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种门诊部设置基本要求(DOC 21页).doc
21页各种门诊部设置基本要求 各种门诊部设置基本要求 1·综 合 门 诊 部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 ㈠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 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 1、手术室 ⑴ 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2、消毒供应室 ⑴ 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内部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卫生要求: ⑴ 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清洁区、污染区); ⑵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人员 ㈠ 执业医师配备不少于7名,其中各级医师比例为 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2:4 ㈡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㈢ 注册护士配备不少于8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㈣ 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X线机、紫外线消毒灯、B超、高压灭菌设备、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10万元(RMB)以上 2·专 科 门 诊 部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 M2 二、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 或2个二级科目 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 ㈡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科目,选设相应的医技科室: 电诊(B超、心电图等)检查室、抢救室、手术室、换药室 每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每床(椅)净使用面积、公用面积及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同综合门诊部 三、人员 ㈠执业医师配备不少于5名,其中各级医师比例为 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1:3 ㈡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㈢注册护士配备不少于5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㈣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紫外线消毒灯、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恒温箱、电冰箱、X线机。
药柜 转台 密集架 调剂台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5万元(RMB)以上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80 M2 二、开展项目 诊所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卫生所(室)、医务室按核定项目开展医疗服务 三、科室设置 ㈠必设科室及选设科室 1、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2、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药局) 3、开展简单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㈡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1、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均不少于10 M2; 2、观察区域不少于15M2 3、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均不少于10M2; 4、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M2 5、消毒室不少于4M2 ㈢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三、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㈢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 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注册资金到位 3·口 腔 门 诊 部 一、牙椅 设牙科综合治疗椅不少于4台,每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费不得低于2万元(RBM) 二、房屋 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50M2; 4台以上每增加一台治疗椅需增加建筑面积30 M2 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候诊区、诊疗室(区)、牙科X光室、消毒供应室、技工室(采取外加工方式的可不设); 可选设化验室、电诊室、处置室、观察室、办公室 每室独立(或相对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消毒供应室、化验室、电诊室、技工室、处置室、观察室不少于15M2 牙科X光室不少于10 M2 四、开展项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但不得开展口腔颌面部外科手术 五、人员配备 ㈠每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执业医师 ㈡设置4-7台牙科治疗椅的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执业医师 ㈢设置8台以上(含8台)牙科治疗椅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1:1:2。
㈣医师:护理人员不少于1:1每2台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名口腔执业医师 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放射线、消毒供应等工作 六、设备 ㈠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铸造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消毒装置 ㈡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综合治疗椅(包括手术灯、痰盂、器械盘、低.中.高速牙科切割装一套、观片灯)、 医师坐椅一个、病历书写桌一张、口腔检查器械至少1套 ㈢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七、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5万元(RMB)以上 4·口 腔 诊 所 一、牙椅 设牙科综合治疗椅1-3台,每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费不得低于2万元(RMB)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 设置2-3张牙科治疗椅的,每椅建筑面积不少于50M2; 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 M2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候诊区(缓冲区)、诊疗室(区)、牙科X光室、消毒室; 可选设处置室、观察室、化验室、技工室(采取外加工方式的可不设) 每室独立或相对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牙科X光室、处置室、观察室、化验室、技工室均不少于10M2。
消毒室不少于4M2; 四、开展项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但不得开展口腔颌面部外科手术 五、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执业医师 ㈡设1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1:1 设2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1:2 设3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2:3 六、设备 ㈠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X线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线消毒灯、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铸造机(选)、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㈡每牙科单元设备 综合治疗机一台 包括(手术灯、痰盂、器械盘、低、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一套)、医师坐椅一个、病历书写桌一张、观片灯一个、口腔检查器械至少一套 ㈢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七、注册资金到位 5·医 疗 美 容 门 诊 部 一、医疗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 M2 二、床位 开设美容皮肤科(和/或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 开设美容外科,至少设手术床2张及观察床2张; 开设美容牙科,至少设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
三、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 可选设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咨询诊室、手术室、抢救室、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咨询诊疗室参照口腔诊所)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中医美容治疗室 ㈡医技科室 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化验室、药剂科、手术室以及麻醉科、抢救室、心电图检查室、病案资料室、消毒供应室 每增加一项辅助检查项目需增设相应独立检查室 ㈢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每床(椅)净使用面积、公用面积及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同综合门诊部 四、人员 ㈠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1.5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1名护士 ㈡执业医师数不少于5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1:2:2 ㈢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㈣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注册护士。
㈤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五、设备 ㈠基本设备 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动吸引器、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激光治疗机、电冰箱、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与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急救、抢救设备 ㈡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RMB) 6·医 疗 美 容 诊 所 一、医疗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M2 二、床位 开设美容皮肤科和/或美容中医科的,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 开设美容外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