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学会对违法采集使用人脸信息说“不”.docx

3页
  • 卖家[上传人]:亦***
  • 文档编号:288438097
  • 上传时间:2022-05-05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0.59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学会对违法采集使用人脸信息说“不〃2021年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 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关于人脸识 别适用民事法律问题的法律文件,对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平台责 任界定,都具有重要指导性意义从两年前“人脸识别第一案”,到今年3-15晚会曝光的知 名门店非法采集人脸数据事件,再到滥用人脸信息的大数据杀 熟,人脸信息已经成为公众最为关心的敏感信息人脸信息之所 以重要,原因在于其不仅是人的面部肖像特征,而且还与个人的 金融信息、身份信息、行为信息等密切相关尽管人脸信息对自然人如此重要,但其法律性质仍然是民事 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自己事先同意授权,那么,信息处 理者就会合法采集并使用这些信息从实践看,信息处理者拿到 我们事先的“同意”似乎并不困难,要么直截了当通过“用户协 议”的方式获取,要么耍点花招通过与其他权利“捆绑”、作为 提供服务的“对价”拿到,再或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通过欺骗、 强迫,或变相强迫等方式获取“同意”从“同意权”角度看,民法典等其他法律仅明确了人脸信息 作为个人信息的组成局部,获取自然人同意是最重要的合法使用 要件之一,但没有明确,以非法方式获取同意的类型维权问题。

      毫无疑问,这些后续问题,无论是对人脸识别法律规制,还是对 自然人合法权利保护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司法解释规定,信息处理者在获取自然人同意授权前,应明 示人脸信息处理规那么,以及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自然人同意 的前提,应该是建立在信息处理者充分告知,权利人充分知情的 基础上,如果信息处理者连规那么都不明说,这种事先同意授权当 然属于违法行为比方,我们在使用某款App时,经常会遇到需要进行人脸识 别的情况,很多情况下,App平台仅告知需要识别的目的,使用 方式和范围都没有明确告知按照司法解释规定,信息处理者缺 乏充分告知所取得的同意授权,属于侵权行为比方“人脸识别第一案”中,权利人在购买年票时,经营者 没有明确需经过人脸识别才能入园,后来经营者以店堂告示的方 式告知权利人,只能通过人脸识别才能进园游览这种方式既不 能表示获取了权利人的同意,也没有告知权利人完整的信息使用 范围和方式,当然不属于合法授权我们经常遇到一些网络小说、网络游戏和视频服务,用户想 要获取更多的服务就必须在已经完成注册信息基础上进行人脸识别,这是典型的以网络服务换取用户人脸信息的行为司法解 释明文规定,除非人脸信息属于产品或服务必需之外,其他用人 脸信息“换取”服务或产品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这种行为既违 反了商业伦理,也违反了司法解释,即便事先得到用户同意,也 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承当反过来看,如果某款游戏为了依法建立 的防沉迷系统,需要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因其合法目的,在充分 告知和监护人的同意下获取使用者的人脸信息就属于合法行为实践中,我们也经常遭遇一些强迫索权,或者与其他权利捆 绑授权的情况,如果用户不同意,就无法享受一些特定服务比 如,在一些小区需要人脸识别进入、一些售卖亭只能使用人脸识 别支付、购买某项产品或服务需要绑定人脸信息、注册某些服务 需要人脸信息等等用户为了实现交易需求,不得已进行了 “违 心”授权按照司法解释规定,以上这些授权都因存在捆绑、强 迫或变相强迫等情况归于侵权类型事后,权利人既可以向信息 处理者提出删除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必须强调,信息处理者所获得人脸信息的授权,不存在“永 久性”授权,其期限应与接受产品或服务期限契合,任何超过期 限范围的授权,或者超越使用目的的授权,以及违反个人信息合 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范围的授权同意,都属于违法行为该怎 么对人脸识别说“不同意”,司法解释给予我们的法制工具要学 会充分使用 朱巍,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2021 年)。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