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营造和谐环境教育整顿交流发言提纲.doc
6页1 -“正确行使民主 权 利, 营 造和 谐发 展 环 境 ”教育整顿讨论交流发言提纲正确行使《宪法》、 《党章》和部队条令条例赋予的权利,是我们每名官兵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权利与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享有权利就要承担责任滥用民主权利,是各项纪律规定所不允许的因此,一定要珍惜和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决不能把这种权利用偏了,用歪了,用邪了,否则就是对民主权利的亵渎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认为要我们每名同志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就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法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首先是一个党性观念和思想品质的问题一些同志之所以对民主权利“该用的时候不知道用,不该用的时候又乱用”,很大程度上是因 为自己 对民主权利缺乏足够的了解,不清楚民主权利的内容因此,我们要加强条令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宪法》、 《党章》和其他法律- 2 -法规、纪律规定等,切实弄清楚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哪些,怎样做是符合要求的,怎样做是违反规定的,什么问题可以越级反映,什么问题应该逐级反映,真正做一个行使民主权利的明白人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做到真诚地向组织负责,善意地对同志关心,把思想动机搞端正,而不能被个人的利益所左右。
要防止那种平时有话不说,有意见不提,遇到班子调整、干部提升、年度评先等时机就不负责地乱告状;借任前公示、民主测评、上级工作组检查等时机发泄私愤,信笔涂鸦;与个人利益无关时不反映情况,与领导和同志发生矛盾时就乱告状等不良倾向二是要注重内部团结,反对诬陷他人同志之间、官兵之间、战友之间,都要自觉做到与人为善,不断提高团结的质量有了缺点,要当面指出,予以纠正;犯了错误,要及时提醒,帮助解决;即便有矛盾、有隔阂,也要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消除决不能因为相互之间有意见,就采取乱写信告状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更不能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诽谤自觉做到不贬损别人抬高自己,不诬告别人发泄私愤,不滥告别人求- 3 -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广大官兵一定要站在对同志关心的立场上,思考和分析问题,决不能把个人利益和恩怨作为衡量标准事实说明,凡是抱有个人目的、为报复而反映问题的,难免言过其实,有失客观,最终都会咎由自取对此, 《党纪处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诬告陷害他人的,根据所诬陷的事实,参照被诬陷者所受到或者可能受到的处分,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这些规定都是对广大官兵行使民主权利作出了警示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造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在批评 、揭发、检举时,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歪曲和夸大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纪律条令》也明确指出,控告和申诉应当忠于事实因此,官兵在行使民主权利、向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根据,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能凭表面现象主观臆造,轻易给他人定下违法违纪的结论;不能夸- 4 -大事实,把一般的思想认识问题说成是政治性问题,把一般的风气问题说成是违纪问题对于某些一时难以搞准而又必须反映的情况,应负责任地说明材料来源和可靠程度,供上级机关查证时参考切不可为引起上级的重视而夸大其辞,更不允许捏造事实,搞诬告陷害四是要做到光明磊落,反对匿名告状向上级反映问题时签署真名实姓,不仅是行使民主权利应有的郑重严肃的态度,也便于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目前,有的官兵出于多种顾虑,采取匿名、伪装笔迹、微机打印的方式反映问题,这对保护举报人虽有一定作用,但毕竟不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所需要的形式事实上,匿名信不仅不利于组织及时准确地调查处理问题,而且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诬告他人的工具,致使一些本来很容易查清的问题复杂化,搞得劳民伤财、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这和举报人的本意也是相悖的。
应当相信各级组织是能够接受监督、修正错误的,多数领导干部也具有正确对待批评的基本觉悟,不会对反映情况者打击报复并且为保护官兵的民主权利不受侵害, 《党章》也明确规定:“党内 严格禁止用 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 5 -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因此,写信反映问题时,应尽可能署上自己的真名实姓,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五是要坚持组织程序,逐级反映问题坚持组织纪律和组织程序,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有力保证每名官兵都有在军人大会及其它形式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任何一级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些日常制度规定,为官兵、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党员还可以通过正常的民主生活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以通过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委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心平气和地拉袖子、打招呼,这样更有助于解决问题,消除误解,解决矛盾因此,对一般性的问题,能通过正常民主生活方式解决的,就不应该采取写信或其它方式我们提倡按照正常的民主渠道,逐级向组织反映情况当然, 《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示、申诉和控告;揭发、检举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
《纪律条令》也明确指出,控告和申诉可以按级或者- 6 -越级提出但并不是事无巨细都需要向上越级反映对于本级能够解决处理的问题,上级也不会代替下级行使职权对此,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有具体的规定:“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纪委检查委员会处理 ”可见,在行使民主权利时,并不是向上级反映的等级越高就越起作用应当相信本级组织处理问题的态度和能力,一般不要越级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