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市高危儿筛查制度基层培训制度儿童健康质量管理制度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docx

6页
  • 卖家[上传人]:m****
  • 文档编号:547850519
  • 上传时间:2024-04-06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23.86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市立医院临床医务制度三甲评审复评审修订版资料目录:市高危儿筛查制度基层培训制度儿童健康质量管理制度类别全院制度—辖区管理编号XQGL-1-022名称市高危儿筛查制度生效日期今年-01-15制定单位儿童群体保健科修订日期今年-01-01版本第6版一 制定目的为规范高危儿筛查工作,提高高危儿早期识别,减少残疾儿发生,特制定该制度 二 适用范围市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早期发展中心)三 主要内容1 按照《市高危儿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2 高危儿是儿童健康随访的重点人群,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高危儿筛查工作的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及工作评价3 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对高危孕妇分娩的新生儿进行20项神经行为测试,≤35分者纳入高危儿门诊管理4 凡在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NICU)住院治疗出院的新生儿,均按照高危儿进行管理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高危儿筛查工作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新生儿随访时,通过询问家长或查阅母子健康手册,筛查确定高危儿;在常规健康体检时发现的神经运动发育迟缓、营养不良等婴儿亦纳入高危儿管理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筛查出的Ⅰ类高危儿童,填写高危儿登记簿,给予登记管理。

      对筛查出的Ⅱ类、Ⅲ类高危儿分别转诊至区级、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同期在儿童0到6岁期间,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进行健康随访8 妇幼保健机构定期组织开展高危儿筛查业务培训,推广适宜技术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统一要求的途径及时报送高危儿基础信息高危儿筛查登记簿记录完整,做好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8届第33号)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妇幼发[2015]54号)3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4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5 《市高危儿管理规范》(试行)(2017版)6 《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2017年)7 《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2017年)8 《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今年-2025年)类别全院制度—辖区管理编号XQGL-1-023名称基层培训制度生效日期今年-01-15制定单位儿童群体保健科修订日期今年-01-01版本第6版一 制定目的规范我市儿童保健业务管理,提升基层人员技能水平。

      二 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儿科、儿童保健科人员三 主要内容1 时间要求: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2 培训对象: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儿童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人员3 培训形式:以集中面对面培训为主,线上培训为辅4 培训内容:4.1儿童健康服务相关专业知识;4.2国家、省、市有关儿童健康新政策;4.3各区(市)儿童健康服务工作中的常见及疑难问题;4.4新知识、新技术 5培训要求:5.1年初制订对基层人员培训计划,阐明培训目的、对象、形式、时间5.2市级培训由医院儿童保健部统一组织部署,各区(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辖区相关人员按时参加5.3医院儿童群体保健科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培训日程,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等内容5.4每次培训结束,及时规整资料,如培训通知、人员签到、授课内容、影像资料、培训小结等,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不断提高培训质量5.5大型培训需要其他科室或部门配合时,应提前召开部署会议,统筹安排工作任务,保障培训有序进行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8届第33号)2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妇幼发[2015]54号)3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4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5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6 《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今年-2025年)7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今年-2030年)类别全院制度—辖区管理编号XQGL-1-024名称儿童健康质量管理制度生效日期今年-01-15制定单位儿童群体保健科修订日期今年-01-01版本第6版一 制定目的规范我市儿童健康管理,提升全市儿童健康服务工作质量。

      二 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儿科、儿童保健科人员三 主要内容 1 受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在保健科的指导下,儿童保健部负责全市儿童健康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拟定儿童健康质量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2 成立辖区儿童健康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设置组长及成员,按照计划开展全市儿童健康质量的督导与评价3 根据各质量管理小组年度计划,年初统筹并制定每季度质量管理督导重点,抽取专家组成员具体实施4 督导人员经过深入查看和调研,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管理质量第一手资料,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问题追踪,提升儿童健康质量管理服务水平5 核查辖区内各妇幼保健机构是否建立儿童健康服务质量的督查制度,以及督查工作的落实、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效果6 每季度对辖区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撰写季度督导报告并上报给保健科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8届第33号)2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妇幼发[2015]54号)3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4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5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6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10号7 《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今年-2025年)8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今年-2030年)。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