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pdf
12页大陆法系模拟法庭剧本一,开场(书记员入场)书记员 :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 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二、 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三、 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四、 不得发言、提问 五、 请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站在座位前,不得坐下)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坐下)审判长 :请坐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 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审判长 :现在开庭,提被告人李宁到庭法警带被告入庭)审判长 :核对被告人身份、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是否受过法律处分李宁 :我叫李宁, 汉,男,出生于 1970 年 10 月 17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专文化, 系南京“耀身公关礼仪服务中心”、南京“正麟”演艺吧业主,住南京市桃叶渡37 号 301 室. 审判长: 被告人请坐 江苏省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开庭,依法对江 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宁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于庭前依法进行了公告。
本合议庭由审判员赵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共同组成书记员杨东廷担任法庭记录 经本院依法通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及 其亲属的委托,律师事务所张帆、马丽雅两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李宁进行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 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1、被告人除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外,有自行辩护的权利2、被告人又提出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和勘验的权利3、在法庭质证阶段经审判长许可,被告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4、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和案件的情况发表意见,并可以弧形辩论,被告人在 法庭辩论结束后,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5、如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可以申请上例人员回避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李宁: 听清楚了审判长: 被告人李宁,你是否申请回避?李宁: 不申请二,法庭调查审判员:(敲锤)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控辩双方当事人的讯问和发问,当遵循以下原则:1、讯问和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相关2、禁止提出具有提示性或者诱导性倾向的问题3、不得威胁当事人4、不得损害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审判员: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李宁, 男 33 岁,汉族,中专文化, 南京市秦淮区人, 身份证号: 522321197101794911.原系红都酒吧老板,住职工宿舍。
被告人李宁因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罪,于2003 年 8 月 1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由南京市公安厅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南京市看守所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和本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宁组织同性恋卖淫罪,于2003 年 9月 12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3 年 9 月 25 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明表明:2003 年元旦以来,李宁先后伙同刘某、冷某等人经预谋后,采取张贴广告、登报招聘“公关”的手段,招募、组织多名男青年在其原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与男性消费者从事同性卖淫嫖娼活动,从中牟利同时,检方还查明,今年刚满 20 岁的江苏泗阳男孩张军(化名),身高1.78 米,长得白白净净,白天在南京龙蟠中路的一家美容店做美容师涉世不深的他为了多赚点钱,2003 年 7 月见到招聘广告后,经过应聘进入“金麒麟”酒吧做公关先生起诉李宁证据如下:1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2 、证人证言:张军、沈某,魏某,Darling ,赵某的证言3、物证:大量的召公关先生的传单4、照片:从红都酒吧里传出客人自拍卖淫时照片本院认为, 被告人李宁, 组织多人为同性恋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及1992 年 12 月 11 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中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决此致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法院公诉人签字:蒋文敏贾明星审判员: 被告人李宁,请你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李宁: 嗯,, 我想说我没有犯公诉方指控的罪,我的酒吧服务是面向广大消费者的,当然也不排除同性恋,而且,由于人们对他们的不理解,缺少关心,还用有色眼镜看他们,我从内心为他们着想, 所以就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至于他们之间有没有发生服务,我就不知道了, 可能有吧,但也是他们之间自愿发生的,因为那涉及顾客的隐私,我就没有过问,我可是从来没有组织他们去为顾客提供服务!审判员: 辩护人请就起诉书进行答辩辩护人: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是蓝天律师事务所张帆、马丽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 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们接受了本案当事人李宁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在此之前,我研究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资料,会见了我的当事人,走访了有关证人,获得了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定性不当我方认为, 在本案中, 我方当事人李宁的行为是正常的经营酒吧的活动,而并非公诉人所说的组织卖淫,理由如下:首先, 所谓组织卖淫罪, 《刑事诉讼法》 第 61 条规定, 组织卖淫罪, 是指以招募、 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在本案中,我方当事人并未承认自己有组织男青年在其原经营的“金麒麟”、 “廊桥”及“红都”酒吧内与男性消费者从事同性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牟利这一犯罪事实因为我方当事人要求酒吧的公关先生主要服务内容为“坐台”,即为顾客提供陪酒、聊天等正常的服务,并无性交易所以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是正常的经营活动,不满足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其次,我方当事人提供了其经营的红都酒吧的账本,经核实并没有起诉书中指控的相关卖淫活动的收益,至于公关先生收取的客人小费是他们自己的收益,与我方当事人无关故不存在“组织”这一说法再次,证人张某在其证言中否认了曾与顾客发生性行为,“卖淫”一词无从谈起,并且他明确说了有关卖淫的服务内容不是李宁的规定,是顾客自己提出来的而且他为顾客提供的程度轻微的服务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并非我方当事人强迫或指使的综上所述, 我认为我方当事人雇佣男公关为客人服务属于正常经营酒吧的行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请求法庭给予充分考虑,还我方当事人的清白与公道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马丽雅审判员 : 公诉人可以对被告进行发问公诉人: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经营“金麒麟”酒吧的?李宁: 我是从 2003 年 1 月开始的。
公诉人: 你招募的公关先生具体的业务是什么?李宁: 就是和一般酒吧服务员一样出台,坐台呀公诉人: 你能解释一下你们公关先生出台,坐台是什么意思?李宁: 就是陪酒聊天呀,至于其他的,他们私下的特殊行为,那是他们的个人隐私,我也不会过问公诉人: 你们酒吧为同性恋者提供服务,你承认吗?辩护人: 抗议,审判长,公诉方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诱导性询问审判长: 抗议有效,请公诉人注意询问方式公诉人: 被告人, 你酒吧的公关先生与来酒吧的同性恋顾客发生性行为,你是否从中受益?李宁: 当然没有, 我们酒吧公关先生为同性恋顾客提供服务,他们高兴付以小费,这是他们自己的收益公诉人: 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审判员 : 辩护人是否有要问被告的问题? 辩护人: 审判长 , 有李宁,如果你酒吧的公关先生与来酒吧的顾客发生性行为,是你要求的工作内容吗?李宁:当然不是了 我要求的工作内容就只是陪客人喝酒、聊天等等一些完全合法化的行为,性行为,那是想都不敢想的辩护人: 你的公关先生在服务过程中是否会收取客人的小费?李宁:这个一般情况应该是会的因为他们从事服务行业的,客人高兴给点小费,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辩护人: 那他们收取的小费会给你上交吗?李宁: 这个肯定不会了。
这是他们服务过程中收取的,是客人高兴给的,我都不知道具体情况跟数额,怎么能让他们上交呢?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收益了辩护人: 你酒吧的公关先生说如果客人要求出台而不出台的话就会受到殴打,有这回事吗?李宁: 啊?这个我完全不知道啊这应该是他自己跟酒吧某个工作人员的私事儿引起的吧?我是完全不知情的辩护人: 那你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李宁:没有没有我都完全不知道这事儿,又怎么会去规定这些呢辩护人: 审判长,我没有问题了三、法庭举证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举证首先就第一个待证事实“李宁招男公关是否是为了提供服务”进行举证公诉方,对于此待证事实你方是否有证据出示或有证人到庭?公诉人: 有我方请求法庭准许酒吧服务员张军出庭作证,以证明李宁招男公关是为了提供服务审判员: 准许请证人出庭法警带证人张军入庭)证人姓名年龄籍贯?张军: 我叫张军, 20 岁,安徽人审判员: 是否自愿出庭作证?张军: 是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张军你听清楚了吗?张军: 听清楚了审判员: 请坐现在,公诉方可以发问了公诉人: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请问证人张军,你在金麒麟酒吧最主要的工作是什么?张军: 坐台,出台,为同性恋者提供一些特殊服务。
公诉人: 能举个例子吗?辩护人: 抗议,问题涉及到证人隐私审判长: 抗议无效,请证人如实回答公诉人提出的问题张军: 2003 年 7 月左右吧,李宁叫我出台去陪一个叫Darlling的人,我就和Darling到了新富城大酒店一楼桑拿浴室包房里,他让我提供服务,我拒绝了, 给他提供了相关的比较轻微的服务,他付给了我200 元公诉人: 如果客人要求出台,你拒绝的话会怎么样?张军: 会受到殴打和罚款,有时会扣押身份证公诉人: 审判长,审判员, 我方问题已经问完了从证人的证言里我们可以看出李宁酒吧招公关先生提供了服务,并且从中受益危害性极大审判员 : 下面由辩方律师进行质证辩护人: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证人张军发生这种情况时,你是受你的老板指使的吗?张军: 是的,是他让我出台的辩护人: 提供服务也是你老板的意思吗?张军:这个我们老板倒没有明确说明,他只要求我出台辩护人: 那么我们可以理解为服务不是你们老板指使的吗?公诉人: 抗议,辩护律师对证人进行诱导询问!审判长: 抗议有效,请辩护方注意自己的询问方式辩护人: 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审判员: 请证人退庭,(法警带证人退庭)公诉人对此待证事实是否还有证据出示或证人到庭?公诉人: 有,下面我方请求证人Darling出庭作证。
审判员: 准许请证人出庭法警带证人 D 入庭)证人姓名年龄籍贯?Darling :我叫 Darling,34 岁,来自澳大利亚审判员: 是否自愿出庭作证?Darling :是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Darling你听清楚了吗?Darling :听清楚了审判员: 请坐现在,公诉方可以发问了公诉人: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证人Darling ,你去过金麒麟酒吧消费吗?Darling :去过公诉人: 你去那做了什么?Darling :本来是去喝酒的,到了那后听说有一些对同性恋人的特殊服务,很是好奇,最后我带走了酒吧的一位公关先生公诉人: 你们离开酒吧后,都做了什么?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