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和居住证.doc
19页异地就医业务办理工作流程一、新增异地就医办理流程(一)异地就医申请1、申请异地就医,须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表格应注意,以下为必填项目:(1)须在居住地选择两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选医院必须在同一统筹地区,级别不限所选医院须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2)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表格相应位置加盖公章2、申请材料申报:(1)外出工作或学习的人员:须提供由本地所属单位和外地派往单位出具的关于该人员外出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2)异地迁居人员: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本人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异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配偶异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3)异地探亲人员:须探视直系亲属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异地居住证明及亲属异地常驻证明异地居住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申请人员在异地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异地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须注明异地居住详细地址及异地居住时间;③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须注明异地居住详细地址及异地居住时间亲属关系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申请人单位或居住社区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③异地亲属单位或居住社区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异地常驻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亲属异地工作证明;②亲属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亲属异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异地迁居或探亲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需所在单位提供长期休假证明二)异地就医申请受理及初审接收异地就医申请材料后,当场审核,材料齐全的,由报送人和医保中心窗口人员共同填写《异地就医申请受理登记表》,审核报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初审合格,由初审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材料交由基金结算科审核初审内容如下:1、表格填写完整,基本信息与其填写信息一致(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状态,异地理由、异地联系方式等);2、表格要求加盖公章完整(异地就医医院公章、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章、所属单位或社区公章);3、报送材料符合要求三)异地就医申请复审基金结算科审核完毕后,交由医疗服务管理科复审,凡是申请前一年内在本市无住院的,复审通过后,由复审人员和分管科长签字;凡是申请前一年内在本市有住院的,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由分管主任、医疗服务管理科分管科长、基金结算科科长及复审人员签字审核通过的材料交初审人员,由初审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系统四)办理时限于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后办结。
二、异地就医注销办理流程(一)注销申请申请异地就医注销,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就医登记注销申请》(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由所属单位医保专管员报送至市医保中心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由本地所属社区、街道办事处在《申请表》上盖章,本人或代理人报送至市医保中心二)申请受理及审核接收异地就医注销申请材料后,当场审核,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待其填写合格后方可受理;表格填写合格的,由报送人和医保中心窗口人员共同填写《异地就医变更受理登记表》,审核报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办理异地就医起6个月以上的可予以办理注销手续,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签字,并金保系统中更改其相关信息审核内容:1、填写信息与金保系统信息一致;2、自办理异地就医起,至申请注销之日满6个月注销时间为申报时间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结三、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办理流程(一)变更申请申请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定点医疗机构更改/更名申请表》(以下称《变更表》),一式两份变更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均须加盖公章填写好的《变更表》寄回单位,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医保专管员报送至市医保中心。
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或代理人报送至市医保中心二)变更受理及审核接收《变更表》,当场审核,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待其填写合格后方可受理;表格填写合格的,由报送人和医保中心窗口人员共同填写《异地就医变更受理登记表》,审核报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签字,并金保系统中更改其相关信息注:更改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住地统筹地区,若更改后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在住地统筹地区,则按新增异地就医流程办理更改时间为申报时间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结四、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办理流程(一)转诊转院申请异地就医转诊转院者,须在转诊转院后20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准确填写转入医院名称及级别,同时出具转出医院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出院小结(未住院治疗的,出具门诊病历)及转入医院级别证明和属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填写好的《转诊转院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寄回单位,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医保专管员报送至市医保中心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或代理人报送至市医保中心二)转诊转院受理及初审接收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材料后,当场审核,材料齐全的,由报送人和医保中心窗口人员共同填写《异地就医变更受理登记表》,审核报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受理申请。
初审合格,由初审人员签字确认初审内容:1、表格填写完整2、转出医院为其异地就医定点医院3、报送材料符合要求三)转诊转院复审对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后,符合要求的,由复审人员和分管科长签字,交由初审人员将其信息录入金保系统注:1、异地就医转诊转院为一次性医院变动,出院后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仍为原选择的住地定点医疗机构2、转院时间为转出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材料上签署的时间四)办理时限于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五、异地就医医院更名办理流程(一)更名申请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更名,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变更表》,一式两份提供该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卫生行政机构或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更名证明,注明更名时间填写好的《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寄回单位,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医保专管员报送至市医保中心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或代理人报送至市医保中心二)变更受理及审核接收《变更表》,当场审核,材料齐全的,由报送人和医保中心窗口人员共同填写《异地就医变更受理登记表》,审核报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签字,并金保系统中更改其相关信息,更名时间以证明材料注明的更名时间为准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结附件一: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登记表附件二:异地就医申请受理登记表附件三: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就医登记注销申请表附件四: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就医登记注销申请表(集体)附件五:在外工作人员花名册附件六: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附件七: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转诊转院申请表附件八:异地就医变更受理登记表附件九: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登记表(集体)附件一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登记表单位名称(签章):报送时间 单位代码: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医保卡号 职业状态“√”在职退休异地原因“√”异地迁居异地探亲异地工作异地学习其他 申请人联系 居住地联系 居住地址 住外时间(1)6个月至1年( ) (2)1年至2年( ) (3)3年以上(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签章)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签章)联系: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联系:级别 级别 年 月 日我保证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并已理解了本表“注意事项”的真实意思。
申请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医疗服务管理科审核意见初审近期诊疗记录 年 月 日复审年 月 日年 月 日分管科长分管科长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基金结算科审核意见中心领导审核意见注意事项: 1、此表由申请异地就医人员本人或委托人填写(一式两份),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章,寄回原单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没有单位的由个人或其代理人)报送徐州市医保中心医管科办理登记审批备案手续经核实发现提供材料不真实且情节严重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本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注销 2、选择当地两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居住偏远地区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注明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并加盖定点医院、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印章 3、需转往所选择两家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本人或代理人须在转诊转院后20日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4、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更名的,需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5、返回本市后后要填写《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就医登记注销申请表(个人)》办理原登记注销附件二异地就医申请受理登记表日期:报送人员填写医保中心填写申请材料报送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报送材料报送人签字报送人联系领取人签字领取日期受理人签字审批人《登记表》暂住证或异地户籍证明异地工作、学习或居住证明材料其他 附件三报送时间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就医登记注销申请表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今有参保职工 身份证号码为 安置(工作学习)在 ,于 年 月办理了异地人员就医登记,现因下列原因返回我市,特申请注销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