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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惩罚手段在教育中的必要性-精选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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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惩罚手段在教育中的必要性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 不负责任的教育然而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不断深入,在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成为教育者的共识的同时, 批评和惩罚手段就如同对学生身心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错误教育方法 在教育中即使学生身上有一些错误或不良倾向, 教师们也是“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这种现象必将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及品德培养产生危害 因此,有必要对教育中的惩罚进行深入客观的研究探讨, 正确认识惩罚在教育中的合理性作用一 概念界定惩罚在教育领域中的内涵必然有其特殊性, 然而古今中外人们各自的视角不同, 教育惩罚的内涵界定也存在着一定差别, 其中相对较周密的是顾明远主编的 《教育大辞典》 中将教育惩罚界定为“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 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 与奖励相对,为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有利于学生分清是非、善恶,对受惩行为做出回避、退缩、改变的反应,削弱受惩行为的动机,达到改正的目的,也有助于学校维护校规惩罚的方式有:表示否定的语气与表情,口头指责,施以某种强制性措施,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为减少某种行为重现的概率而在行为后伴随的不愉快事件,是与奖励相对的心理学概念”体罚是教育者的一种主观的、 超越法律限度的不当行为, 是有损人体健康的直接或间接的人身攻击, 是一种野蛮落后的、 极不道德的解决方式,应予禁止教育惩罚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教育惩罚注意学生的个性特点, 是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教育, 让学生在教师关切中走出错误,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并形成正确品行,以此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准二 惩罚手段在教育中的必要性分析1. 教育自身的需要第一,学生的角度 教育中的惩罚虽然是给予学生的一种否定性的批评或处分, 但对于学生的成长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如今教育理论界颇为重视皮格马利翁效应, 学校和社会也极力避免对学生使用惩罚手段 不可否认赏识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但是也应看到缺乏惩罚的教育往往会导致学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 形成一种盲目的自大, 甚至行为失去底线,学生一旦受到批评或挫折就会难以承受 若是学校对学生的违规行为一味地采取温情教育, 那么必将助长违规者及其他学生不良观念的萌生,使学生丧失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第二,教育者的角度如今教育界大力倡导赏识教育、愉快教育。

      随着各种各样的教育规章制度的出台, 学生的权益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和保护, 而教师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似乎越来越被忽视教育者既要维护教育秩序又肩负着培养人的责任, 教育者的惩罚可以对学生的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因此惩罚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这也是教师职业权利之一正如马卡连柯所说:“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 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 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第三,学校的角度学校里的各种规章制度是以校规、班规或其他行为规范以不同形式存在的学生行为规范体系, 涉及学生教育生活的各个方面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秩序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而活动的有条不紊的状态,是社会规则包括学校规则所追求的根本价值 “正是出于保障教育活动有序进行、 消除个别违规行为对教育活动的不良影响的考虑,学校规则才成为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行为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种工具和手段 ”由此说来, 从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而言,教育中的惩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2. 教育惩罚的相关论述《礼记·王制》 中记载,大学学生在学业即将结束时, 小胥、大胥、小乐正等教官查出不听教导者的名单,报告给大乐正,大乐正再呈报于王,于是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行礼说教以感化他们。

      如果还是不改正, 王就亲自视学, 再作告诫假如仍然不思悔改,王便停止宴乐三天,将他们流放远方,终身不再使用孔子对有缺点的学生也会进行善意的批评,甚至严厉的声讨《论语》中记载:宰予昼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孔子愤怒之下,直言宰予的不可救药南宋规制最完备的明道书院, 其纲领性文件是 《明道书院规程》,它规定了招考、教学、考试、考勤、惩罚、言行举止等各方面内容其中涉及惩罚的条款较多,如“请假有簿,出不书簿者罚”,“请假逾三月者,职事差替,生员不复再参”由此可见,书院制订的这些针对犯过学生的处罚规程比较细化, 具有良好的操作性3. 从法律层面看教育惩罚教师的惩罚权是合法的, 具有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严禁体罚,但并没有否定教师拥有惩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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