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设计防火规范.docx
30页工业设计防火规范工业设计防火规范篇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表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注:1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 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确需相邻布置时,应符合本表注 2、3 的规定 2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 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 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 25%。
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3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m 4 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6 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 2、3 的规定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m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防火间距不受表规定的限制 表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除煤和焦炭场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4 章的规定,且不应小于 13m。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 15m 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 4m 厂房外附设化学易燃物品的设备,其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的外壁或相邻厂房外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室外设备,可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总容量不大于 15m3 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外,且面向储罐一面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同一座“U”形或“山”形厂房中相邻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但当厂房的占地面积小于本规范第条规定的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其防火间距可为 6m 除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外,其他类别的数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小于本规范第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较小者确定,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者,不应大于 10000㎡)时,可成组布置。
当厂房建筑高度不大于 7m 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当厂房建筑高度大于 7m 时,组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相邻两座中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确定 一级汽车加油站、一级汽车加气站和一级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布置在城市建成区内 汽车加油、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分级,汽车加油、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及其加油(气)机、储油(气)罐等与站外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建筑、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以及站内各建筑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 的规定 电力系统电压为 35kV~500kV 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 10MV·A 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 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条文说明 厂房的防火间距 本规范第和节中规定的有关防火间距均为建筑间的最小间距要求,有条件时,设计师要根据建筑的体量、 火灾危险性和实际条件等因素,尽可能加大建筑间的防火间距。
影响防火间距的因素较多,条件各异在确定建筑间的防火间距时,综合考虑了灭火救援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节约用地等因素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火灾实例和灭火救援的经验教训 在确定防火间距时,主要考虑飞火、热对流和热辐射等的作用其中,火灾的热辐射作用是主要方式热辐射强度与灭火救援力量、火灾延续时间、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相对外墙开口面积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度和高度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对于周围存在露天可燃物堆放场所时,还应考虑飞火的影响飞火与风力、火焰高度有关,在大风情况下,从火场飞出的“火团”可达数十米至数百米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间的防火间距是重要的建筑防火措施,本条确定了厂房之间,厂房与乙、丙、丁、戊类仓库,厂房与民用建筑及其他建筑物的基本防火间距各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在本规范第条中作了规定,本条不再重复 1 由于厂房生产类别、高度不同,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也有所区别对于受用地限制,在执行本条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有困难时,允许采取可以有效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之间蔓延的等效措施后减小其间距2 本规范第条及其注 1 中所指“民用建筑” ,包括设置在厂区内独立建造的办公、实验研究、食堂、浴室等不具有生产或仓储功能的建筑。
为厂房生产服务而专设的辅助生活用房,有的与厂房组合建造在同一座建筑内,有的为满足通风采光需要,将生活用房与厂房分开布置为方便生产工作联系和节约用地,丙、丁、戊类厂房与所属的辅助生活用房的防火间距可减小为 6m生活用房是指车间办公室、工人更衣休息室、浴室(不包括锅炉房) 、就餐室(不包括厨房)等 考虑到戊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较小,对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作了调整,但戊类厂房与其他生产类别的厂房或仓库的防火间距,仍需执行本规范第条、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3 在本规范第条表中,按变压器总油量将防火间距分为三档每台额定容量为 5MV·A 的 35kV 铝线电力变压器,存油量为,2 台的总油量为;每台额定容量为 10MV·A 时,油量为,2 台的总油量为每台额定容量为 10MV·A 的110kV 双卷铝线电力变压器,存油量为,两台的总油量为表中第一档总油量定为 5t~10t,基本相当于设置 2 台5MV·A~10MV·A 变压器的规模但由于变压器的电压、制造厂 家、外形尺寸的不同,同样容量的变压器,油量也不尽相同,故分档仍以总油量多少来区分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甲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大,且以爆炸火灾为主,破坏性大,故将其与重要公共建筑和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作为强制性要求。
尽管本条规定了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但甲类厂房涉及行业较多,凡有专门规范且规定的间距大于本规定的,要按这些专项标准的规定执行,如乙炔站、氧气站和氢氧站等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 《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 和《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 等的规定 有关甲类厂房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要求,执行本规范第条的规定,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执行本规范第 4 章的有关规定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以及会散发火星等火源的铁路、公路,位于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附近时,均存在引发爆炸的危险,因此二者要保持足够的距离综合各类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火源情况,规定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与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防火间距不小于 30m 甲类厂房与铁路的防火间距,主要考虑机车飞火对厂房的影响和发生火灾或爆炸时,对铁路正常运行的影响内燃机车当燃油雾化不好时,排气管仍会喷火星,因此应与蒸汽机车一样要求,不能减小其间距当厂外铁路与国家铁路干线相邻时,防火间距除执行本条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如《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 等。
专为某一甲类厂房运送物料而设计的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此装卸线与厂房的间距可不受 20m 间距的限制如机车进入装卸线时,关闭机车灰箱、设置阻火罩、车箱顶进并在装甲类物品的车辆之间停放隔离车辆等阻止机车火星散发和防止影响厂房安全的措施,均可认为是安全措施 厂外道路,如道路已成型不会再扩宽,则按现有道路的最近路边算起;如有扩宽计划,则要按其规划路的路边算起厂内主要道路,一般为连接厂内主要建筑或功能区的道路,车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则反之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了高层厂房与各类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执行,与甲、乙、丙类液体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执行,与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罐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的规定 篇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单选题 1.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 )者称为地下室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 )级 A.三 B.五 C.二 D.四 3.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均应为( ) 。
A.防火卷帘门 B.乙级防火门 C.丙级防火门 D.普通门 4.多层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m A. B. 4 C. D. 5 5.木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应划为( ) A.乙类 B.丙类 C.丁类 D.甲类 6.谷物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应划为( ) A.丁类 B.戊类 C.乙类 D.丙类 7.建筑中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应采用( )材料制作 A.易燃 B.可燃 C.难燃 D.不燃 8.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 )决定的 A.燃烧性能 B.耐火极限 C.支座条件 D.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9.一般情况下,未设自动灭火系统的丙类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厂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地面积为 ( )㎡ 10.未设自动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棉织品库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 )㎡ 11.防火墙的材料必须用( ) A.难燃材料 B.不燃材料 C.可燃材料 D.不燃或难燃材料 12.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 )划分A.防火分区 B.防烟分区 C.楼层 D.供电级别 13.防烟分区可以利用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 )m 的梁划分。
A. C. 14.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s 计算确定 A. 60B. 120 C. 80D. 45 15.多层民用建筑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 ) A.穿金属管保护 B.穿 PVC 管保护 C.采用阻燃电缆 D.穿阻燃管保护16.通风管道穿过防火墙两侧各( )cm 范围内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A. 80B. 100 C. 150 D. 200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