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法-徐金桂.doc
61页新华考资网 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 咨询:010-572952881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专题一专题一 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标标准准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有权有名也不一定是行政主体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主体*有名无权不一定是行政主体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有权无名不一定是行政主体权权名名责责★总结: 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 托●重要法条重要法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真题回顾-真题回顾-1((2008 年卷二第年卷二第 82 题)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新华考资网 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 咨询:010-572952882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 60 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二、中央行政机关1、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组成(图表二)机机构构组组成成国务院组成部门 27(部、委、行、署)国务院直属机构 17(海关总署等)(国资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7(银监会等)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9(学位委员会等)国务院办公机构 1(办公厅)国务院办事机构 4(法制办等)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1、信访局(国办管);2、粮食局(发改委管);3、能源局(发改委管);4、国防科工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管);5、烟草专卖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管);6、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7、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8、海洋局(国土部管);9、测绘局(国土部管);10、民航局(交通部管);11、邮政局(交通部管);12、文物局(文化部管);13、药监局(卫生部管);14 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管);15、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管);16、煤监局 (安监总局管)★提示:提示:(一)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与合并的权限和程序1、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 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2、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由国 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3、议事协调机构:①设立上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 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②设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承担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 ③为处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还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或者撤销的期限 4、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与合并:国务院办公厅、部委、国务院直属局等可以设立司、处两级机构;部委 管理的局可以设立司、处两级,也可以只设立处级机构程序规定:①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 设立机构提出方案→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②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 并:设立机构自主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二)编制管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是对国务院行政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制度 1、确定原则: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实行精简的原则 2、编制:①人员的数量定额;②领导职数 3、编制方案的内容:①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②机构领导职数和司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4、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5、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重要法条重要法条§《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6、14、19、20 条 真题回顾-真题回顾-2((2011年卷二第年卷二第40题)题) 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新华考资网 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 咨询:010-572952883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三、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体系图地方行政机关体系图(图表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政府省教育厅教育部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提示: 注意把握:双重领导(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垂直领导(包括中央垂直领导和省以下垂直领导) 1、行政区域的层级 (1)二级制:直辖市——区(如北京市——海淀区) (2)三级制:直辖市——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乡) (3)四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公署)——县、市——乡、民族乡、镇(如山东省 ——淄博市——高青县——塘坊镇) 2、类型:地方各级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 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1)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综合性行政机关,一般为省级——地市级——县级——乡级地方各级政府实行条条管辖,垂直 领导 (2)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 工作部门是专门性行政机关我国地方行政机关实现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部分工作部门为本级地方政府组 成部门,实行条块管辖和双重领导,如县公安局接受本级政府(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并且受上级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或领导另一部分工作部门不属于本级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实行条条管辖和垂直领 导,如全国垂直领导的国税、海关、金融和外汇管理等部门,以及省以下垂直领导的地税、工商、质量监察、 药品监督和国土资源等部门2、派出机关、派出机关(图表四)新华考资网 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 咨询:010-572952884派派出出机机关关行行 政政 公公 署署国务院省、自治区政府区区 公公 所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县、自治县政府街街 道道 办办 事事 处处上一级政府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级市)政府批批准准批批准准批批准准设立设立设立设立设立设立★总结:派出机关皆具行政主体资格3、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图表五)派派出出机机构构派派 出出 所所工工 商商 所所税税 务务 所所公安局(分局)设立警告、500 元以下罚款工商局设立1、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2、处罚种类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税务局设立2000 元以下罚款★总结: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组建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复议、诉讼皆看职权。
注意区分幅度越权 和种类越权) ①类型: 地方各级政府的内设机构和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 ②地位: 内设机构:行政机关内部总是由一些机构组成,即内设机构这些内部机构除非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特 别授权,一般不能成为行政主体,既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也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 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授权的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了行政权力,如果发生纠纷,应当以其所属的新华考资网 最好,最全,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资料网站 咨询:010-572952885行政机关为被告如公安局内设的法制科、国税局内设的稽查大队,即使其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也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时只能以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公安局、工商局为被告当然,如果法律、法规或 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在授权范围之内或者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 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内设机构为被告如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交警大队、消防局、边防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 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派出机构:法律地位包括三种:一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在授权范围之内作出一定的行政行为时是有 行政主体资格的如公安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91 条的授权,作出警告或 5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 罚时,由其自己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的被告二是接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行政行为此时派出机 构不是行政主体,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应当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或被告三是《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解释》第 20 条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14 条将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越权的情形分为幅度越权和种 类越权,并分别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是在幅度上越权,从理论上讲,它是没有资格的但是幅度有没有越权, 只有经过审理之后才能知道,所以应由越权者自己承担责任例如公安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 定,只能进行 5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如果罚了 501 元,该派出所即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如果是种类越权, 由决定成立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机关承担责任,因为种类越权从形式上就可以直接判断出来如派出所作 出行政拘留的处罚,此时就应以设立派出所的公安局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此外,在法理上两者也有区别,幅度 越权是典型意义上的越权,即相对越权;而种类越权属于“无权限”,即绝对越权。
该知识点理解关键在于: 法律法规授予派出机构的是其实施某类行政行为的职权,而不是授予其永久性全面行政主体资格所以,派出 机构只有在实施法定种类的行政行为时才是行政主体,超出该行为类型,就如同一般的派出机构一样,不是行 政主体了如下图所示:(图表六)处罚种类被告被申请人复议机关罚款 300 元乡派出所乡派出所县公安局+县政府罚款 3 万元乡派出所乡派出所县公安局+县政府行政拘留 5 天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市公安局真题回顾-真题回顾-3((2002 年卷二第年卷二第 79 题)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