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doc
4页1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一、校运动队的建制1、校运动队的分类根据省教育厅、省大学生体协的竞赛计划,及我校体育特色,分重点运动队和常规运动队,其中本学期有比赛任务的运动队为重点队,其它为常规运动队2、拟设运动队的数量与编制 田径队:主教练 1 人、教练员 2~3 人、运动员 20~30 人篮球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男、女队各 12~18 人排球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男、女队各 12~18 人男足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男、女队各 18~25 人羽毛球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0~15 人网球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0~15 人健美操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0~15 人乒乓球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0~15 人地掷球队:主教练员 1 人、运动员 10~15 人运动队的编制根据运动队的成绩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本学期有比赛任务的运动队可考虑增配一名教练员,同时实行主教练负责制3、各队的参赛人数立足精干,具体人数据实际情况确定二、校运动队组织与目标管理1、组织管理(1)校运动队在校体委指导下,由体军艺教研室根据省教育厅、省大学生体协的竞赛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参赛计划。
由体军艺教研室将年度参赛计划上报校体委批准成立2)校运动队的管理为校体委、体军艺教研室和教练三级管理体制各队教练人选由竞聘教师提出申请和竞赛目标,体军艺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定,报校体委审批并备案3)各运动队的配备人数按运动队人员编制,由主教练提出方案、择优选定教练员和运动员人选,报体军艺教研室审批,送校体委备案4)各运动队的训练工作(包括训练计划、组织实施等)由主教练全面负责,体军艺教研室综合负责各运动队的管理、考核、协调,校督导室负责督查5)各运动队的参赛经费,由体军艺教研室根据当年省教育厅、省大学生体协的竞赛计划作出预算,报院体委批准6)主教练应对每次训练课的参训人员(教练员、运动员)进行登记,期末上报体军艺教研室,并公示体军艺教研室在赛后把运动员的训练情况、竞赛成绩如实进行考核,上报院体委2(7)学院各行政和后勤管理部门要为院运动队提供各方面的保障和便利,为提高运动水平创造好的条件8)训练是体育教学有机组成部分,各教练员要认真写好训练计划,把精力实实在在地投入到训练中去;教练员有事请假,应提前向体军艺教研室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事后及时补训;若教练员一学期无故 2 次不训练,按自动退出教练员岗位处理。
10)执教业绩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11)体育运动队正式队员,可免修该学期的体育选项课,体育成绩由主教练给予评定;对获得省、全国比赛名次的优秀运动员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详见《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如果运动员一学期内训练次数少于总训练次数的 1/3,将按停训、退出运动队处理2、训练工作量的核拨:(1)运动队训练按每学期 64 课时计算(每周 2 次,每次 2 课时,共 16 周) ,当年有大型竞赛 (省大运会等 )需安排假期训练,可增加 15 天集训时间,每天训练课时为4 学时;每次训练时间至少 90 分钟2)训练时间不得与上课时间相冲突3、训练工作量计算 运动队的训练课时等同于教学课时;由体军艺教研室在期末负责按实统计,并上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4、目标管理根据学院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办学层次,加强体育运动代表队的成绩管理,促进我院运动队走向更高层次针对各运动队的实际情况,确定以浙江省大学生体育竞赛为基准点的成绩管理阶段目标( 同类级别比赛参照执行) :团体总分前八名,力争前六名1)对于在高校以上级比赛中取得团体前三名成绩的教练员,参考其工作、管理、思想教育等情况,可评选优秀教练员,并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和奖金(详见《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技能竞赛成果》)。
连续三年不带队或末达管理目标的教练员,业绩考核不能评“A” 2)当某支运动队连续二年没能完成指定成绩目标,将对其运动项目或教练组成员进行调整2)当某支运动队没能完成成绩目标时,教练员的核定工作量以 80%发放3)当某支运动队没能完成成绩目标时,但教练员所带队员在单项比赛中获得至少一项第三名,该教练员的工作量照实发放 三、经费的使用与管理1、经费来源与分配(1)经费来源:A、学院下拨的体育竞赛专项经费, B、社会赞助2)经费分配:按审批的体育专项经费预算3(3)鼓励各队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联络赞助,上交计财处统一管理赞助款的主要部分供该队用于训练和竞赛2、经费的使用方法、范围与标准(1)各队训练、竞赛使用经费,由体军艺教研室根据各运动队提出的计划,年初列出总体预算,报院体委批准2)各运动队在比赛结束后,按实际训练次数上报体军艺教研室,经审核无误,报教务处和人事处批准,发放训练与比赛酬金3)专项经费必须用于运动员的平时训练补贴、参赛装备购置、交通、食宿和补贴等方面4)比赛期间的补贴市区比赛:教练员、领队、运动员补贴为 15 元/天;出市比赛:教练员、领队、运动员补贴为 25 元/天。
5)每次训练补贴:按本学期是否参加比赛计算,教练员的训练补贴为 300 元╱人,运动员的训练补贴断 200 元╱人本办法自正式颁发之日起执行附:院体育代表队教练员工作职责和运动员守则4一、院体育代表队教练员工作职责: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责任心和荣誉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运动员,为院争光2.每学期教练员必须制订训练计划和进度,交体军艺教研室审核后执行3.教练员必须认真执行计划写出训练任务和要求,方法要具体,措施要得力,运动负荷要适当,努力实现训练目标4.教练员要严格要求,认真考勤,管理好运动队5..教练员要讲究科学的训练方法,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要关心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以身作则,提倡严肃认真、热情友好、身教胜于言教的工作作风6.教练员负责办理运动员比赛报名手续及参加有关的技术会议,开好赛前的动员大会、准备会,遇重大问题需请示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作主,否则后果自负7.教练员要教育队员在比赛中尊重对方,尊重观众,树立良好的队风和赛风对比赛中违纪、打架斗殴、罢赛及不文明举止,如果出现有损学院形象的行为,教练员要负主要责任8.无论参加那一类比赛,结束后,教练员要及时清理、服装、器材等。
并对比赛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交体军艺教研室主任二、院体育代表队运动员守则: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体育事业,刻苦训练,为院争光2.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练,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礼貌,不吸烟,不喝酒3.比赛中,要努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4.努力学习文化课,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公益活动,推动院、班群体活动的开展,争当“三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