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组列车的一般要求.docx
3页编组列车的一般要求列车定义、分类和等级一、列车定义按照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条文规定的条件编挂在一起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配有乘务员的称为列车列车是铁路完成运输任务的主要形式为提高运输效率,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列车必须在重量、长度、车辆编成上符合一定条件单机、动机、重型轨道车虽未完全具备列车的条件,在发往区间时亦应按列车办理二、 列车的分类和等级运输工作中耕具需要和服务对象,每个列车分别担任不同的运输任务根据任务的不同,列车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又可分为不同的等级在行车工作中,正常情况下,必须依照列车的等级顺序放行列车,调整列车运行秩序在编制列车运行图、制定列车日常运行计划及进行调度调整时,亦须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列车按运输性质的分类和等级顺序如下:1、旅客列车:为运输旅客、行李、包裹、邮件的列车按其运行途程的长短和旅行速度可分为:⑴特快旅客列车;⑵快速旅客列车;⑶普通旅客列车;⑷临时旅客列车;⑸临时旅游列车;⑹回送客车底列车2、混合列车:以乘座旅客车辆为基本组与装载货物的车辆编成的列车在货物列车中编挂乘座旅客车辆 10 辆及其以上时,按混合列车对待。
3、行包快运专列:4、军用列车:以运输军队和军用物资的列车5、货物列车:以运输货物和排空货车的列车6、路用列车:以运送铁路器材、路料(石渣、枕木、钢轨等)开行的列车,一般在不影响路外运输的前提下开行列车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编挂条件、车组、重量或长度编组 列车重量应根据机车牵引力、区段内线路状况及其设备条件确定编组超重列车时,编组站、区段站应商得机务段调度员同意,在中间站应得到司机的同意,并均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列车长度应根据运行区段内各站到发线的有效长,并须预留 30m 的附加制动距离确定超长列车运行办法,由铁路局规定旅客列车按旅客列车编组表编组,机车后第一位编挂一辆未搭乘旅客的车辆作为隔离车,列车最后一辆的后端应有压力表、紧急制动阀和运转车长乘务室行李车、邮政车、发电车等非乘坐旅客的车辆应分别挂于机车后第一位和列车尾部,起隔离作用;在装有集中联锁计算机监测设备、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区段,旅客列车可不挂隔离车如隔离车在途中发生故障摘下时,可无隔离车继续运行局管内旅客列车经铁路局长批准,可不隔离军用列车的编组,按有关规定办理机械冷藏车组应尽量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
列车运行方向及运行时刻一、列车运行方向1、列车按上、下行方向的区分列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上行,车次编为双数;以远离北京方向为下行,车次编为单数但在一些线路上,列车运行方向与开往或远离北京并不明显,为了统一上下行方向,全国各线的列车运行方向以铁道部规定为准在枢纽地区列车运行方向由铁路局规定2、列车按区间的运行方向列车在区间运行时,牵引机车司机的位置及铁路信号的设置位置均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这就是左侧行车制在单线区段,上下行列车在同一条区间正线上往复运行,铁路信号分别设置在上下行列车运行左侧在双线区段,列车分别固定在左侧正线上运行二、列车运行时刻为贯彻行车工作的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全国列车的行车时刻必须统一北京时间是全国统一的行车时刻标准全国行车时刻,采用由零点起至 24 点止的 24 小时制为确认列车的运行时刻,保证列车时刻的准确,铁路行车房舍及办理行车的有关人员均应备有钟表所有的时刻,均应与路局调度所的时刻核对列车车次编制1、旅客列车:⑴特快旅客列车车次 T1—T998;⑵快速旅客列车车次 K1—K998;⑶管内快速旅客列车 N1—N998;⑷普通旅客列车车次 1001—8998;⑸临时旅客列车车次 L1—L998;⑹临时旅游列车车次 Y1—Y998; ⑺回送客车底列车车次 001—00298。
2、货物列车:⑴行包快运专运车次 X1—X98;⑵五定班列车次 80001—81998;⑶快运货物列车车次 82701—82798;⑷煤炭直达列车车次 83001—83998;⑸石油直达列车车次 84001—84998;⑹始发直达列车车次 85001—85998;⑺空车直达列车车次 86001—89998;⑻远程直达列车车次 10001—10998;⑼技术直达列车车次 11001—19998;⑽直通货物列车车次 20001—29998;⑾区段货物列车车次 30001—39998;⑿摘挂货物列车车次 40001—44998;⒀小运转列车车次 45001—49998;⒁超限货物列车车次 70001—70998;⒂重载货物列车车次 71001—72998;⒃保温列车车次 73001—74998;⒄军用列车车次 90001—91998;⒅自备车列车车次 60001—699983、单机和路用列车:⑴单机车次 50001—52998;⑵补机车次 53001—54998;⑶试运转列车车次 55001—55998;⑷轻油动车、轨道车车次 56001—56998;⑸路用列车车次 57001—57998;⑹救援列车车次 58101—5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