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doc
7页第 1 页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交验责任书库城档(*)号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报送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处),市城建档案馆(处)与建设单位签定工程档案交验责任书一、工程名称:未来域35#楼二、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718.72㎡砖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高度13.10m工程造价:万元开工日期:20**.6.15完工日期:20**.9.21三、建设地点: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南侧、金河路西侧四、建设单位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五、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处)责任:对工程档案的内容、编制方法和归档要求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及收收集,编制工程档案六、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档案,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处)出具《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由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处)监督限期改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通知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参加,以便对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的完整、系统、准确作出评价。
七、工程竣工档案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第 2 页八、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处)对接收的工程档案要及时登记,做好保管、保护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热情为建设单位服务九、对逾期不交验档案的单位,依照国务院令279号规定给予1-10万元处罚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建设单位:库尔勒市城建档案馆(处)签定人:签定人:签定时间:签定时间:承办人:赵锐林承办人:联系:15909961023联系:篇二: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编号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档案移交单位工程项目名称: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制为加强成都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保证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确保档案移交进馆,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的要求,档案移交单位与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此责任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幢数层数分别为层市政项目:道路(管线)长度米宽度(管径)毫米二、移交要求1、档案应为原件2、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档案资料的整理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档案整理的规范。
3、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应当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新开工建设的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事业项目;建设第 3 页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商住)项目;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均应报送声像档案5、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还应制作、移交电子档案三、移交主要内容(一)纸质档案1、地面建筑(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2)土建工程文字材料(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3)安装工程文字材料[含电气(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幕墙)等];(4)竣工图(含建筑、结构、安装等竣工图)2、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2)施工技术文字材料(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3)竣工图(含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大样图、标准图、基础图、配筋图、结构图、竣工测量图等)二)声像档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成都市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三)电子档案工程竣工图的DWG格式文件、扫描的栅格图(如TIFF、JPG等格式文件)四、档案验收或预验收规划核实前,档案移交单位应通知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或预验收,取得《城建档案资料审核意见书》。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档案移交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及时与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签订本责任书,并于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前返回市城建档案馆第 4 页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3、在规划核实前,应向成都市城市档案馆申请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或预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的工程竣工档案二)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的责任和义务1、及时、主动向档案移交单位提供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应要求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2、在接到档案移交单位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出具《城建档案资料审核意见书》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审核3、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接收档案进馆对逾期未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向市规划局提出处罚意见六、违约责任档案移交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4条、《成都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由市规划局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档案移交单位和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各执一份档案移交单位(盖章):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人:联系人:濮寒梅联系:联系:028-83188268年月日年月日篇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第 5 页编号:彭泽县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档案移交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彭泽县城建档案室制为加强成都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及时归档,根据《彭泽县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档案移交单位与彭泽县城建档案室签订此责任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开(竣)工时间:建筑项目: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栋数结构层数:层市政项目:道路、桥梁、管线工程造价:万元长度:米宽度(管径):毫米二、移交要求1、档案应为原件2、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档案资料的整理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档案整理的规范3、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应当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均应报送声像档案5、20**年1月1日后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的同时,应按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三、移交内容(一)纸质档案1、地面建筑(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2)土建工程文字材料(工程技术管理、质量控制、检验批);(3)安装工程文字材料[含电气(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幕墙)等];(4)竣工图(含建筑、结构、安装等竣工图)第 6 页2、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1)综合性文件(工程前期报建审批、验收等文件);(2)施工技术文字材料(工程技术管理、质量控制、检验批);(3)竣工图(含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大样图、标准图、基础图、配筋图、结构图、竣工测量图等)二)声像档案(三)电子档案四、档案预验收规划核实前,档案移交单位应通知彭泽县城建档案室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验收或预验收,取得《城建档案资料审核意见书》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档案移交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及时与彭泽县城建档案室签订本责任书,并登记电子、声像档案工程信息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3、在规划核实前,应向彭泽县城建档案室申请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或预验收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九江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各类载体文件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向县城建档案室移交一套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江西省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二)彭泽县城建档案的责任和义务1、及时、主动向档案移交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档案业务指导,应要求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第 7 页2、在接到档案移交单位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书》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审核3、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接收档案进馆六、违约责任档案移交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范围向城建档案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的5%以上10%以下罚款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联系:彭泽县城建档案室(盖章)联系人:联系: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