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矿井总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案计划书).doc
19页煤矿矿井总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地面供电系统:曹家山煤矿地面设有35kV变电站一座,两回路35KV电源分别来自龙门垣,穆村110KV变电站一回路南曹线钢芯铝绞线(LGJ-120mm2)长度6273米,作为主电源;二回路同曹线钢芯铝绞线(LGJ-120mm2)长度7512米,作为带电备用电源地面变电站35KV供电系统采用双母线分断、联络、控制室外两台S7-6300/35/10 容量为6300kVA变压器;35kV控制柜10面,开关型号为KYN61-40.5;10kV控制柜22面,开关型号为KYN28-12;10kV主风机控制柜9面,开关型号为KYN28A-12;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按要求进行了各种检测地面工业广场10kV变电所在室内,装有S11-M-1000/10/0.693(2台);S11-M-1000/10/0.4 (2台);10kV控制柜16面,开关柜型号为KYN28-12;0.693kV控制柜12面,开关柜型号为GCS-10;0.4kV控制柜10面,开关型号为GCS-11.5;采用双母线分段、联络,并列运行,控制煤矿地面主提升、通风、压风、主皮带、锅炉、猴车、空气加热机、机修房、调度办公楼、污水处理站、等地面各用电场所的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按要求进行了各种检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井下供电系统双回路电源由35kV变电站10kV 5787、5788高压开关柜送入井下,中央变电所用15台型号为PBG-630/10Y的高爆开关,实现井下双回路供电,下井电缆为MYJV22-3150mm2 600米;KBZ2低压馈电开关18台;风机专用开关6台;水泵开关3台;主变压器KBSG-500/10/0.693(2台);风机专用变压器KBSG-315/10/0.693 (2台)各采区供电使用移动变电站独立供电,采掘分开各变电所、泵房均实现了双回路供电,控制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按要求进行了各种检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主绞车、主皮带机、空气加热机组型号为KJ60/25/40S、猴车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停电,会造成矿井停风、排水中断,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危险源评估,35kV、10kV停电的事故类型有:1.1 地面变电站35kV供电电源至上级110kV变电站(龙门垣110kV站或穆村110kV站)发生停电事故或电源线路上的“T”接负荷发生事故,都会造成全矿井停电事故1.2 变压器事故变压器是矿井供电系统中改变电压和传递能量的主要设备,运行一般比较稳定,但有时其各部件接线头发热、变压器油面下降或变压器油变质、绝缘降低引起内部闪络、过电压等原因,致使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3 供电系统设施事故35kV、10kV系统的供电设施由于线路设施老化,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或接地导致高压供电设施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供电系统全部或部分停电1.4 雷电的形成与危害 当不同的电荷雷云对架空线路及地面供电设施放电接触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激烈放电闪络由于放电温度高达2万度以上时空气受热剧烈膨胀,产生雷击电流,可达数百千安,雷电放电时间短,电压高,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会造成矿井全部停电1.5 电缆着火事故动力电缆积尘过厚长期高温过负荷绝缘老化击穿引燃、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机械损伤、运行中的电缆接头氧化、电缆接头绝缘物质灌注存有空隙或裂纹侵入空气使绝缘击穿爆炸起火、电缆接头瓷套管破裂及引出线相间距离小导致闪络起火等,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1.6 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操作人员操作思路不清操作错误、违章操作、未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造成弧光短路等停电事故1.7 可能发生的季节:雷雨季节是供电系统停电的高发季节1.8严重程度: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扇、局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提人设备因无电而无法正常运转,致使井下工作人员无法快速升井。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时向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2.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2.4及时抢险原则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4.2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2.5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组织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应急组织体系图3.2 指挥机构及职责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副总指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站站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风科长、机电队长、机修队长、运输队长、变电站站长等3.2.1现场指挥组组 长:机电矿长成 员:机电科长、机电队长、机修队长具体职责:(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3.2.2抢险救灾组组 长:安全矿长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风科长具体职责:(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署抢险救灾和安全技术措施;(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3.2.3技术专家组组 长:总工程师成 员:生产技术科长、机电总工具体职责:(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4物资供应组组长:副总经理成员:机电科长、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具体职责:(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3.2.5警戒保卫组组长:保卫科长成员:安监站、保卫科成员具体职责:(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2)指挥疏散 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3.2.6医疗救护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成员:卫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4) 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3.2.7信息发布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3.2.8后勤保障组组长:工会主席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调度室主任。
具体职责:(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3.2.9善后处理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成员: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安监站长、保卫科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3.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3.3.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3.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总工、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3.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3.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3.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 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3.3.7安监站站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3.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9通风科:尽快排除故障,恢复主扇运行,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3.3.10通风矿长、生产技术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日常工作中对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避灾培训教育,完成其有关任务3.3.11调度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主任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及时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3.3.12保卫科长、卫生室主任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3.3.13调度室电讯组: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