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二-遗嘱继承和遗赠.docx
7页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二-遗嘱继承和遗赠1.【单项选择题】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台钢琴送给其学生小张甲去世时,小张正在美国留学,1年后小张从美国回来,才知道甲已经去世,又过1年后,才知道甲曾立有将钢(江南博哥)琴送给小张的遗嘱小张能否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台钢琴?( )A. 不能,因为小张没有在甲死亡后六十日内表示接受遗赠,已视为放弃接受遗赠B. 不能,小张向甲的继承人请求该架钢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C. 能,因为小张直到甲死亡后2年才知道甲的遗赠D. 能,因为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依《民法典》第1124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甲生前立有遗嘱,将钢琴送与乙,乙为受遗赠人,但乙在甲死后2年后才知道甲的遗嘱,知道时乙未超过六十日表示接受遗赠,其有权接受遗赠,故C选项正确A选项的错误在于,其时间界定在甲死亡后六十日内,而不是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故该选项与法律规定不一致B选项的错误在于,受遗赠权为形成权,只要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该权利就产生,受遗赠权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D选项的错误在于,遗赠优于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债务在遗产分割后才发现的,应首先用法定继承的财产清偿债务,而不是别的意思2.【单项选择题】2017年1月,李某在公证处的公证下设立遗嘱一,内容为死后将其所有的房屋等全部遗产留给侄子蒋某;2017年3月,李某在家拟定书面遗嘱二,内容为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其子李甲;2017年4月,李某将其所有房屋出卖给孙某,并办理过户登记2017年5月,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的所有遗产归蒋某所有B. 因遗嘱一为公证遗嘱,故李某与孙某的房屋买卖无效C. 对于李某遗产的处理,应当以遗嘱二为准D. 李某的遗产应当由蒋某和李甲平分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问题《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据此,ABD错误,C项正确3.【单项选择题】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
那么,下面关于某甲的行为正确的是:( ) A. 推定为放弃遗赠B. 推定为接受遗赠C. 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D. 由人民法院决定 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民法典》第1124规定,接受遗赠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某甲未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遗赠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4.【单项选择题】郭抗美(孤儿、现寡居)有一子郭抗,一女郭美郭抗有独子郭抗抗,郭美有独女郭美美2001年郭抗美立自书遗嘱言明自己积蓄的600万美元由郭抗抗继承2002年郭抗美又立自书遗嘱称前述600万美元由郭美继承2003年5月郭美死亡,2003年6月郭抗美死亡郭抗抗、郭美美对这600万美元应如何分配发生争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郭抗抗600万元B. 郭抗抗300万元C. 郭美美600万元D. 郭美美300万元 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据此,第一份遗嘱(郭抗抗继承600万元)已经被撤销故A选项错误《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因此,第二份遗嘱(郭美继承600万元)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故C选项错误因此,郭抗美的遗产600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郭抗和郭美美(代位继承),各分得300万元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5.【单项选择题】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B. 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C. 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D. 如丁在六十日内未作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甲的遗嘱不存在无效事由,遗赠也是可以附义务的故A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选项错误,D项错误《民法典》第1151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妥善保管”的意思就是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若遗产因意外事件毁损、灭失,遗产的保管人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故C选项正确 6.【单项选择题】甲只有两个亲人儿子乙、女儿丙甲得知自己罹患重病后,打印了一份自书遗嘱,言明自己拥有的玛莎拉蒂汽车由乙继承,兰博基尼汽车由丙继承,甲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注明的日期为2012年4月1日2012年7月1日,甲上班时闲来无事,请同事钟某、王某(与甲无利害关系)见证立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言明:"自己死后,自己的玛莎拉蒂汽车由丙继承,兰博基尼汽车由乙继承"2012年7月2日,甲上班时突发心脏病死亡因甲未订立其他遗嘱,乙、丙就汽车的继承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 甲死亡时,乙基于遗嘱取得玛莎拉蒂汽车的单独所有权B. 甲死亡时,乙基于遗嘱取得兰博基尼汽车的单独所有权C. 甲死亡时,丙基于遗嘱取得玛莎拉蒂汽车的单独所有权D. 甲死亡时,乙、丙均不能基于遗嘱取得汽车的单独所有权 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据此,打印的遗嘱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成立自书遗嘱故甲订立的第一份遗嘱未成立《民法典》第1138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若不存在危急情况,遗嘱人不得订立口头遗嘱故甲订立的第二份口头遗嘱未成立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7.【单项选择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①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分两种:明示和默示 ②遗嘱的明示变更与撤销,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数份有效的遗嘱,但内容相互矛盾,应以在后遗嘱的内容为准,即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先遗嘱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③遗嘱的默示变更与撤销又分两种:(a)《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b)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或涂销遗嘱但因遗嘱人的过失、第三人的行为或不可抗力破毁或涂销遗嘱时,不发生撤销遗嘱的效力但是,遗嘱人以故意销毁的方式撤销公证遗嘱,有一个特殊要求: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需故意销毁正本(即遗嘱人自己保存的那一份),且故意销毁原本(保存于公证处的那一份),才能产生撤销公证遗嘱的效力若仅故意销毁自己保存的正本,不发生撤销公证遗嘱的效力(须注意:对此《继承法》未设明文,考的是理论)故本题中,甲的烧毁行为不发生撤销公证遗嘱的效力④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未获得被继承人生前宽恕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据此,甲并未丧失继承权,而公证遗嘱又未被撤销,甲有权请求依照公证遗嘱继承遗产故本题唯一正确答案是A选项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8.【单项选择题】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
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 A. 乙B. 丙C. 丁D. 丙和丁 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本来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甲就以推定的方式变更了遗嘱的内容甲向丁赠与的是书稿,不是作品,也不是著作权丁只是书稿原件的所有权人,而以书稿原件为载体的作品的著作权(包括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仍由丙依照遗嘱继承取得既然丙是甲的继承人,甲生前又未明确表示该作品不得发表,故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丙行使故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是B选项 9.【单项选择题】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B. 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C. 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D. 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但是遗赠扶养协议自依法签订时生效,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A是错误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双重属性,B是错误的《继承法》第21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由此,本题中,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经过甲诉请,法院应该判决乙返还甲的房屋,答案C是正确的,D是错误的10.【多项选择题】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乙对甲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甲死后将所有遗产留给乙后乙每天尽心照顾甲的起居某日,乙偶然从朋友处得知甲将自己名下所有不动产无偿赠与远亲,且甲的存款也已被甲挥霍无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协议是双务合同B. 乙可以解除该协议C. 乙可以要求甲的远亲返还房屋D. 乙可以要求甲偿还其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正确答案:A,B,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问题甲与乙签订的协议系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故A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40条的规定,继承人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