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上海工伤赔付标准.doc
8页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 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职工受工伤,要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要享受一次性工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9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第37条规定是本人9个月工资4】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或劳动者辞职,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单位虽然改名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你和现在的单位劳动和同继续有效合同到期签约】赞同0|评论求助知友yxvazwkn2110 |来自团队西政法律帮帮团 |九级采纳率56%擅长领域:法律软件开发职业教育提问者对回答的评价:谢谢!上海市2012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为方便上海市的工伤伤者、工伤伤亡者家属和其他网友查阅和学习,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中国著名工伤赔偿法律事务处理专家和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在网络上公开发表了原创文章《上海市2010年度工伤赔偿标准?》、《上海市2011年度工伤赔偿标准?》、《2011年度上海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上海市2012年度工伤赔偿标准?》和《2012年度上海市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等五篇文章。
有些律师同行转载了北京陈剑峰律师的文章而没有注明原创作者,甚至全文抄袭,希望转载本文及转载作者其他文章者请注明原创作者和作者联系全文包括《主文》和《备注一》,不可分割以下为主文: 一、2012年上海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25986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上海市上一年度即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3620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21810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46218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2012年上海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350811元、最低为116937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3897.9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三、2012年上海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5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324825元、最低为108275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368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四、2012年上海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3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98839元、最低为99613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3464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五、2012年上海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1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72853元、最低为90951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324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六、2012年上海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33874元、最低为77958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3031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6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36个月=155916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8个月77958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七、2012年上海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07888元、最低为69296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2598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0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30个月=129930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5个月64965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八、2012年上海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68906元、最低为5630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4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24个月=103944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2个月51972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九、2012年上海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42923元、最低为47641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8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18个月=77958元)。
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9个月38979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十、2012年上海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16937元、最低为38979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2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12个月=25986元)如果分别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