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doc
4页广西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04年12月修订)教字[2004]30号 一、标准学时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其定义为:为一个标准班上课,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任务含量),一个课内学时为一个标准学时不同类型的课程(或环节)、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按规定的计算办法折算为标准学时未完成规定的教学环节的,其工作量要按实际情况予以折扣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和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工作(含全校性选修课)和本办法所规定的与教学相关的有关工作的工作量计算二、各类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本、专科(高职)教学工作量1.理论课 任务含量:备课、讲授、答疑(每周答疑一次,每次一个单元)、批改作业(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应经院长批准,且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分析、登分等计算公式:G1=(10X+S(XK+B))C式中:S为课内时数,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X为效益系数,其值根据编班人数确定 编班人数≤60人的X=1.0 编班人数61-80人的X=1.1 编班人数81-100人的X=1.2 编班人数101-120人的X=1.3 编班人数121-140人的X=1.4 编班人数≥141人的X=1.5 (“两课”人数超过140人的,每增加20人系数增加0.1) 公外课编班人数45-55人时,X=1.0;人数超过55人时,X=1.1 K为课程系数,主要由课程的作业量确定作业量很多的基础课为K=1.25 作业量较多的专业基础课K=1.15 作业量较少的课程K=1.05 没有课外作业的课程K=1.0 配有专职教师的课程K=1.0 公外课K=1.0;体育课K=0.7B为补贴系数,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采用外语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B取值0.3;教学全过程采用CAI,或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或新开设的课程, B取值为0.2;教学过程采用CAI达50%以上,或使用新教材且内容变化较大的课程,B取值为0.1;否则B取值为0。
同时属多种情况的,补贴系数可以叠加,但最高取值不得超过0.5C为重复班系数,重复班取值为0.8,非重复班取值为1.02.专职任务含量:跟班听课、上习题课(讨论课)、批改作业、答疑、监考、阅卷等计算公式:G2=0.4SXKS为课内时数,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X为效益系数,取值同理论课K为课程系数,取值同理论课说明:两个班以上的基础课和部分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可配专职教师,一个班不配专职教师;专业课原则上不配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不参加听课的减10%工作量3.制图课G3=0.4SS为课内时数,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4.指导实验任务含量: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全过程、批改实验报告、考查等计算公式:G4=0.6SXPS:计划学时,为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课学时数X:效益系数,每批人数≤15人(计算机上机实验≤30人)时,X=1.0;每批人数为16-20人(计算机上机实验为31-40人)时,X=1.1;每批人数为21-25人(计算机上机实验为41-50人)时,X=1.2;每批人数超过25人(计算机上机实验超过50人)时,X=1.3P:批数(同一实验内容,不同学生,在不同时间指导的次数)5.指导教学(生产、毕业)实习任务含量:准备、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总结、考查等。
计算公式:G5=TDX式中:T为实际到点指导天数D为地点系数,南宁市内D=2.0;南宁市外D=2.5X为效益系数,20人以内X=1.0;超过20人X=1.16.指导课程设计(论文)任务含量:准备、、阅卷、答辩等计算公式:G6=0.6 FR (R≤15) G6=0.6F(15+(R-15)/2) (R≥16)式中:F为课程设计(论文)计划学分数 R为指导学生数7.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含量:准备(开题)、、阅卷、答辩等计算公式:G7=(F+3)T (T≤8)G7=(F+3)(8+(T-8)/3) (T≥9) 式中:F为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学分数T为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数8.评阅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含量:评阅非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计算公式:G8=3P式中:P为评阅非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篇数9.指导学生创新实践任务含量:指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各种竞赛等计算公式:G9=6F 式中:F为学生获得的总学分数10.补考 任务含量:出题、监考、阅卷、登分等计算公式:G10=M+J+0.1F式中:M为单独进行的补考命题工作量,取值为3,使用题库或期考另一套试卷的,M取值为1;J为监考工作量,取值为2,未参加监考或插班补考的,取值为0F为阅卷份数(二)学位研究生教学工作量1.学位研究生理论课任务含量:同本、专科论课。
计算公式: G11= (5X+S(XK+B))C式中各系数含义同本专科理论课S=计划学时数X:5人(含5人)以下X=0.8, 6-10人X=0.9, 11人以上X=1.0K:学位课程K=1.2,非学位课程K=1.1B为补贴系数,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采用外语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B取值0.3;教学全过程采用CAI,或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或新开设的课程, B取值为0.2;教学过程采用CAI达50%以上,或使用新教材且内容变化较大的课程,B取值为0.1;否则B取值为0同时属多种情况的,补贴系数可以叠加,但最高取值不得超过0.5C:重复班取值为0.8,非重复班取值为1.02.指导学位研究生任务含量:制定计划、指导学习、答疑、指导科研训练、指导论文、审阅论文、答辩等计算公式:G12=30R (R为指导学位研究生人数)合作指导研究生的,其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独立指导下的工作量当年毕业和当年入校的研究生按0.5人计算三、其他环节工作量1.编写教材讲义经学校教务处批准编写的教材讲义,按《广西大学教材建设条例(试行)》的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在完成编写任务的当年一次性核给2.参与试题库建设。
按学校有关试题库建设与管理的规定,在完成任务的当年一次性核给教学工作量3.其他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可计入教学工作量的工作四、兼职工作量教师兼任党政领导工作,按下列标准减免教学工作量:1.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每学年80标准学时;2.学院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每学年50标准学时;3.教学秘书、教师人数超过20人教研室主任:每学年40标准学时;4.科研秘书、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任、班主任、人数超过20人的教研室副主任:每学年35标准学时;5.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副主任:每学年20标准学时;6.教学督导员每周2标准学时,每年80标准学时,计入岗位工作量,不计入超工作量教师兼任多职的,最多可累计计算两个职务,其中一个职务全额计算,另一个职务减免工作量乘以0.6后进行累加(1.2项同档次内不累加),但最高减免不得超过100标准学时广西大学教务处2004年12月27日1987年2月18日制订1996年6月第一次修订2000年9月11日第二次修订2004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