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doc
8页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发布时间:11-07-11 16:27:03 文章来源:仙林七七八八 浏览次数:2123 [ 字号:大 中 小] 南京师范大学秉承百余年来形成的“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争取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到学校捐资设奖,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和学宿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目前,①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90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高达70%;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多万元,大部分助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在校学生获资助比例高达31%;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现已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200万元;④每年为近千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⑤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减免达100多万元具体设置情况:校长特别奖学金 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学校从2004年起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
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是学校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一、评奖范围南京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比二、评奖名额及金额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评选25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8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至多一次获奖三、评奖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教育事业和建设事业服务;2.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滚动式奖学金一等奖;3.每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于所在专业达到前3名二)如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或为学校争得较高荣誉者,可适当放宽上述评奖条件四、评奖时间及程序1.奖学金每年十月进行评定2.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得者从符合上述资格及条件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学生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员老师推荐,并填写《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奖学金管理与发放本项奖学金是我校最高荣誉的学生奖学金奖金由学校提供,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发放,有关材料归入获奖者本人档案六、校长特别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七、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朱敬文奖学金为激励先进,表彰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本科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特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一、评奖范围 凡我校在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均可申报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每次获奖人数约为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8%,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三、评奖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2、学习成绩优秀,上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3、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对在各类科技创造发明等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含省级)三等奖(含三等)以上的优秀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每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四、评奖时间及程序1、奖学金每年三月至四月进行评定,每年评定一次。
2、本科生申请“朱敬文奖学金”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员老师推荐,并填写《朱敬文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校朱敬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五、其它事项1、朱敬文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滚动式奖学金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当先进,引导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实行滚动式奖学金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评比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评比范围凡全日制在籍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可参加专业奖学金的评比凡全日制在籍非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二、奖励等级、金额及获奖比例专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四等奖,其中:一等奖每人每月15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每人每月10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每人每月 5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25%;四等奖每人每月 30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60%。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每人每月150 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5%;二等奖每人每月100 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10%;三等奖每人每月 50 元,获奖人数占学生人数的25%三、评比依据(一)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上一学期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结果为主要评比依据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次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比:(1)上一学期内所修课程有2门(含2门)以上考试成绩不及格者;(2)上一学期内旷课5学时以上(含5学时)者,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3)上一学期内住校生未经批准夜间迟归宿舍3次以上(含3次)者三)上一学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者,取消当次奖学金的评比资格,停发奖学金5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取消当次及下次奖学金的评比资格,停发奖学金10个月;(四)学生留级或因故休学,停发留级当年或休学当年的奖学金四、评比办法:(一)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滚动式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二)专业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按每人每月48元平均发放,自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滚动式评定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始进行滚动式评定,并按照第二学期的评定结果补发第一学期的奖学金。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贷款五)评奖工作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各奖级人数以年级或专业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类测算确定六)获奖名单必须在院(系)内张榜公布,并由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五、奖学金的发放: 奖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每年于3月和9月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5个月的奖学金 冯茹尔奖学金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冯茹尔教授关心支持教育事业,为激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报效祖国,在南京师范大学捐资设立“冯茹尔奖学金”一、设奖目的 冯茹尔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才,积极上进、培养高尚品德,在校期间争取优异的学习成绩,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评奖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在籍本、专科学生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另评) 三、评奖名额及金额 每次评奖共130名,其中特等奖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一等奖4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200元;二等奖8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评奖条件 (一)特等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每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所在年级达到前2名。
(二)一等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每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所在年级达到前5名 (三)二等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每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所在年级达到前10名 (四)对在“大学生挑战杯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等国家级及省级的大学生各项竞赛中、在各学科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其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且每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75分以上者可参与评奖 五、评奖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每年3月根据学生上一年学习成绩进行评定 2、本专科学生申请“冯茹尔奖学金”,首先由个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员老师推荐,并填写《冯茹尔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院(系)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冯茹尔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六、“冯茹尔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 七、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费孝通奖学金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多年来致力于教育事业为促进江苏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造福社会,为江苏的发展贡献力量,特设立费孝通奖学金一、设奖目的 费孝通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学生热爱祖国、立志成才,积极上进、培养高尚品德,在校期间争取优异的学习成绩,德、智、体全面发展二、评奖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学生和外籍学生)三、评奖名额及金额 费孝通奖学金每年评选8名,每人奖励人民币4000元,每个学院至多报1名四、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章守纪,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学习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学年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9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一般应为全优;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到所在年级前2名; 4、身心健康五、评奖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每年10月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进行评定 2、费孝通奖学金首先由个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员老师推荐,并填写《费孝通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上报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六、费孝通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四方文化奖学金 为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倡导优良的道德风尚,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进一步鼓励学生注重能力发展和素质提高,在江苏四方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资助下,学校从2007年起在本科生中设立南京师范大学“四方文化奖学金”一、评奖对象凡我校在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四方文化奖学金”二、评奖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性修养2、成绩要求(1)普通专业的学生上年度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