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靖民分享:家族企业传承,世袭还是持股?.docx
3页刘靖民分享: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只要不想卖掉企业,是采用子承父业,还是主仆共赢的传承模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适合接管理权的总经理,用美的何老的话说,总经理应该同时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对企业有绝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领导企业继续向前发展的实力、获得比运作自身兴趣行业更多的收益”对于家族企业而言,最为传统的传承方式,就是不论所有权、管理权,均在家族内部传承中国有句古话叫“富不过三代”,第一代创业,第二代守业、第三代败业,如今这句话也正考验着中国民营企业的未来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某论坛上一句“曾后悔只生了一个儿子”的无奈,也透露出中国企业家们对于企业传承的忧虑资料显示,未来 5~10 年,我国家族企业将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家族企业交接潮当“打天下”的第一代创业者们开始渐渐淡出舞台,他们该如何寻找接班人,是血缘至上的家族世袭?还是职业经理人上位?是任人唯亲还是能者居上?是要企业长青还是家族利益至上?国外家族企业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比较成功的传承模式,对于我国发展历史只有二三十年的家族企业来说,或能有一些启发长寿的家族企业有很多纵观全球,有序传承最久的企业非日本莫属迄今历时 1295 年、传承 46 代的日本小松法师长寿旅馆就是其中之一,它自公元 718 年由善澄法师创办,一直由法师家族以嫡长子世袭的方式延续至今。
另外一家日本企业—日本建筑会社“金刚组”,自公元 578 年由原本为朝鲜半岛百济王国柳姓的金刚氏创立,至 2006 年 1 月清盘破产,其间传承 1478 年,前后 40 世当主中,非金刚氏嫡传子弟承继者仅一例(1934 年嫡孙媳就任第 37 任当主,但第 38 任又回归金刚氏) 超过 100 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在欧洲有 6000 家,在美国有 800 家,在日本据推测可达 3 万家法国一家由创业 200 年以上的优良企业加盟的组织“Les Hénokiens”,截至 2010 年 6 月,在全球有 40 家会员,日本就占了 5 家在日本,整体上约 95%的企业是家族企业同样,在号称“富不过三代”的欧美,也有传承六代不衰的洛克菲勒财团(创立自 1870 年),传承五世不衰的法国爱马仕财团(创立于 1837 年)等据调查机构 IPSO 统计,近 10 年间德、法、意、西、瑞士、英国等欧洲国家上市公司中,家族企业的总体走势明显好于非家族企业,如德国,近 10 年间家族企业发展指数上升了 206%,而非家族企业仅 47%去年夏天,德意志银行对德国 4400 家年营业收入超过 5000 万欧元的德国家族式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选取了其中的 405 家进行研究。
结果显示,德国的家族式企业平均“年龄”为 84 岁,其中只有极少数企业创建于德国工业化之前如今许多蜚声世界的德国巨头,实际上都是家族式企业,比如大众、宝马、博世和麦德龙等调查结果还令人惊奇地显示,哪怕是在欧债危机肆虐的大背景下,德国的家族式企业依然表现出了十足的韧性日韩企业倾向“世袭”对于家族企业而言,最为传统的传承方式,就是不论所有权、管理权,均在家族内部传承日、韩等许多亚洲家族企业、尤其小型家族企业采取这种形式的仍然很多,如前述小松法师长寿旅馆,近 1300 年来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由嫡长子承袭,其余子弟非但不能染指企业,而且还需另谋生计当然这仅是趋于极端的例子,宽泛的“传统家族传袭”,不仅包括嫡长子传承,也包括家族子弟、血亲,甚至过继传袭,在盛行养子传袭制的日、韩,以养子、招赘等方式传承家族企业并不罕见这种形式适合于传统、小型产业和特定行业,而不太适合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企业,因为后者需要更多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严格的血亲传承并不能保证每一任继承人都是胜任的继承人选在美国曾红极一时的王安电脑公司最终盛极而衰,很大程度就因为创始人王安迷信传统传承形式,宁可驱赶元老功臣,也要扶植儿子上位,结果不胜负荷的儿子让公司错失了发展契机。
同样在日本,最近几年来,从创业者家族中选出社长的风气和传统也有所减弱主要原因也是随着全球化进展,创业者家族中没有能够适应全球化的优秀人才因此,在日本社会中,对于“世袭”、“王朝”持否定看法的人也越来越多欧洲流行家族持股在欧洲比较流行的模式则是传统变通形式,即有条件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企业或财团采取股份制或上市公司形式,引进外股、外人参与,但家族成员仍控制大局如宝马是由匡特家族创建,1982 年创始人赫尔伯特·匡特去世后,其第三任妻子约翰娜·匡特持有 16.7%股份,孙子斯蒂芬·匡特和孙女苏珊娜·匡特合计持股 47%,整个匡特家族总计持股逾 60%日常经营由董事会委托专门的CEO 主持,平时匡特家族并不干预,但一旦发生大事则“股权效应”立即激发1999 年宝马收购陆虎失败,匡特家族一日间便挟股权之利逼退 CEO 皮舍茨里德这种形式较前一种更适应新形势下的商业竞争,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所有权对管理权拥有“一票否决”的形式,有时会导致“老板乱炒经理人”的现象苹果这家实际上并不能算家族企业的新兴公司,发展过程中走过的第一段弯路,正是部分股权持有者借助股权力量逐走经理人乔布斯所致不仅如此,由于这种形势下家族控股往往并非操控于一人之手,一旦家族内部发生矛盾,后果便不堪设想。
创立于 1922 年的德国多尼尔飞机制造公司,号称“德国飞行器之父”,在齐柏林·多尼尔家族维持下,渡过了二战后德国航空工业几乎“归零”的最艰难时刻,一度创造了支线民用航空的“多尼尔辉煌”但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上世纪 80 年代,多尼尔家族第三代、第四代诸传人间矛盾激化,公司经营方针凌乱,部分家族成员更不顾大局,向竞争对手抛售手中股权,结果 1985 年多尼尔公司被戴姆勒·奔驰夺走控股权此后屡经稀释,如今名噪一时的多尼尔,已经沦为美国仙童公司旗下的一家小公司,而仙童公司本身也已百病缠身了摘自《国际先驱导报》,作者:陶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