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卫生防疫分类标准.doc

1页
  • 卖家[上传人]:mg****85
  • 文档编号:37180670
  • 上传时间:2018-04-08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4.50KB
  • / 1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发放一、二、三、四类医疗卫生津贴范围 (供参考)一类: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工作的;专职从事麻风病防治和科研工作的;专职从事烈性传染病诊治和科研工作的;在传染病院、结核病院(所)专职从事太平间工作和病理解剖工作的二类:在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结核病防治院(站、所)以及综合医院、疗养院 (所)专设的传染病科、精神病科、结核病科工作的;以及专设的肝炎门诊、胃肠道传染 病门诊工作的;专职从事放射性质保管、监测工作的;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的(包括肿瘤病院、科的放疗 人员) ;在职业病防治、药品检验分析、生物制品等单位中专门在强毒、强菌室内工作 的;在一般医疗机构的太平间从事专职工作以及医学院校(专业)专职从事尸体保 管、解剖等工作的三类:专职从事血吸虫等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专职从事超声波、激光、高压氧仓诊治工作以及口腔科接触汞等有毒物质的;专职在医院病区直接处理污水污物及洗涤病人污染衣物工作的四类: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专职从事急诊抢救室、急救站、化验科(室) 、病理科(室)工作的;专职从事中药加工和专职从事劳动卫生接触粉尘严重的 除上列专职人员外,其他临时参加上述现场工作的人员,也可以分别享受各类 医疗卫生津贴.。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