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建设理论.doc
39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文化建设理论 二战之后,在战争中受重创的日本经济开始恢复,并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了其发展的黄金时期日本的崛起引起各国的关注,很多学者开始对日本的崛起进行全方位研究,在该背景下诞生 威廉大内是日裔美国管理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管理学教授,曾获企业管理硕士、博士学位他从1973年开始专门研究日本的企业管理,提出的设想,并于1981年在美国出版《——美国企业界怎样迎接日本的挑战》一书,的内容都包含在其中威廉大内认为,日本人成功的秘诀,并非是技术原因,而是他们有一套管理人的特殊办法,即把公司的成员同化于公司的意识,培育出独特的公司风格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为案例分析,使用日本和美国的典型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内容为人与企业、人与工作的关心分析结果为,日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更为有效和民主,并能产生更高的生产效率 威廉大内在本书中,提出了“使员工关心企业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关键”这一管理理念,并在此基础上演化出“”作者认为,美国企业的经济要超过日本,必须通过改革,使之演变为兼具美日两国管理模式之长的“z型组织”,培养出一套以价值观为核心的具有“信任、微妙性和紧密性”的“z型”公司。
认为一切企业的成功都离不开信任、敏感与亲密,因此主张以坦白、开发和沟通作为基本原则来实行“民主”大内所设计的“”模式的特点是:在劳工制度上,实行长期的、终身的雇佣制,使职工在职业有保障的前提下,更关心与自身前途关系重大的本企业的长远利益;在工资考绩制度上实行相对缓慢的长期考核和逐步提升制度;对人才的培养采取“非专业”的方式,以使他们适应各项工作;在控制管理方式上,基本上暗示性控制,同时制定若干明文规定,在管理控制的含蓄与明确之间保持一种平等;在决策方式上,采取集体研究与个人决策相结合的“统一思想式”的决策方式;在职工中贯彻平等主义原则,使他们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的酌情处理问题;在生产发展道路上,要实行一定程度的专业化 对美国的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引起了美国企业文化的一次变革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从忽视人到尊重人,重视人的价值现在很多成功的美国企业都把尊重人、关心人,即尊重全体员工的放在首位,把员工和人力资源视为企业成功的关键2)在决策方式方面,从只考虑管理者个人意见,变化为重视职工的民主参与之前的美国企业只考虑管理者个人意见,这种决策方式有果断、快速和高效的优点,但其缺点在于上下不协调、政策难以贯彻;重视职工的民主参与,能够把个人决策与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
(3)领导与职工关系的变化传统的美国企业,雇主与雇员是纯粹的契约关系、雇佣关系,因此上下级之间关系冷漠,甚至存在着严重的敌对情绪如今,一些美国企业,把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劳动条件、与职工平等相处作为激励个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环节4)重视文化建设,重视管理哲学在企业中加强思想文化的建设,重视员工的作风、价值观等和组织的一致性,关注员工的内心世界与个性发展 有学者认为,大内掺杂了一种盲目的民族优越感,因此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且,日本式管理的成功与其吸收东方儒家文化和兵家文化也是分不开的,所以,日本式管理模式的成功并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应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其批判吸收 第二篇法院文化建设思想理论心得文化是一个现实社会中谁也不可能回避的话题,也是一个看似处于“上层建筑”的高阁而其实近在身边的基础课题文化是一种“软实力”,文化是一种“潜规则”,文化是一种“暗物质”,文化是一种“原动力”人民法院做为国家机器的重点组成部分,有必要对其文化形态和发展做一些追问和探索,而对法院文化的探索,也可以看作是对法院意识形态和法官职业形象的探索由于中国法院文化与中国文化密不可分,有必要结合中国文化的特点对法院文化的发展规律做一些探索。
一、法院文化的特点与内涵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文化一般指狭义的文化,特指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群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民族、企业、家庭)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以及由这个群体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 按现代作家余秋雨的说法,文化是一种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文化是一种时间的“积累”,是沉淀的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集体人格,也可看作是凝聚了的灵魂文化确实很难捉摸,文化是无形的,成分是无穷的,但又无处不在对“文化”下定义很难,因为其内涵太丰富了我这里只想用中国文化的“透视机”来分析中国法院文化的“性格和脾气”,再根据“性格和脾气”来“对症下药”,促使其健康发展法院是一个特殊的部门,法官是一个特别的职业,法院文化同样是一个大题目,有必要探索法院“文化界”和“文化人”的规律,再将法院文化沉淀为集体人格,凝聚成集体的灵魂 中国的法院文化可以看作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要了解法院文化,就要从研究中国文化开始,找到法院文化与中国文化的一些共性问题。
这就需要搞清一系列问题:文化到底是什么法院文化与中国文化有什么共同的特性法院文化的弊端和隐患是什么法院文化发展的出路在哪里 法院对没有打过官司的人来说是神秘的,他们了解法院往往是从了解法院的文化开始打一个比喻,法院就像一辆维持国家安全的坦克,人们都知道它是干什么的,也看到了他惊人的力量,却不知道它的结构和特点,更不知它操作者的“性格和脾气 ”,于是大家都好奇,有时还很慌恐,加上中国又有“厌讼”的传统,“家中没病人、外面没官司”是中国人的理想境界,进而对法院、医院避而远之,对法院不一定有正确的感官认识有人在媒体上、尤其是在网络上看到一些对法院的评论,他们也就会随声附合,其实他前并不解法院的真实情况,更不了解法院的文化法院文化有义务、有责任从文化视角来引导法官和民众发展中国法院文化,法官和工作人员责无旁贷、首当其冲如果法官对自己文化认识就是错乱的,很自然地就形成了对法院文化的阻隔,更不要说置身其外的民众了,怎么能够企望别人获得对法院文化的正确见解呢这也就难怪别人误读了 法院文化做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以人为本”、“刚健有为”、“自强不息”、“惩恶扬善”、“宽容忍让”、“厚德载物”等优良特性都应当有所体现。
法院文化与中国文化相比,是部分与全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法院文化移植于国外法院文化,融合于中国文化,除具有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共有的东西外,还应有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有价值,以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凝聚人心、陶冶情操、推进工作的作用法院文化的内容很多,我认为可以把法院文化概括为政治魂、为民情、法律脑、善良心和发展观政治魂就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积极向上的风气;为民情就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做到以人为本,一心为民;法律脑就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善良心就是要惩恶扬善,提倡法善人和,维护公序良俗,抵制低俗丑恶发展观就是着眼法院文化的长远发展,积极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促进法院文化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法院文化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法院文化不可能建设在真空之中,必然要受中国文化大环境的影响余秋雨先生将中国文化的特性概括为三个“道”:在社会模式上是“礼仪之道”;在人格模式上是“君子之道”;在行为模式上是”中庸之道”先说“礼仪之道”的影响礼仪”是一种便于固定、便于实行、便于审视、便于继承的生活化了的文化仪式但法院文化过于注重办案的程序,却很少研究司法礼仪及其效果,更不注重司法礼仪的外在形式和表现细节,因而限制了法院文化的启蒙和个性表达,更阻碍了对文化内涵的体验和终极思考。
再说“君子之道”的影响古人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法官做为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战士,应 当做到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绝对不能让公众看成是君子的对立面——小人,但又不能是谦谦君子法官不但要是一个好人,还要是一个能人,更要是一个有维护正义力量的人法院文化就应找到与中国优秀文化结合的切合点,把法官的政治之梦、礼仪之梦凝缩成了君子之梦、人格之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最后说“中庸之道”的影响由于受农耕文化四季轮回观念的影响,中国文化崇尚中庸、反对极端,过于寻求弹性和宽容可能是受近年来注重调解的影响,法院的调和色彩不断上升,居中裁判、 强制执行的“阳刚之气”在下降,也难怪别人说法院是“法儿”院(办法的法),审判是“勾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导致在人际关系上的“好人主义”,在做事态度上的“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意识不强烈 由于文化是一种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集体人格,法院工作每件事都能碰到文化,审判工作从起点、经过程到终点始终离不开文化的影响法院的问题看起来是形象和作风问题,实际上都是文化心态的映射。
现在不少人将法院文化建设看作“软任务”,没有放到应有的高度支重视,必然在实践中产生一些偏差:一是只注意文化建设部门的职能,而不重视法院文化的全员性质有的法院将文化建设看成政工部门、纪检监察等综合部门的事,与从事审判、执行业务的部门无关,文化舞台总是那几个人,参与面不宽二是只注意文化的外在方式,而不重视文化的精神价值一说法院文化就说信息宣传工作上了多少稿件,搞了多少文化活动,成立了多少“协会”,搞了多少文化长廊等物化的东西等,而对这些形式掩盖下的文化内涵却很少研究,这些活动能产生多大效果也很少追问三是太注意文化的积累层面,而不重视文化的引导作用文化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的行为准则,不是做了多少活动、多少节目、多少文章、获多少奖项能反映效果的,关键是这些积累对法官和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影响有多大,能起到多大的正面作用应重点考量四是只注意文化的作品组成,而不重视文化的人格构成有些领导将文化建设看作是其政绩的“放大器”,将自己任上的成就通过各种文化形式传达给领导、传达给公众,却不注重通过文化建设培育 法官的“集体人格”,过于追求形式化的东西和短期效应或者说是没有将法院文化形式化的东西系统起来,形成推动法院积极文化发展的合力。
五是只注意文化的片断享用,而不重视文化的集体沉淀有的法院文化建设没有长远规划,更形不成系统,只是根据上级法院或地方党委的要求来开展文化活动,文化活动只是作为推动阶段工作“配角”,文化活动的参与群体也缺乏广泛性和深入性,法院文化建设在内部是少数“文化人”的事,从社会上看是法院的“独角戏”六是法院文化建设呈现被动性,缺乏主动性许多人认为法院的主要任务就是办案,其他都是务虚,忽略法院文化的推动作用表现在行为上就是对法院文化建设漠不关心,对上级布置的文化活动被动应付,缺乏主动搞好文化建设的思维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注意到这些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可以说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及时雨” 三、制约法院文化发展的隐忧 正因为法院文化建设存在诸多机制性的问题,在表面繁荣的背后,必然会留下一些隐患,影响法院文化建设的长远发展现在不少法院都在讲“科技强院”,很少讲“文化兴院”,更没有听说谁会因文化建设搞不好而丢官法院文化谈的多是政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在文化建设上存在六根“软肋”: 一是缺乏应有的激励和制约首先是缺乏培育文化建设人才的机制。
就拿写文章来说吧,现在说让一个人去当副院长,没有一个人说干不了的;但要说让他写点东西,就会说这事我干不了如果这样推导下来,就会得出一个写材料比当副院长更难的荒唐结论窥一斑而知全豹,从文字工作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