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长大副面试知识点3.doc
8页船长大副面试知识点船长大副面试知识点 3 1、、简述船舶主要法定证书及其有效期?简述船舶主要法定证书及其有效期? 1、长期有效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MSMC、国际吨位证书ITC、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柴油机防止空气污染证书EIAPP等不过要说明一下的是,一些船级社的分社没有签发长期证书的权限,所以临时ITC、IEE等证书,还是有五个月的期限,待总部签发长期证书后,就不再有有效期了2、有效期为五年,无需年检的:国籍证书Registration、电台执照RSL、国际防止污水污染证书ISPP、散装固体货物证书IMSBC、船员居住舱室证书CA(部分船旗国只签发四年有效的CA长期证书)等3、有效期为五年,无需年检,但需要中间审核的:安全管理证书SMC、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国际劳工证书MLC2006等4、有效期为五年,每年都要年检的:船级证书CLASS、货船安全构造证书SC、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SR、国际载重线证书LL、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符合证明DOC(这本证书是发给公司的,但船上要有副本)等按照证书的颁发机关不同,分类如下:1.船级社证书:1.1 船级证书(如:入级证书,中国籍船有效期分5、4、3年不等)1.2 法定证书(1)国际载重线证书;(2)货船构造安全证书;(3)货船设备安全证书;(4)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5)国际防止油污证书;(6)非油船结构与设备记录;(7)国际防止空气污染符合证明;(8)防污底系统符合证明;(9)安全管理体系证书;(10)国际船舶保安证书;(11)船舶保安计划批准书;(12)GMDSS证书;(13)船用产品证书;(14)载重吨/箱量证明。
2.船旗国证书:(1)国籍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中国籍船的有效期分长期和5年两种;(2)电台执照(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4)国际吨位证书,有效期长期;(5)设备免除证书;(6)连续概要记录;(7)船员舱室检查证书(并非都有) ;(8)船旗国年度安全检查报告书(并非都有) ;(9)符合证明(副本) ,有效期5年;(10)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国籍船有效期分长期和5年两种;(11)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由船旗国认可;(12)除鼠/免于除鼠证书;(13)垃圾处理簿;(14)消防检验证书;(15)船用固定灭火装置检验证书;(16)船用灭火器检修报告;(17)船用柴油机证书;(18)吨税证书3.保险公司证书(1)P&I保险单;(2)船壳险保险单;(3)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蓝卡) 注:各船情况不同,证书也有差别,例如有时船东在期租下还要购买租家责任险等按照航行区域不同,分类如下:一、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登记号码)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5年) 二、船舶入级证书:船体(包括设备)入级证书、轮机(包括电气)入级证书,如船体入级证书和轮机入级证书之一失效时,则另一证书也同时失效。
三、国际航行船舶的法定证书:1、国际吨位证书;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5年) ;3、客船安全证书(12个月) ;4、货船结构安全证书(5年) ;5、货船设备安全证书(5年或24个月) ;6、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5年) ;7、货船电台执照(1年) ;8、免除证书(如规定受到某项免除时) ;9、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5年) ;10、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5年) ;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证书(5年)11、船舶航行安全证书(5年) ;12、船舶乘客定额证书(12个月) ;13、国际防止污染证书(5年、IOPP) ;14、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5年) ;15、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5年) ;16、船舶卫生证书(1年) ;17、国际船舶起重设备检验和试验证书(4年) ;18、船舶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4年) ;19、船舶起重设备活动另部件试验和检验证书(4年) ;20、集装箱安全证书;21、除鼠证书(6个月) ;22、国际船舶保安证书(5年) 四、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证书:1、船舶吨位证书;2、船舶载重线证书(5年) ;3、船舶无线电证书;4、乘客定额证书;5、临时乘客定额证书(短期) ;6、特种人员定额证书;7、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5年) ;8、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5年) ;9、防止油污证书(5年) ;10、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货物污染证书(5年) ;11、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5年) ;12、船舶卫生证书(1年) ;13、适航证书;14、适拖证书(单程一个航次) ;15、船舶起重设备检验簿等等。
五、IMO规则更新,增加的法定证书,如:1、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1)符合证明DOC2)安全管理证书SMC — 由船级社签发2、船旗国“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 ;3、港口国监控(PSC)安全检查;4、船上油污应急计划;5、油类记录簿;5、垃圾记录簿;6、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SOLAS公约证书举例:构造安全证书、设备安全证书/记录E、无线电设备安全证书/记录R、危险货物适装证明、最低安全配员证书、DOC/SMC、ISSC、SOLAS免除证书73/78防污染公约证书举例:防油污证书 (记录A/B) (附则I) 、防有毒液体污染证书 (附则II) 、防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附则IV) 、 防生活垃圾污染证明(附则V) 、防大气污染证书 (记录AIR) (附则VI) 载重线公约证书举例:载重线证书、LL免除证书国际劳工组织证书:ILOC32 /152 起重设备检验簿;ILOC92/133 船员舱室证书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IAFS证书) (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不包括固定或浮式平台) ;防污底系统声明(大于24m但小于400总吨的船舶,不包括固定或浮式平台) 。
吨位证书:69吨位证书、巴拿马吨位证明文件、苏伊士吨位证书法定检验Statutory Survey:船舶航行必须依据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要求进行的检验用于船上的重要产品必须依据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要求进行的检验法定检验是强制性的法定检验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执行,或由其授权的认可组织或验船师执行法定检验记录:载重线记录,设备安全记录,无线电安全记录等等法定证书:船舶或产品经检验,认为其符合有关公约、规则和船旗国政府要求而签发的证书国际航行-公约证书;国内航行-适航检验证书簿;船用产品-工厂认可证书、型式认可证书、设计认可证书、产品证书与船检有关的主要公约和规则:SOLAS74及其修正案 ( SE SR SC )、LL66及其88议定书 修正案( LL )、MARPOL73/78 ( I II IV V VI )、1969国际吨位丈量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ILO公约)、1972避碰规则、ISM 规则 ( DOC SMC )、ISPS规则 ( ISSC )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AFS公约) 、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IMS BC Code ) 要求船上持有的证书和文件:船级证书、法定证书、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其他有关资料。
检验种类(各种类型的检验):(I) 代表初次检验; (A) 代表年度检验; (In) 代表中间检验; (P) 代表定期检验; (R) 代表换证检验; (B) 代表船底外部检查;(Ad) 代表附加检验检验种类(各类证书的检验):(E)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C)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R)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L) 国际载重线证书; (O) 国际防止油污证书;(N) 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 污染证书; (D) 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或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 (G)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P) 客船安全证书船级检验:初次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特别检验、临时检验、坞内检验、螺旋桨及尾轴检验、锅炉检验、冷藏装置检验法定检验:初次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换新检验、附加检验、船底外部检验、定期检验、起重设备检验、船员舱室检验初次检验:船舶在投入营运业务以及第一次对船舶签发相关证书之前,应进行初次检验初次检验完成后,执行检验单位签发5个月的临时证书(情况正常时) ;或不超过2个月的条件证书(有问题时) ;以及相关的检验记录、报告总部签发全期证书中间检验:在相应证书的第二个周年日期前、后各3个月内或第三个周年日期前、后各3个月内应进行中间检验,该中间检验应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年度检验:在证书的每一周年日期前、后各3个月内应进行年度检验船底外部检验:客船每年一次通常与换新检验同时进行货船每5年二次,其中的一次应结合货船构造安全证书或货船安全证书的换证在第4次年度检验时或之后进行如果货船构造安全证书或货船安全证书已展期,则此5年间隔期可展期,以与证书有效期相一致,但在所有情况下,任何两次的间隔不应超过36个月定期检验:1)对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而言,在该证书的第二个周年日期前、后各3个月内或第三个周年日期前、后各3个月内应进行定期检验,且该定期检验应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2)对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而言,在该证书的每一周年日期前、后各3个月内进行定期检验 换证检验:在相应证书换新之前应进行换证检验附加检验:海损、机损,修理,更改船东、船旗、船名、船籍港,其他起重设备检验:使用前(初次)检验四年度定期检验和吊重试验年度检验、年度全面检验附加检验船员舱室设备的检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有的船旗国) 、附加检验 2、、装运木材(原木)装运木材(原木)1、装货前的准备和检查:1.1 检查拟装木材的甲板、舱口围板及舷墙等结构是否完好,强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立柱及立柱底座是否完好和够用;检查绑扎用地令、眼板、羊角、通气管护罩等是否有损坏,对损坏的部位应予修复,对缺少者应予补齐;1.2 检查船舶的货舱:舱底板、船壳板、肋骨、加强材、舷侧护条、管子护板、下舱梯子、绑扎令环等有无损坏,对损坏的部位要予以修复;对舱内污水井应扫干掏净,并检查舱底水吸入滤网,保护其干净、有效,防止杂物进入污水管系;1.3 检查货舱排污水系统:污水井清洁无异物,使管系畅通无漏、阀门开启自如,并配有足够功率和扬程的移动式排水泵(多为潜水泵),以备货舱污水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应急使用;1.4 值班驾驶员应应对高边压载舱放泄阀的开关进行适当监控,防止意外将水注入柜中,导致船舶横倾或甲板货移位以致造成船舶倾覆危险。
2、配载和稳性:2.1 船长接到木材运输航次指令后,应指示大副进行配载和稳性计算,做出预配载图由于原木形状不规则,难以准确计算重心,通常以货舱的体积中心为舱内货物重心;甲板货物重心,则参考稳性计算书中所给出的满载情况下的中心高度其计算结果与利用摇摆周期计算出来的 GM 值相近(一般比实测结果小,安全系数偏大) 大副在配载时,为提高稳性和多装货物,应做到以下几点:要根据装货处所的尺寸、形状及所装木材的长度合理配载,尽量减少亏舱;将比重大的木材配在舱底,比重小的配在舱顶或甲板上;同时承运原木和包装木材两种货物,不能混合装在一个货物处所;配载时要使船舶在离装港时、航行期间和抵卸港时有足够的稳性高度(GM) 在离港时,最好为船宽的 3%左右,抵港时最好在0.30M 以上,保证船舶有足够的稳性余量;决不允许稳性高度低于稳性报告书中的最低推荐值;同时应避免过大的初稳性高度,以免遇大风浪时船舶摇摆剧烈,造成系索应力过大而断裂3、木材装载:3.1 装货过程中,大副应每天做水尺计算,获取装货重量,并根据岸上提供的货物体积计算粗略的积载因数,以估算货舱内的可装货数量;货舱内的货物装完,应根据水尺计量的重量和岸方提供的装货数量,再次计算积载因数,并根据甲板装货的最大高度及甲板容积概算出甲板可装货重量;3.2 值班驾驶员确保船员住舱、引水员登船通道、机械处所、消防救生设备等重要处所及船员经常使用的其它通道不能装货,并应保持畅通;3.3 为了保证船舶有足够的视野和保持船舶足够的稳性余量以及不超过甲板及舱盖的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