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砖砌体监理实施细则.doc
15页安徽省固镇县南城区安置房砖砌体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方针:科学公正、优质高效诚信守法、顾客满意质量目标: 服务质量保持同行业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85% 顾客投诉率≤1% 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固镇县南城区安置房及中学监理部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砖砌体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日期: 审批: 日期: 目 录一、工程概况及特点二、编制依据三、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质量控制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 六、安全监理措施砖砌体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及特点1、工程名称:固镇县南城区安置房工程2、工程地点:安徽省固镇县于庙路与新马桥路交叉口3、工程范围及特点:详见监理规划4、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工程的目标5、计划工期: 540天(监理服务期),6、建设单位: 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7、监理单位: 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设计单位: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9、勘察单位: 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 10、施工单位: 福建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隔墙位置隔墙材料隔墙厚度备注地下室地面以下部位普通烧结砖200mm地下室砌体墙基础普通烧结砖200mm完成面以上200mm地下室砌体墙煤矸石烧结砖200mm隔墙位置隔墙材料隔墙厚度备注煤矸石烧结砖砌体墙基础普通烧结砖200mm200高,特殊部位厚度随平面内隔砌体墙煤矸石烧结砖200mm卫生间、管井间部分隔墙煤矸石烧结砖100mm注:根据图纸会审答疑第一部分第8条,同意将原图设计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修改为煤矸石烧结空心砖,但需容重小于等于8.5KN/m。
二、编制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2、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关设计变更;3、《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3、 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审查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施工技术交底砖进场按规定取样进行试验基层清理砂浆采用的砂、水泥、石灰膏和外掺剂按规定进行检验施工自检、监理抽检(按频率)施工自查、监理抽查(按频率施工自检、监理抽检(按频率)平面弹线、立皮数杆 砌体接槎每检验批抽检20%,且不少于5次,砂浆饱满度每检验批检验数不少于5次砂浆强度试块按同一验收批至少抽检一次承包单位砂浆配制及砌体砌筑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检查拉结筋长度、间距、弯钩砌体拉结筋设置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预留洞、预埋件安装督促检查预留、预埋的位置、数量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砌体自查合格后报验监理工程师砌体复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四、监理质量控制4.1、事前控制4.1.1、仔细审查图纸,施工承包合同,弄清验收标准; 4.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项目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主要技术组织措施要有针对性、安全有效;施工程序合理;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砌体材料、砌体排列要求、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和要求、管线插座布线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经监理审查批准后,应严格执行4.1.3、审核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技术交底及质量目标、施工流程,具体到各班组长4.1.4、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人员素质、审查承担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进场施工 4.1.5、控制砌体原材料:①砌块提前进场,要求龄期至少在28天以上,建议60天监理工程师对进场加气块材料随机抽查,检测外观尺寸、破损情况,尺寸偏差过大,或掉角、破损严重,不许使用并要审查砌块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随机抽样复检②检查砌体砂浆用水泥、砂及其它掺和剂,重点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及砌体砂浆配合比 4.1.5、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审查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审查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4.1.6、复核各栋楼填充墙墙体定位防线,重点检查门窗洞口定位;检查砌体皮数杆 4.2、事中控制 4.2.1、砌筑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2.1.1墙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合理选用砂浆进行砌筑施工,正负零以上墙体采用混合砂浆砌筑;砂浆应该随拌随用,混合砂浆必须在3小时内用完,当施工期间最高温度超过30度时,必须在2小时内使用完毕。
4.2.1.2砌块上墙砌筑前含水率不应过高,砌筑前砌块应提前一到两天适量湿水,严禁大量浇水,砌块含水深度应在8~10mm,可以采用向砌筑面适量浇水的办法,砌块含水率宜小于等于15%4.2.1.3墙体砌筑前应弹出轴线和墙线,对房间的方正要严格控制,监理进行复核后方可砌筑4.2.1.4砌筑用砌块应选用无掉角或掉角较小的砌块,对破损较大的砌块应进行调换或切割后使用砌上墙的砌块不要任意移动或受撞击若需校正,应重新进行砌筑砌筑时,应以皮数杆为标志,拉好水准线,从每道墙的两端开始砌块上下层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1/3,局部不小于100mm,当某些部位搭接无法满足以上要求时,可在水平灰缝中设置2根直径6mm的钢筋或直径4mm的钢筋网片加强,加强筋长度不小于500mm4.2.1.5砌筑第一皮砌块前应湿润地面,并在地面上(厨房、卫生间为翻边上)铺20~30mm M7.5水泥砂浆,在水泥砂浆上砌第一皮砌块,砌筑时应在砌块底面水平灰缝和侧面垂直灰缝满涂粘接剂后进行砌筑,并进行调节,确保第一皮砌块水平第二皮砌块砌筑必须等第一皮砌块水平灰缝砌筑砂浆凝固后方可进行4.2.1.6每皮砌块砌筑前,应用毛刷将砌块表面(铺浆面)清理干净后再铺水平、垂直灰缝处的砂浆以增加粘结力。
砂浆稠度按80~100mm控制,砌筑砌一块砖铺一次灰,灰缝应做到横平竖直,水平、竖直灰缝砂浆饱满度要求均为90%,水平灰缝厚度为10mm,竖直灰缝宽度为10mm,误差不超过2mm,灰缝砂浆要求密实,完成后应进行勾缝 4.2.1.7墙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 /3接槎时,应先清理槎口,再铺砂浆接砌为保证砌体与砼柱结合牢固,墙体每600mm高设置1m长2Φ6拉结钢筋拉结(100厚墙体设1Φ6) 4.2.1.8一天内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每片墙必须标明分次的砌筑日期4.2.1.9墙体底部200mm范围内,采用灰砂砖砌筑,墙体顶部同样采用灰砂砖斜砌,角度一般不小于60度,砌筑时逐块敲紧,与框架梁底挤实,填满砂浆,顶砖斜砌须待下部墙体完成7天后砌筑 4.2.1.10墙体门窗过梁及施工洞口采用混凝土配筋过梁过梁两端伸入墙体长度应各不小于300mm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4.2.1.11门框位置应在门洞两侧的墙体中,按照上、中、下位置每边砌入C20素混凝土块作预埋门窗安装脚固定点。
4.2.1.12在下列部位设置构造柱:墙体尽端;楼、电梯间四角;墙体长度大于等于5米或2倍墙高时;洞宽大于等于2.1m的门窗洞口两侧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筋应位置正确构造柱浇筑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震 4.2.1.13在填充墙高度超过4米时,应设置圈梁,如圈梁设置在门洞上口与洞口过梁合并4.2.1.1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按设计要求开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4.2.1.15砌块的切割必须使用专用机械,破碎的、不规则的砌块严禁上墙 4.2.1.16严禁将不同出厂日期、或不同强度等级的砌块混砌于同一道墙上,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严禁和其他砖、砌块混砌 4.2.2、监理控制措施 4.2.2.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的砌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重新进行报审,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再交施工单位执行。
4.2.2.2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艺管理,形成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项目质量稳定性;加强工序控制,对隐蔽工程实行验收签证制,对关键部位构造柱砼浇筑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4.2.2.3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解决有关单位间对施工质量有交叉影响界面问题,明确各自的职责,使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达到规范、设计和合同要求的质量要求4.2.2.4做好有关监理资料的原始记录整理工作,并对监理工作音像资料加强收集和管理,保证音像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说明性本工程音像资料以照片为主,所反映的具体部位有:a设置监理旁站点的部位;b隐蔽工程验收;c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d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e每周或每月的施工进度。
4.2.2.5施工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监理在接到隐蔽工程报验单后应及时派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申请表未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3、事后控制4.3.1强化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记录:①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②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③砼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④砼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⑤砌体施工记录;⑥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⑦施工质量控制资料;⑧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⑨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4.3.2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②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③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3.3当砌体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①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②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③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