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用工管理规定.docx
7页公司用工管理规定为规范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明确用工责任,保障用工单位及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一、 用工总原则1、 公司用工由人力资源部总统筹协调管理,各下属用工单位落实各项 职责,遵循“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 各外部分公司根据自身用工需要,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可按 计划就近开展新员工招聘工作,并代表公司与之签订用工合同,纳入本分 公司人事管理,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除公司统筹调配外,原则上外部自 招员工不得申请调入本部分公司3、 公司用工统一为机电合同工,原参与中石化改制分流的员工简称改 制员工,其他改制分流后新招员工为非改制员工4、 公司所有用工均签订相应用工合同,购买相应社会保险二、 员工招录管理1、 新员工招录坚持专业对口(或相近)、择优录用的原则2、 招录新员工时应当如实向应聘人员说明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 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护、社会保险、规章制 度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 务相适应的劳动能力3、 应聘人员有权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司根据用工要求对应聘人员 提供的相应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面试。
4、 招录新员工,须满足下列条件:1) 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7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熟练工男性 年龄在40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有特殊技能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 身体健康(无碍工作疾病,无职业禁忌、传染性疾病);3)应聘人员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证等 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熟练工 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5、 招录程序及审批权限按发布信息、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公司领导审批(外部自招 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公布预录结果、培训试用、体检、考试考核(必要 时可采取动手操作考试)、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6、 试用期相关规定熟练工的试用期为1 — 3个月;应往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 期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应予淘汰;预毕业生的培训实习与试用期合并安排, 直至正式毕业时结束7、 试用期满上岗考试及格、体检合格,用工单位考核为良好及以上者, 经公司审核批准,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8、 公司本部所属分公司的用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招录手续外部 分公司根据用工需要,根据以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自主招录,并及时 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9、 被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开除、除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公司范围内 重新招录三、劳动合同管理1、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 约,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3、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 个阶段,第一个合同期为一年,第二个合同期七年,第三个合同期为无固 定期限外部分公司自招员工自行组织合同签订与合同管理工作4、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根据用工需要,在合同到期 一月前,征询员工意见,并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合同性质及期限;2)工作 内容和工作地点;3)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4)工作时间 和休息休假时间;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 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 任等。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还可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培训赔偿、保密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6、 公司用工合同共分为三种类型1) 正式劳动合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基本社会保险2) 临聘劳动合同:当岗位具有较强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且劳 动者主动申请自行缴纳社会保险时,签订临聘劳动合同,由分公司聘用和 管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 岗位合同:当出现如下两种情况用工时签订岗位合同书,一是与原 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且由原单位负责缴纳社保的,如临时招录的停工待 业熟练技术人员等;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进入公司的劳务人员,如由 兴长集团公司、岳阳市劳务劝业公司派遣至我公司的员工7、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且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6) 盗窃公司(含同事、业主)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影 响很坏者;7) 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8) 打架斗殴,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影响极其恶劣者;9)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10) 不经请假,或未获批准,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 旷工20个工作日以上者;11) 造谣生事、泄露机密酿成公司重大事故,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8、 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实习试用期员工提前 三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分公司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 字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外部分公司自招员工由分公 司审核批准后在当地办理,本部招录员工外派期间辞职的,辞职报告同时 须经在岗位单位与在册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当地办理9、 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续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书文本,公司至少保存三年备查U!1、试用(或预录实习)期员工员工自到公司报到之日起,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缴纳工伤保险当地不接收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业务的外部分公司,可申请 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本部(岳阳)办理2、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员工与公司总部或驻外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原临聘工伤保险转为在职工伤保险,同时,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 保险,外部分公司自招员工自行在当地为其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从通过公司初级工技能鉴定的次年4月起开始缴纳3、 与公司签订岗位合同的员工1) 在岗位合同签订前须向公司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书及社保缴费证 明等材料。
2) 由用工单位负责为其申报缴纳工伤保险4、 与公司签订临聘劳动合同的员工1)各分公司临聘用工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公司要求各单位 将厨房劳务、保洁劳务、门卫保安、临时项目劳务等采取整体外包、劳务 分包或劳务派遣等模式,以降低公司用工风险确因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条件不具备而雇用临聘用工时,原则上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特殊情况 经批准延长后不得超过5年(确因岗位需要的熟练技术人员不受此限制); 男性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大于55周岁2)用工单位在3个月内对临聘员工经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由本人提交社保个人缴纳承诺书后,签订临聘劳动合同临聘员工薪酬由基本 工资、绩效工资、企缴社保费等部份组成,其中企缴社保费不得少于当地 最低社保缴费标准每月当事人的签领记录及承诺书由用工单位长期留 存,中途辞职的延期保留三年以上3)由用工单位负责为其申报缴纳工伤保险4)除特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外,未经批准,公司本部各单位不得 自行聘用临聘用工,所需临聘用工由用工单位向经营开发部申请,由具有 相应资格的劳务分包或劳务派遣单位提供5、分包商劳务管理1) 公司所有分包商都必须先经经营开发部审核备案2) 接纳分包商的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其分包商资格、劳务人员的劳 动合同、体检合格报告、缴纳工伤保险凭证等资料,并将变更情况每月报 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员工档案及其它管理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并管理人事档案,公司本部员工由人力资源 部主要负责,外部分公司自招员工自行负责2、 纳入个人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籍档案、个人应聘登记表、新 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入职体检报告、试用期满及合同期满考核表、劳动 合同书、员工履历表、个人奖惩资料档案等相关资料3、 经公司批准的正常辞、离职人员,原学籍档案可以转移,原则上 进公司后的新建档案不予转移4、 住房、劳保等管理1) 住房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住房商品化公司为本部单身员工 及外部员工提供基本住宿条件2) 公司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 品原则上公司每两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工伤、 职业病就诊或住院按岳阳市工伤管理中心(外部分公司按参保地)的有关 规定执行3)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 定为准,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岳阳长炼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