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精编.docx
13页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项目背景 2022年7月,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22〕35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虚拟环境和实体环境协同融合”和“建立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的技术、产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重点行业融合应用”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由于其突出的高沉浸感、高带入性等技术特点,可广泛应用于教育、军事、医疗、娱乐、文物保护等行业领域针对相关应用领域不同的特点,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有助于辅助提高性能甚至开启全新展现方式的作用;与此同时,相关领域对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要求也进一步促进虚拟现实相关技术发展制定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国家标准,填补我国在虚拟现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空白,对于引导行业良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是当前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2、任务来源 2022年7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22]77号)文件,《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被正式准立项。
本标准为自主制定标准,计划编号为20221076-T-469,归口单位为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由全国信标委图形图像分委会(SAC/TC28/SC24)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标准工作组起草,由北京理工大学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编制 3、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上海乐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鸟看看科技有限公司、宏达通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掌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等 4、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涌天、刘越、王聪、翁冬冬、程德文、郭玫、梁勇、何正安、马珊珊、何川、吕铁汉、党少军、赵大川、迟小羽、崔珊珊、李芳、周珏嘉、王西颖、孙其民等 5、主要工作过程 a)2022年7月27日,全国信标委图形图像分委会(TC28/SC24)虚拟现 实与增强现实标准工作组会议在北京理工大学举行按照虚拟现实头 戴式显示设备标准需求,工作组从专业技术角度确定了本标准的具体 编写单位,同时拟定了标准起草工作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思路和 标准编制原则。
b)2022年7月27日,讨论形成《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 用规范》(草案)做了如下处理: ——对设备分类、性能指标设定等问题展开讨论 ——向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上海乐相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移动研究院、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鸟看看科 技有限公司、宏达通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腾讯、 深圳市掌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暴风魔镜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作 组成员单位征询意见 ——编写专家组在综合各方反馈意见后形成《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 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草案),内容包括标准名称、虚拟现实 头戴式显示设备的分类、本规范涉及的专业术语及术语解释、本规 范涉及的英文缩写、本规范涉及的每一种分类设备的参数及参数定 义、关键参数的测量方式等要求,用于指导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 备标准的编制工作 c)2022年10月2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召开讨论会,针对《信息技术虚拟 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草案)进行讨论 ——标准旨在明确统一的参数定义及测量方法,标准必须确认具体 的参数数值范围,参数范围由各单位会后反馈并汇总。
——对试验方法增加的项目进行讨论,并对讨论后新增加的试验方 法明确负责单位 ——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决定针对有争议的问题,各单位会后给出反馈意见进行文字补充 ——对已有测量方法的改进进行讨论,并明确分工,会议决定由北理工将标准的测试部分具体格式整理好后发给各编制单位 d)2022年10月22日-11月9日,各家编制单位根据会议内容提出修订意 见 e)2022年11月17日在北京理工大学召开讨论会,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进 行讨论 ——关于性能要求具体范围的意见,并进行讨论修订 ——对术语、性能要求等文字描述方面进行讨论,并决定会后各编制单位提交修改意见 f)2022年11月21日-12月10日,各家编制单位根据会议内容提出修订及 补充意见 g)2022年12月23日在北京理工大学召开讨论会,对补充意见进行讨论 ——补充一些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 ——针对通用规范参数范围提出建议意见 h)2022年12月24日-12月28日各编制单位测定产品的性能要求范围,并 给出意见。
根据收集到各编制单位对性能要求具体范围的意见对通用规范进行讨论修订 i)2022年12月29日,标准起草小组成员修改完善了标准内容和格式, 形成《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草案版本 j)2022年1月9日-1月16日,对标准编制企业启动了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 ——向宏达通讯有限公司、深圳市掌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卡尔蔡司、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等虚拟现实相关企业征求意见 ——共收集到提案61条 k)2022年1月20日召开会议针对提案意见进行了讨论共采纳16条,修改采纳14条,未采纳31条 l)2022年2月19日-3月15日,再次对标准编制企业启动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 ——向上海乐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歌尔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鸟看看科技有限公司、宏达通讯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掌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暴风 魔镜科技有限公司等虚拟现实相关企业征求意见 ——共收到意见46条 m)2022年3月16日召开会议针对提案意见进行了讨论。
共采纳13条,修改采纳9条,未采纳24条 n)2022年4月1日在工信部电子司召开会议,电子司相关领导及标准编写专家出席,对性能要求具体参数及标准文本格式提出了修改意见 ——确认了各性能要求的具体范围 ——根据标准试验方法的内容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依据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格式调整 o)2022年4月6日,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发布《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虚拟现实产业联盟团体标准) p)2022年7月2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22]69号)文件国标任务号20221076-T-469 q)2022年11月9日,在北京理工大学召开标准研讨会,来自11家企业的专家对标准进行讨论,确定标准具体指标和测试方法; r)2022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标准研讨会,对标准指标的参数进行讨论; s)2022年6月8日,在南昌召开标准研讨会,根据业内企业提出的意见确认了各性能要求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1、编制原则 《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标准的编制原则如下: a)先进性原则:本标准在编制中采用国际通用概念对性能参数进行定 义,并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对参数测量方法进行规定,根据国际领先产品指标对参数范围进行建议性标注,使本标准建立在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之上。
b)实用性原则:本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虚拟现实产业的现状和实际需 求,并坚持吸收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相关产品厂商先进的技术经验,保证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规范的实用性 c)可扩展性原则:本标准中在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到标准的可扩展 性,可保证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厂商在实现时保证一定的扩展性,并为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规范本身的扩展奠定了基础 d)可验证性原则:标准制定是为了使用,只有经过实际产品支持或验 证的技术才能纳入标准 2、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 《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是全国信标委图形图像分委会承担的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标准研制部分,本标准是由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标准工作组研制的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通用规范部分,位于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和环境数据表示领域中增强现实连续统一体领域下的虚拟现实设备体系中该标准规定了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的分类、系统性能要求以及关键参数的试验方法,主要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术语描述、缩略语、中文信息处理、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分类、外接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一体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外壳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试验方法。
适用于虚拟现实产业对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产品性能与测试方法进行规范的需求,可以对国内的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技术的发展和相关产品提供参考,有利于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3、主要解决的问题 本标准规定了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的分类、系统性能要求以及关键参数的试验方法,根据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特点的对虚拟现实头戴 式显示设备进行了统一分类,解决各种类设备性能不同进而要求及试验方法不同的问题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划分成三个类别:外接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一体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以及外壳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 a)外接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需要与外部主机相连接,本身不 包含主要计算能力,仅包含显示系统与传感系统的头戴式显示设备; b)一体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将显示、传感、计算等系统集成 在一体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中,计算单元和传感单元可以不安装在头部,而是通过有线或无线与安装在头部的显示部分连接; c)外壳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本身不具有显示和计算系统,仅 具有光学系统及可选传感系统的头戴式装置,该装置通过与智能移动通信终端等智能终端结合实现完整的头戴式显示功能。
本标准针对各类别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的性能要求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了关键参数的试验方法上述性能要求包括: a)外接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基本参数、光学参数、 显示设备件参数、整体性能参数及跟踪参数; b)一体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基本参数、光学参数、 显示设备件参数、整体性能参数及跟踪参数; c)外壳式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设备性能要求:基本参数、光学参数及 其他参数 上述关键参数的试验方法包括: a)头盔重量、头盔部分尺寸、视场角、有效像素比、瞳距范围、出瞳 距离、出瞳直径、畸变与色散、视度和调整范围、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