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
19页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 录一、总那么 4〔一〕编制目的 4〔二〕编制根据 4〔三〕适用范围 4〔四〕工作原那么 4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5〔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5〔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6〔三〕专家组 8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9〔一〕森林火灾预防 9〔二〕森林火险预警 9〔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 9〔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9〔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10四、应急响应 11〔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11〔二〕分级响应 12五、信息发布 13六、应急完毕 13七、后期处置 13〔一〕善后处置 13〔二〕工作总结 14八、保障措施 14〔一〕应急队伍保障 14〔二〕扑火物资储藏保障 14〔三〕经费及后勤保障 15〔四〕社会发动保障 15九、 宣传、培训和演练 15〔一〕公众宣传教育 15〔二〕培训和演练 16十、附那么 16〔一〕术语解释 16〔二〕预案管理 16〔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7〔四〕预案施行时间 17十一、处置流程图 18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总那么〔一〕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区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进步应急保障才能,建立反响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和生态平安,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施行方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区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照层级管理原那么,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合适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法并组织落实〔四〕工作原那么1.统一指导,各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施行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负责、辖区负责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2.整体应对,协同配合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亲密协作,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工作的顺利开展3.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平安放在首位,施行科学扑救,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加强根底设施建立,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工作和物资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反响快速、有效处置。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区林业和园林局专职副总指挥成 员: 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林业和园林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和方案生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增城供电局、区旅游开展中心、区播送电视台、增城日报社等单位分管指导组成工作职责:在广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增城区政府的指导下,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令,制定森林火灾处置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区防火办〞〕设在区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详细工作职责包括:组织森林防火值班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时理解和掌握气象情况,审批野外消费用火;指导、催促各镇街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市指挥部决策、指令做好预警信息和火情的发布、报送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掌握情况并指导属地森林防火指挥所扑救,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区指挥部〔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1.区人民武装部:根据区指挥部要求,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民兵、武警官兵和解放军等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2.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队伍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周边的治安秩序,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必要时对火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受灾群众平安转移和应急车辆顺利通行;组织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区播送电视台、增城日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有关信息传播工作,进步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协助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言论引导工作4.区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预警信息和火情的发布、报送工作,综合协调,催促检查落实区指导有关批示、指示5.区林业和园林局:指导、催促各镇街做好扑火队员培训工作,组织区森林消防大队、区森林消防联防专业队支援各镇街扑救森林火灾,协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组织指导区森林公安分局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好火烧迹地还林更新指导工作6.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森林消防根底设施建立和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的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森林消防应急抢险资金,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履行职能提供保障7.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效劳8.区卫生和方案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灾区医疗救护、伤病员转送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9.区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无法维持根本生活的受灾人员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并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和协助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灾后重建工作10.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运输保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运输管制和疏导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大、中、小学校特别是林区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火场周边学校师生的平安疏散和应急管理 12.区司法局:负责协同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13.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建立各种通信联络方式,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进步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通信程度14.增城供电局:及时修复所管辖被损坏的电力设施,保障受灾群众的正常消费和日常用电,最大限度减少因缺电导致的损失15.区旅游开展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旅游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催促旅游经营企业加强对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16.区播送电视台、增城日报社: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有关信息传播工作,进步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协助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言论。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区防火办按照区指挥部意见,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人员、物资等相关准备,按要求赶赴现场,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三〕专家组及时为应对森林火灾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效劳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一〕森林火灾预防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步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森林消防和护林队伍建立,做好相关救援物资储藏;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标准消费、生活用火行为;加强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视,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林带、扑火通道和消防蓄水池等根底设施建立,增加阻隔防护才能;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全面进步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才能〔二〕森林火险预警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4个等级,危害程度由轻至重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气象部门在电视台、播送电台、短信平台等媒介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本预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安排〔蓝色预警处于常态工作,不作重点强调〕。
1.黄色预警响应:各单位要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根底上,加强护林巡查、卫星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安排人员昼夜值班,相关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防火办及森林消防队进入备战状态2.橙色预警响应:各单位要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根底上,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加强值班调度,亲密监测林火动态,各森林消防队安排值班分队集中居住,随时做好扑火准备3.红色预警响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火险动态,区防火办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息通报区有关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施行森林防火戒严,必要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戒严令〔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1.通过市森林防火卫星监测系统、各地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后,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火值班室: 82661171、82661172或12119、119、110报警,119、110报警台接森林火情后,应及时转交市防火值班室处理2.报告程序:严格执行归口报告制度,森林火灾统一由区防火办报告区防火办将搜集的火灾信息进展整理和分析,经区林业和园林局长或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指导审批后,报区应急办和广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报告内容: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开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开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四、应急响应〔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按照森林火灾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森林火灾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Ⅱ级〔重大〕森林火灾、Ⅲ级〔较大〕森林火灾和Ⅳ级〔一般〕森林火灾,按照分级响应的原那么,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各单位相应的任务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或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3.距重要军事目的和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缺乏1公里的森林火灾;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Ⅱ级〔重大〕森林火灾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火灾;2.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3.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重点旅游景区的森林火灾Ⅲ级〔较大〕森林火灾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25公顷以上、50公顷以内的火灾;2.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4.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一般〕森林火灾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25公顷下的火灾;2.连续燃烧超过4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3.一定程度上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4.向相邻市交界地区蔓延、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二〕分级响应当发生特大、重大、较大级别森林火灾〔I级、Ⅱ级和Ⅲ级〕时,由广州市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统筹指挥我区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Ⅳ级的森林火灾由本区直接处置1.Ⅲ级以上响应在广州市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我区开展如下前期处置工作:区主要指导和区指挥部正、副总指挥以及受灾的镇街主要指导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其他工作按照Ⅳ级响应执行2.Ⅳ级响应发生Ⅳ级森林火灾,区指挥部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通报情况,各镇街和区有关单位要做好应急准备和施行工作〔1〕区分管指导和区指挥部正、副总指挥立即赶赴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