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doc
23页校发〔2013〕191号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明确经济责任,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中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2. 华中农业大学报账授权委托书3.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劳务费发放表4. 华中农业大学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5. 华中农业大学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6. 华中农业大学燃油费报销审批表7. 华中农业大学会议费支出明细表&华中农业大学特殊业务支出明细表华中农业大学2013年12月30日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明确经济责任,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会 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管理的所有资金,校属二级核 算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各单位经济责任人或其授权负责人为本单位财务报销的审批 人,各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为本人主持项目财务报销的审批人(以下统称 经费负责人),对本人审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相关性负责。
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为审批时,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书面委托第四条 各单位应在学校预算安排的范围内(专项经费按项目预算范 围),按照《华中农业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审批权限使用经费 各项经济业务的经办人与审批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制,由本 单位同级或上级负责人审批第五条各类经费报账人员由经费负责人授权委托(委托书见附件2), 应为学校正式职工、在籍研究生或长期合法聘用人员;经费负责人应在财 务部门预留签字笔迹和联系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核对笔迹和发送报账 短信通知,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理的,应向财务部门提供书面授权委托第二章报销审批第六条各类经费报销应根据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开支范围、学校批准的 经费使用计划或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等,按照相应授权审批权限办理属于学校领导负责的专项经费支出,应经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签字后, 由校领导审批第七条人员经费(一) 工资(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由人事部门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异动表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 据工资库及异动情况编制全校人员工资发放表,由校长审批后发放二) 特殊岗位津贴、保健津贴由所在单位经费负责人和人事部门共 同审批。
三) 引进人才安家费、社会保障费用、丧葬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 由人事部门审批四) 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困难补助、奖学金发放由学生工作部或研 究生工作部审批五) 向教职工或学生发放各类奖励,应附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或 由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批;各单位报销慰问金仅限于本单位离退休职工、困 难或生病职工,从自筹经费中列支六) 劳务费1. 发放学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劳务费,由经费负责人审批; 发放科研成果奖励、学术论文奖励、开展技术服务等费用,应附相关奖励 办法或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由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批 报销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应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劳务费发放表》(附件3),提供学生姓名、学号、发放标准、银行卡(校园卡)号等资料2. 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得发放职工劳务费,确因特殊工作原因需要发放 的,应报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批3. 报销校外人员咨询费等劳务费,应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校外人员劳 务费发放表》(附件4),提供领款人姓名、职务(职称)、单位、身份证 号(护照号)及领款人签名特殊情况下,领款人无法亲笔签字、需要他 人代为领款的,应由代理人签名并注明身份证号向外籍专家发放酬金的, 还需外事部门审批。
七)报销编制外用工工资,应填写《华中农业大学临时用工工资发 放表》(附件5),按以下程序审批:聘用时间三个月以上的,不论经费渠道,均由人事部门审批;聘用时间三个月以内的,应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 息报销金额1000元(含)以下的,由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1000元 以上的,还需经费归口部门负责人审批;10000元(含)以上的,还应由单 位主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批第八条差旅费(一) 报销差旅费应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 人、出差事由等事项,附往返车(机)票、住宿费发票、登机牌等相关票 据因参加会议(培训)等出差的,还应附会议(培训)通知二) 出差补助执行《华中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三) 学校不提倡私车用于公务出差,各单位一般不得报销燃油费等 私车费用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实因情况特殊,私车用于科学实验考察、 调研等需报销燃油费的,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出差人、时间、地点、 事由等事项,并提供过路过桥费、住宿费等必要的票据,填写《华中农业 大学燃油费报销审批表》(附件6),由所在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批 同意后,在合理范围内据实报销四) 教职工因项目研究需要安排学生出差可自定学生出差补助标准, 但不得高于教师标准。
五) 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每年审定一次,由本单位经费负责人、人 事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共同审批六) 职工探望配偶、父母,报销探亲路费按直达车计算,由人事部 门审批第九条出国(境)费用出国(境)费用包括参加国际会议、访问、讲学、合作研究等公务活 动发生的费用一) 出国(境)费用严格按出国审批时的时间范围、地点、开支项 目报销,不得超越期限、范围和变更开支项目二) 因公出国(境)旅费报销,应提供《华中农业大学因公出国人 员审批表》,短期出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 任务确认件审批表,同时将本人在国(境)外开支的原始票据交外事部门 审批三) 外籍专家来校工作或讲学发生的差旅费报销需外事部门审批四) 原始票据不是中文的,应当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金额五) 一次出国发生的所有费用应集中一次办理,不得拆分业务报销 第十条会议费指学校、校属各单位、科研课题组主办或受托承办的各类会议会议 费开支内容包括会议场地租用费、交通费、食宿费、会议有关文件资料印 刷等费用,不得报销礼品、纪念品会议费用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综合 定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一) 学校各部门(学院)举办会议,不论经费渠道,应当事前经单 位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财务部门备案;由学校承担会议经费的,应在年初 申报预算,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 各类科研经费中列支会议费,应严格执行预算,报销时由项目 负责人所在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批三) 学校及校属各单位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会议,应在学校财务部 门单独设立账目进行收支核算;收取会务费的,应使用学校提供的正式票 据,并将会务费收入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四) 报销会议费时,需填写《华中农业大学会议费用支出明细表》 (附件7),结算金额按照会议实际发生费用填写,并附举办或承办会议文件、委托第三方承办会议的合同、会议消费清单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等结 算资料五) 单独设立会议费专项的,会议费结算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账户,不得长期挂账,列支其他费用第十一条设备、物资采购,委托业务、服务费(一) 学校各单位购买各类物资价值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或者自购 材料组装设备价值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均应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在 报销前办理资产验收和登记等手续二) 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或购买单台件5000元(含) 以上及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应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管理,在国资 设备管理处办理采购审核手续,开具“华中农业大学采购审核单”;单台 件或批量采购在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报销时需附有效合同。
三) 因教学、科研使用,采购列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试剂耗材, 应提供国资设备管理处出具的采购审核单;未列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试 剂和耗材,应由国资设备管理处审核登记,采购总价2万元(含)以上的, 还应附有效合同四) 批量采购进口试剂、仪器设备,无论金额大小,均应附进口货 物供货及技术服务协议和进口物资委托代理合同五) 校内各单位利用公共平台、实验室、大型设备等开展测试化验 加工等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国资设备管理处审批入账六) 向外单位支付委托加工、服务类费用、购买除上述范围之外的 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文具、办公耗材、会议用品、劳保用品、图书、日 用品、体育用品等),单笔业务金额2万元以下的,应提供注明名称、数 量、单价、金额的发票,发票上未列明细的,应提供发票开具单位盖章的 清单;2万元(含)以上的,需附有效合同第十二条通讯费(一) 党政干部住宅费限额补贴按组织部提供的人员名单报销发 放;各单位自定标准发放的通讯费补助由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二) 办公费、网络通讯费以当月实际支出额计算,预存的 费和网络通讯费不予报销三)报销未标明用户的通讯费定额发票应注明使用者及使用月份第十三条接待费用接待费用报销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
符合学校规定的 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按以下规定报销:1•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发票(校内转账的为内部转账单)、派出单位 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应注明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 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2•属学校外事往来中发生的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的礼品费用报销,应提 供正式发票及礼品清单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礼品费用不予报销3•实行公务卡报销管理的单位,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接待费用;暂未实 行公务卡报销管理的单位,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第十四条各类退款,须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已开具发票的应退 回原交款发票第三章原始票据要求第十五条学校各单位因合法经济事项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应当是国 家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的发票,并加盖开 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自制原始凭证应使用财务部门统一印制 的专用凭证第十六条发票或收据的要求(一) 发票或收据必须是真实的各单位取得相应票据后,应在票据 属地税务(或财政)部门查询票据真伪二) 发票或收据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 单价、金额、填制人等要素;付款单位名称应为“华中农业大学”三) 原始票据大小写金额应相符,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第十七条原始票据为外文的,报销时应当翻译成中文,并出具与该业 务相关的境外汇款申请书、外汇兑换水单或银行卡支付凭据等辅助资料第十八条由于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向农民购买农副产品、租用畜力、 农具、土地等,应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提前 半年向归口管理部门备案报销时,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特殊业务支出明 细表》(附件8),附收款人开具的收据或收条,内容应包括物品的名称、 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收款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提供收款 人银行卡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具体审批程序如下: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经费负责人审批;报销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由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批;10000 元(含)以上的,还应提供有效合同,并由单位主管(联系)校领导审批第十九条需要报销的原始票据遗失,应取得原开票单位同一发票记账 联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同时附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经费负责人签字后报销第二十条购买实物的报销单据,应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 支付其他费用的单据,应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第二十一条校属各单位、各科研项目之间因提供劳务、服务等符合学 校转账规定的,可填制内部结算转账单,并附有关明细或者合同,按正常 报销程序审批后,办理转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