之概念 二、金融法制对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发展的影响 第二节 金融衍生工具之法律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法律特性 二、主要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法律特征 第三节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责任承担判定 一、加拿大和英国关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责任问题的相关案例简介 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责任承担判 第四节 金融衍生市场的法律监管问题 一、 金融衍生市场的既存监管模式 二、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监管之必要性探讨 三、金融衍生市场法律规制之发展 第五节 关于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之运用及其法律思考 一、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之运用和立法现状 二、对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市场之法律保障的思考第七章 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对政府主导模式的质疑与法律主导模式之假设的提出 一、国际金融中心的两种产生模式二、 对政府主导模式的分析和质疑三、 对政府主导模式的修正--法律主导模式之假设的提出第二节 法律在国际金融中心建立中的地位与作用 ── 对法律发挥主导作用之可能性的理论论证 一、法律与社会发展 二、法律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法律在国际金融中心之诸因素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节 对法律发挥主导作用之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实证分析 一、自然形成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启示──对法律作用的实证分析之一 二、国家(地区)建设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启示──对法律作用的实证分析之二 三、以法律为主导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第四节 对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法律主导模式的系统剖析 一、对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法律主导模式的静态剖析 二、对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之法律主导模式的动态剖析 三、政府在法律主导模式中的定位与作用第五节 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立法指导原则 一、明确行政机构的立法权限 二、立法的整体规划 三、立法的适度超前第六节 现阶段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点立法领域第一章 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第一节 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
至1997年,我国发电装机总量已达2.5亿千瓦,交换机总量达1.1亿门八五”期间,铁路正线铺轨总里程11344公里,高速公路增加了4083公里港口、铁路、民航、城市道路等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李鹏《政府工作报告----一九九八年三月五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载《人民日报》 1998年3月21日 但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还不协调,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例如,我国百人拥有率仅为6.33,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铁路营运里程不足6万公里,中国的670个城市中缺水严重的有300个 张晓强《基础设施:不可避免的投资多元化》 载《开发区导刊》1997年9月 我国自八十年代初便开始利用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电力工业为例,自1979年开始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起,至1993年,我国政府已经签订了将近14.33亿美元的外资协议从世界银行、日本、美国和其他国家共有贷款10.48亿美元,用于63个发电厂、核电站和国家电网等项目,总设计装机能量达四千万千瓦,其中31个项目已经投入运营,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