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差管理办法.pdf
6页出 差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出差适用于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本市外出不列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一),两人以上出差同一地点或同一任务的, 由全部出差人员集中填写一份 “出差申请单” ,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出差情况; (二) 出差人凭核准的 “出差申请单” 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到财务部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 (三) “出差申请单”交由行政部保管,派遣人负责跟进出差进度并检查其工作情况; (四) 出差回来三天内,员工必须填写《员工出差报告》 (见附件二),汇报出差情况不按规定提交的,费用自行承担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一) 出差期限在三日内的由部门经理核准, 三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 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 需“元旦”、“五一”、“十一”和“春节”等国家公假日出差的,一律经总经理核准; (三) 出差人需乘坐飞机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 第六条 出差途中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要求延时的,须请示派遣人,由派遣人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延时,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七条 为便于出差期间公司对出差人工作任务的安排和检查,出差人须每天向主管经理 E-mail 或汇报当天工作 第八条 出差人在保证与公司联络畅通时,须采取有效手段降低通讯费用 第九条 差旅费分为长途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补助,其标准分别如下规定: (一) 长途交通费标准: 职务 部门经理以下 副总经理以上 汽车 长途/豪华大巴 火车 硬卧 软卧 轮船 二等舱 飞机 经济舱 (二) 住宿费标准: 一般员工 部门主管 部门正/副经理 总经理/副总经理 元/天 元/天 元/天 元/天 注:出差上海的,住宿费用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可上调 50 元 (三) 膳食补助标准:(元/天) 一般员工 部门主管 部门正/副经理 总经理/副总经理 元/天 元/天 元/天 元/天 (四) 两人出差前往同一地点的,原则上不得单独开房。
双人房住宿标准为 200 元/天 (五) 出差乘车时间为八小时以内的,按规定乘坐硬座; (六) 出差乘车途中超过 1 天(含 1 天)的,膳食补助为 30 元/天 第十一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 长途交通费按标准凭发票实报实销; (二) 住宿费用按标准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节余部分的 70% 作为补助; (三) 膳食补助按标准领取; (四) 报销的士费(只限异地出差,本地外出原则上不予报销的士费): 1、 须在票面背面注明日期、起始地点、客户名称、的士费单价(元/公里)、公里数,否则不予报销; 2、 凡票面金额高于实际金额的,须在票据背面注明实际报销金额,未按实际金额报销的,一经查明,该票据不予报销,并做辞退处理; 3、 外地出差拜访一家客户的士费用最高限额 30 元,拜访 2 家客户限额40 元,每增加一家客户费用增加 10 元,超额自己支付 (五) 通讯费凭通话清单实报实销; (六) 出差费用一律不得申请特批 第十二条 其他情况处理: (一) 在同一地点出差之申请时间超过 10 天(不含 10 天)的,住宿费标准降低为原标准的 90% ,并自出差之日起,给予每日 20 元作为补贴; (二) 出差期间,由客户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节余补助;经出差派遣人同意不住宿旅馆的,住宿节余按住宿标准的 50%给予补助。
(三) 出差人员需携带公司产品、样品或其他物品的,需在出差申请中详细列明,并在出差途中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发生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发生失去的,须由责任人提供报案证明,并由责任人赔偿其价值的 50%,特殊情况需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行政部,公司另行处理; (四) 根据实际需要需外出接待客户用餐的,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三)经总经理批准后,同时交财务部备案,才能办理费用报销(出差在外或临时接待须请示批准,事后及时补办手续),未经事先办理申请和财务备案手续,发生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 特殊情况费用超标较多的,提出情况说明并附有效单据,由出差派遣人核实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酌情报销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部门 申请日期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共 天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预支费用 出差情况简要: 部门经理/派遣人: 总经理: 行政部备案: 附件二: 员工出差报告 部门 出差人姓名 出差时间 出差原因 情 况 汇 报 部门主管意见 总经理 签名 备 注 附件三: 业务招待费用申请单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申请人 客户名称 人数 费用申请原因 接待方式 □ 赠送礼品 □ 用餐 □ 其他 接待时间 费用预算 详细说明 部门经理(主管)审批 总经理审批 注:1、使用本申请单时,应对接待方式进行详细说明(例:选择赠送礼品方式应对礼品名称,购买途径等做出说明); 2、本申请至少应于接待日前三天提交,以备财务部做好准备工作; 3、本申请单若为出差所用,必须连出差申请一同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