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论临时仲裁制度》.docx

6页
  • 卖家[上传人]:闪****
  • 文档编号:298786478
  • 上传时间:2022-05-26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9.04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论临时仲裁制度》 《论临时仲裁制度》 一、临时仲裁制度概述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是仲裁的两种根本形式,两者相辅相成机构仲裁,由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依据既定的仲裁规矩解决其争议,是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仲裁方式临时仲裁不由任何已设立的仲裁机构举行正规管理,而是由当事人双方对某个仲裁案自行创设自己的仲裁程序,它对于标的较小、但结案时间要求分外快且特别紧迫的案件有重要意义 同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具有以下特点: 1它有利于更充分的崇敬和表达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临时仲裁中,仲裁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由双方当事人保持完全的操纵他们抉择仲裁员的指定方法及其管辖范围或权力,也抉择仲裁地点和仲裁程序的举行 2它有利于发挥仲裁的生动性,关于概括仲裁事项的处理方法、程序均由争议双方根据实际处境的需要生动确定,具有较大的弹性,大量涉及到国资产事人的争议的处理,常采用临时仲裁 3它有利于养护当事人的隐私既没有仲裁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参与,当事人又可以商定限制仲裁员对外透露仲裁的机遇,因此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4它有利于提高效率由于临时仲裁程序生动,当事人自主性强,而且可以免除各种机构的内部程序的时限,因此处理案件更快捷、更高效,也更经济大多数仲裁机构都收取管理服务费用,一般都是按照仲裁标的的大小按比例递减收取因此,当事人选择临时仲裁会更节省费用对于小额争议而言更是如此 当然,临时仲裁也存在确定的缺陷临时仲裁的主要程序事项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对仲裁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而且仲裁裁决相对不易于为他国供认、执行然而,任何一种制度必然有利也有弊,我们不能由于临时仲裁制度存在缺陷就完全否认,客观的做法应是在制度上加以完善,结合机构仲裁的优势,最大化地遏制其负面效应,充分发挥积极影响 二、临时仲裁相关国际和国内立法 临时仲裁在世界各国日益受到青睐,从各国商事的立法实践中看,大多数国家的仲裁法都供认和采用临时仲裁奥地利、比利时、德国、美国、丹麦、芬兰、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制度中都规定了临时仲裁制度 作此规定的国际公约有1958年《纽约公约》、1961年《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欧洲条约》和1975年《美洲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公约》。

      尤其是联合国1976年的《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矩》,它主要供临时仲裁使用1985年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亦是如此 我国仲裁法规定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即国际商事仲裁)适用不同的机制,这是一项重要的进展国际仲裁,更加是商事仲裁,要求适用不同于解决国内争议的仲裁规矩,国际仲裁应比国内仲裁规矩更加自由对于涉外贸易纠纷,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 协议管辖的仲裁原那么,仲裁形式学习和采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做法,实行机构仲裁改革开放以后,法律规定对于投资可能引起的纠纷可以通过机构举行仲裁,从而摈弃了临时仲裁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也将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商定了仲裁委员会作为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的强制性要件究其理由,全国人大法工委作如下解释:“主要理由有两个:其一是在仲裁制度的进展史上是先有临时仲裁,后有机构仲裁;其二是中国设仲裁的历史较短,只有机构仲裁,没有临时仲裁在仲裁进展史上,虽然临时仲裁确实早于机构仲裁,但并不能仅基于此就推断临时仲裁趋向衰落其实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各有优势、缺点,两者将来如何进展很难预料而且,目前国际上的大片面争议仍主要是通过临时仲裁解决的,尤其是海事争议,仲裁地点最多的是在伦敦,其次是纽约、香港和新加坡。

      而像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日本的海运集会所海事仲裁委员会这样实施机构仲裁的仲裁机构处理的仲裁案件不仅数量少,而且根本不是解决海事争议的主要方式这种形势下,我国法律不供认临时仲裁不仅理论上说不通,与国际普遍实践也不合拍我国设立仲裁的历史较短,只有机构仲裁,没有临时仲裁,这貌似也不能构成否决临时仲裁的理由,或许正由于如此,仲裁法才更有理由确认和进展临时仲裁 三、我国仲裁立法确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可行性 仲裁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展现的,在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高度进展的根基上,出于对私权和意思自治的崇敬,当事人可以从救济解决纠纷的多种途径中任意选择,仲裁作为对诉讼制度的补充,需要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共存,相互补充 1.确认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否认临时仲裁会造成供认、执行仲裁裁决的不公允与不对等现象我国参与的1958年《纽约公约》中所指的外国仲裁裁决以及我国与一些国家缔结的双边司法辅助协定中所指的仲裁裁决既包括临时仲裁裁决,又包括机构仲裁裁决然而,当事人不成以苦求在我国境内做出临时仲裁裁决,更不用说去境外申请供认和执行即使做出临时裁决,裁决的有效性也会被否决,客观形成了我国与供认执行临时仲裁协议的他国之间的不对等。

      同理,供认与执行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作出的临时仲裁裁决也造成了大陆与港台地区的不对等现象 其次,否认临时仲裁不利于养护当事人的权利目前,仲裁裁决在外国相对法院判决轻易得到供认与执行,我国现行仲裁法不认可临时仲裁协议的效力,客观上将迫使当事人不得不弃临时仲裁而诉诸法院,使当事人的仲裁意愿落空假设在立法时忽略当事人的这一重要考虑,对当今世界仲裁的进展趋势和惯常做法缺乏必要的了解,所制定的法律条款就难免有违立法初衷 结果,否认临时仲裁不利于进展国际经济贸易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解决跨国合同当事人间争议的通常可采纳的方法当事人梦想避开法院解决争议的不确定性和不成预见性,寻求一个稳当的仲裁方法,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也是完善我国投资软环境的一个因素 2.确认临时仲裁制度的可行性 临时仲裁滋生的土壤在于自由的市场经济,以及国家对私权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崇敬等 较为宽松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崇敬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是临时仲裁进展的法律前提现今我国已把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日益多元化,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也日益完善,我国正逐步建立适合临时仲裁进展的经济法律制度。

      正如现今兴隆国家较为成熟的临时仲裁制度是由机构仲裁进展初期的临时仲裁制度进展而来一样,中国临时仲裁制度的建立也会体验一个渐进的过程实践中的障碍并不构成否决这项制度的理由,以目前的社会意识以及仲裁的进展水平而言,一下子开放管制供认临时仲裁切实有确定的风险,但持续遏止临时仲裁也会使我国仲裁界因此失去国际商事仲裁很大份额的市场为了仲裁业的长远进展,我们在总结机构仲裁阅历的同时也要总结临时仲裁的阅历,为临时仲裁创造条件,逐步放开进展临时仲裁制度,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我国法律服务业的进展 — 6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