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pdf
6页书书书犐 犆 犛5 9. 0 8 0. 0 1犠 0 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犌 犅9 9 9 4—2 0 0 8代替G B9 9 9 4—1 9 8 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犆 狅 狀 狏 犲 狀 狋 犻 狅 狀 犪 犾犿 狅 犻 狊 狋 狌 狉 犲狉 犲 犵 犪 犻 狀 狊狅 犳 狋 犲 狓 狋 犻 犾 犲 狊2 0 0 8 1 2 3 0发布2 0 1 0 0 2 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 B9 9 9 4—1 9 8 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本标准与G B9 9 9 4—1 9 8 8的主要差异为:1.修改了适用范围;2.增加了纤维名称和测定回潮率方法的引用标准;3.增加了回潮率、 标准回潮率和公定质量3个术语, 删除了商业重量术语及其计算公式;4.增加了山羊绒条和织物、 毛针织物、 马海毛、 羊驼毛、 莫代尔纤维、 莱赛尔纤维、 三醋酯纤维、乙纶、 芳纶、 橡胶、 聚乳酸纤维、 碳氟纤维、 玻璃纤维和金属纤维的公定回潮率;5.将原混纺材料公定回潮率条文中的注调整为脚注;6.删除了原第5章的注;7.增加了未知公定回潮率的纤维及其产品的回潮率( 第5章) ;8.增加了公定质量的计算( 第7章) ;9.删除了原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 A C/T C2 0 9/S C1) 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纺织工业科技发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郑宇英、 窦茹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 B9 9 9 4—1 9 8 8Ⅰ犌 犅9 9 9 4—2 0 0 8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纺织材料的公定回潮率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材料, 可用于计算纺织材料的公定质量、 纱线的线密度、 织物的单位面积质量以及混纺产品定量分析中的纤维含量等注:混纺产品含包缠纱、 交织织物等多组分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T4 1 4 6 纺织名词术语( 化纤部分)G B/T9 9 9 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G B/T1 1 9 5 1 纺织品 天然纤维 术语3 术语和定义G B/T4 1 4 6和G B/T1 1 9 5 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纺织材料 狋 犲 狓 狋 犻 犾 犲 狊用以加工制成纺织品的纺织原料、 纺织半成品以及成品的统称包括各种纤维、 条子、 纱线、 织物等3. 2 回潮率 犿 狅 犻 狊 狋 狌 狉 犲 狉 犲 犵 犪 犻 狀按规定方法测定的纺织材料中任何形态水的质量对被测材料干燥质量的百分率3. 3 公定回潮率 犮 狅 狀 狏 犲 狀 狋 犻 狅 狀 犪 犾犿 狅 犻 狊 狋 狌 狉 犲 狉 犲 犵 犪 犻 狀纺织材料回潮率的约定值3. 4 标准回潮率 犿 狅 犻 狊 狋 狌 狉 犲 狉 犲 犵 犪 犻 狀犻 狀狋 犺 犲 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犪 狋 犿 狅 狊 狆 犺 犲 狉 犲纺织材料预调湿后, 在标准大气中达到吸湿平衡时的回潮率3. 5 公定质量 犮 狅 狀 狏 犲 狀 狋 犻 狅 狀 犪 犾犿 犪 狊 狊纺织材料干燥后质量加上相应于公定回潮率的质量所得的材料质量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见表11犌 犅9 9 9 4—2 0 0 8表1纤维种类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棉棉纤维8. 5棉纱线8. 5棉缝纫线8. 5棉织物8. 0毛a羊毛洗净毛b( 异质毛)1 5. 0洗净毛b( 同质毛)1 6. 0精梳落毛1 6. 0再生毛1 7. 0干毛条1 8. 2 5油毛条1 9. 0精纺毛纱1 6. 0粗纺毛纱1 5. 0毛织物1 4. 0绒线、 针织绒线1 5. 0毛针织物1 5. 0长毛绒织物1 6. 0山羊绒分梳山羊绒1 7. 0山羊绒条1 5. 0山羊绒纱1 5. 0山羊绒织物1 5. 0兔毛1 5. 0骆驼绒/毛1 5. 0牦牛绒/毛1 5. 0羊驼绒/毛1 5. 0马海毛1 4. 0麻c苎麻1 2. 0亚麻1 2. 0黄麻1 4. 0大麻( 汉麻)1 2. 0罗布麻1 2. 0剑麻1 2. 0( 蚕) 丝d桑蚕丝1 1. 0柞蚕丝1 1. 0其他天然纤维c木棉1 0. 9椰壳纤维1 3. 02犌 犅9 9 9 4—2 0 0 8表1( 续)纤维种类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化学纤维c粘胶纤维1 3. 0富强纤维1 3. 0莫代尔纤维1 1. 0莱赛尔纤维1 0. 0醋酯纤维7. 0三醋酯纤维3. 5铜氨纤维1 3. 0聚酰胺纤维( 锦纶)4. 5聚酯纤维( 涤纶)0. 4聚丙烯腈纤维( 腈纶)2. 0聚乙烯醇纤维( 维纶)5. 0聚丙烯纤维( 丙纶)0. 0聚乙烯纤维( 乙纶)0. 0含氯纤维聚氯乙烯( 氯纶)0. 0聚偏氯乙烯( 偏氯纶)0. 0氨纶1. 3含氟纤维0. 0芳香族聚酰胺纤维( 芳纶)普通7. 0高模量3. 5聚乳酸纤维(P L A)0. 5二烯类弹性纤维( 橡胶)0. 0碳氟纤维0. 0其他纤维c玻璃纤维0. 0金属纤维0. 0a除羊毛和山羊绒外, 其他动物毛纤维均含纤维、 纱线和织物。
b洗净毛含碳化毛c含纤维、 纱线和织物d蚕丝均含生丝、 双宫丝、 绢丝、 ?丝及炼白、 印染等各种织物5 未知回潮率的纤维及其产品的回潮率5. 1 对于新型的或未知公定回潮率的其他纤维及其产品, 可以采用纤维状态的标准回潮率代替公定回潮率5. 2 标准回潮率的测定按G B/T9 9 9 5的规定注:当采用标准回潮率代替公定回潮率时作相应说明6 混纺产品的回潮率6. 1 混纺产品的公定回潮率按各组分原料的公定回潮率和混纺比例, 加权平均求得, 修约至小数点后犌 犅9 9 9 4—2 0 0 8书书书犌 犅9 9 9 4—2 0 0 8一位6. 2 混纺产品的公定回潮率可按干重混纺比例计算, 也可按公定质量混纺比例计算, 见式(1) 和式(2) 注:为便于计算, 一般将公定质量混纺比折算为干重混纺比后再按式(1) 计算a) 以干重混纺比例计算公定回潮率(犚) , 以百分率表示:犚=犃1犚1+犃2犚2+…+犃狀犚狀1 0 0………………(1)b) 以公定质量混纺比例计算公定回潮率(犚) , 以百分率表示:犚=犅1犚11+犚11 0 0+犅2犚21+犚21 0 0+…+犅狀犚狀1+犚狀1 0 0犅11+犚11 0 0+犅21+犚21 0 0+…+犅狀1+犚狀1 0 0………………(2)式中:犃1、犃2…犃狀— — —混纺产品各纤维组分的干燥重量混纺百分比例;犅1、犅2…犅狀— — —混纺产品各纤维组分的公定质量混纺百分比例;犚1、犚2…犚狀— — —以百分率表示的各纤维组分的公定回潮率。
7 公定质量的计算7. 1 单一纤维的公定质量(犿r) 按式(3) 计算犿r=犿d(1 0 0+犚)1 0 0……………………………(3) 式中:犿d— — —干燥质量, 与公定质量相同单位;犚— — —以百分率表示的公定回潮率7. 2 混纺产品的公定质量(犿r) 按式(4) 计算犿r=犿d 1(1 0 0+犚1)+犿d 2(1 0 0+犚2)+…+犿d狀(1 0 0+犚狀)1 0 0………(4) 式中:犿d 1、犿d 2…犿d狀— — —混纺产品各纤维组分的干燥质量, 与公定质量相同单位;犚1、犚2…犚狀— — —以百分率表示的各组分的公定回潮率8002—4999犅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