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docx
27页山 东 省 教 育 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山 东 省 财 政 厅鲁教基发〔2018〕5 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 号)(以下简称《意见》)精— 1 —神,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依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 号)、《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第 272号省长令)》等文件,我省制定了《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认定范围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员会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 3—6 岁儿童并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都必须进行分类管理二、分类认定要求我省将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
《认定标准》(见附件 1)是各类幼儿园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向社会和家长公布《评估细则》(见附件 2)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办园水平进行分类认定评估的依据《评估细则》满分为 1000 分省级示范幼儿园,需达到 900 分以上;一类幼儿园,需达到 800-899 分;二类幼儿园,需达到 700-799 分;三类幼儿园,需达到 600-699 分600 分以下的,要限期整改,重新申报分类认定目前达不到《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规定的标准Ⅲ的幼儿园,要逐步进行改建和扩建,努力改善办园条— 2 —件,尽快达到标准Ⅲ幼儿园申报类别,在达到《认定标准》后,还需达到《评估细则》相应的分数要求三、分类认定程序省级示范幼儿园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一类幼儿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一)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对照《认定标准》、《评估细则》进行自评,达到《认定标准》相应类别要求,并达到《评估细则》相应分数,才能申报相应类别二)分类评估认定1.二类、三类幼儿园评估认定举办者于每年的 3 月底前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认定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达到二类、三类标准的,予以通过;达不到三类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2.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申请一类幼儿园认定,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评的基础上,于每年的 5 月底前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认定报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幼儿园进行评估3.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申请省级示范幼儿园认定,在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初评的基础上,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 9 月底— 3 —前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认定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估三)实行信息公开各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对通过认定的幼儿园进行公布,并颁发园牌,及时书面报送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同时将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和家长公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设计各类幼儿园园牌式样,并制作省级示范幼儿园园牌,一类及以下幼儿园园牌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作幼儿园要将园牌、《认定标准》、收费标准等悬挂于大门明显处,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四、实施动态管理(一)确定分类认定时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分年度对原有幼儿园重新进行类别评估认定新建幼儿园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二类、三类幼儿园,其他幼儿园在相应类别满 2 年后才能申请上一级类别二)建立定期复评和抽查制度省级示范幼儿园每 2 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 5 年一类及以下幼儿园每 1-2 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 3-5 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复评或抽检,对办园水平下降或者办园不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降低类别,同时调整收费标准;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园资格三)实行分类收费管理— 4 —按照幼儿园分类准入、分类管理、分类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管理方式和权限,规范收费标准管理,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附件:1.《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2.《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山东省发展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改革委员会2018 年 11 月 26 日— 5 —附件 1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项目指标示范一类二类三类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达到《山东有独立的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Ⅱ级及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达到《山东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达到《山东园舍建筑和设施设备满足幼儿以上指标新申报的幼儿园要达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Ⅱ级及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Ⅲ级及生活及活动基本需求不得设在办园到《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以上指标。
以上指标居民楼内以及多层建筑三层以条件Ⅰ级指标办园规模为 6 个班及以上,原则办园规模为 6 个班及以上,原则上不宜超出 15 个班大、中、小上不宜超出 15 个班大、中、办园规模为 3 个班及以上办园规模为 1-2 个班及以上基本班都有平行班小班都有平行班标准园长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园长(含副园长)具备大专及以园长(含副园长)具备大专及以园长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教师资格,有 3 年及以上幼儿园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有 5 年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有 4 年师资格,有 2 年及以上幼儿园工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行政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较强的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较强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力,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管理组织管理能力,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组织管理能力,获得市级及以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园长岗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或或参加一定学时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位培训合格证参加一定学时的园长岗位培训— 6 —项目指标示范一类二类三类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专任教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专任教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不低于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不低于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不低于师取得教师资格证比例为 100%,9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8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7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不低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为 100%于 90%于 80%于 50%队伍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建设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准的 1.8 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2 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准的 2 倍,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师生人数少于 100 人的至少配备师生人数少于 100 人的至少配至少配 2 名专职保安员配备必至少配 2 名专职保安员。
配备必1 名专职保安员,100 人以上的备 1 名专职保安员,100 人以上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至少配 2 名专职保安员配备必的至少配 2 名专职保安员配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报警通讯设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防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域备和消防设施,在重点部位和区安全范措施防范措施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术域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他技卫生防范措施术防范措施每班配备保育员 1 名150 名儿每班配备保育员 1 名150 名儿每班配备保育员 1 名每所幼儿每班配备保育员 1 名每所幼儿童至少设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童至少设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园至少设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园至少设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150 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员,150 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员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