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厦物业的管理中心搬运物品责任书.docx
3页大厦物业管理中心搬运物品责任书 大厦物业管理中心搬运物品责任书 为确保本大厦全体客户的利益、便利客户乘坐电梯、保证大厦财产不受损失、给搬运物品人员供应便利热忱的服务,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为客户供应物品运输(包括搬家等服务项目)的公司或人员(以下简称为:乘运人);需要运输大件或多件物品出入本大厦时,乘运人代表在阅读本文后,签字确认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二、在乘运人代表签署本责任书后,前台将支配一名门卫或保安人员(以下简称为服务人员)引领乘运人进行客户物品的运输服务,直至全部物品运输完毕为止 三、**物业管理中心指定本大厦16号电梯为货运电梯,乘运人在使用电梯时只能使用该部电梯进行货物的运输及人员的来回 四、乘运人在进入本大厦后,应听从服务人员的管理,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急品带入本大厦;禁止在公共区域内吸烟、大声喧哗,玩耍打闹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乘运人进入与运输货物无关的区域,乘运人如违反本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乘运人负担全部责任 五、乘运人在搬运物品的过程中应做好对公共区域及公用设备、设施的爱护工作,如在运输物品过程中发生损坏公共设备、设施的状况,应暂停运输服务并将损坏状况于第一时间通告前台,前台将请管理中心工程部对损坏部位进行估价或修理,对于发生修理费用的状况,管理中心将依据工程部出具的工程修理报价明细向乘运人收取修理费用,并加收10%的服务费,乘运人有意隐瞒损毁状况、躲避责任者,管理中心将在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以外,视情节轻重,赐予人民币200至1000元罚款。
六、乘运人的车辆进入本大厦区域后,应听从保安人员的调动,禁止私停乱放;乘运人在运输物品经过大堂时,严禁拖拽物品,以免造成地面损坏,严禁用物品撞击大门,并禁止在大堂逗留以及将物品摆放在大堂内 七、乘运人在运输物品的整个过程中,均不得堵塞公共区域的通道,包括楼内的电梯厅、电梯门、消防楼梯、楼道,并不得阻碍大厦内其他客户对上述区域的正常使用;一旦发觉乘运人违反上述规定,管理人员均有权暂停乘运人的搬运工作,直至乘运人将错误更正后,方可连续从事搬运工作 八. 乘运人在完成全部物品的搬运工作后,如所供应的服务是将物品运出本大厦,请乘运人的代表到前台办理物品出门手续 单元号码: 搬入搬出 搬运内容: 乘运公司名称: 乘 运 人: . 联 系 电 话 :日期/时间: . **物业管理中心乘运公司: 物业部(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第 3 页 共 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