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所新建项目自评报告.doc
5页五所新建项目自评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新建五所包括: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龙形市派出所、复和派出所以及油麻派出所各个派出所建筑面积均为1144平方米2、项目实施依据1)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土地建设基层派出所的批复(永政函【2012】23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1】1893号)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项目的成立有利于我县开展基层公安工作,项目规模按公安部关于派出所办公、办案、接待、生活分区设置的要求,有利于维护基层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的成立有利于我县开展基层公安工作,项目规模按公安部关于派出所办公、办案、接待、生活分区设置的要求,有利于维护基层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改善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我县社会稳定发展,提升了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五所新建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绩效是否突出,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1、绩效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项目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7月8日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县财政局社保股负责人、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永兴县五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永财绩〔2012〕164号),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召集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五所新建项目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事项2、组织实施7月13日—15日由公安局基建办填写基础数据,进行自评;7月16日公安局基建办对数据进行核对认定,开展初评;7月12日—16日公安局基建办.组织调查问卷3、分析评价7月17日—20日,召开县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会议,通过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和问卷调查分析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最后撰写出绩效评价报告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总额: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 万元;省级财政 万元;市级财政 万元;县本级财政350万元;其他 万元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资金分配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方案,大门建好付10万元,综合楼第二楼地面完工付20万元,综合楼第三楼完工付20万元,综合楼建成验收合格后付40万元,余额按规定时间付清。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能够及时的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并且资金及时到位促进了项目能够按时完工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成立基建办,选调专业干警开展工作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单位分管领导能够及时获取项目进度,选调专业干警,能够实时监督项目的进展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1、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建设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实现了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施工量,保障了基层派出所的办公场所(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改善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我县社会稳定发展,提升了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一)综合评价情况五个基层派出所的建设,改善了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我县社会稳定发展,提升了公安服务能力和水平二)评价结论2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达到90%经测评,综合评分98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在工程验收后能够继续给与资金支持,保障工程款按时拨付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1、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建立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2、严格程序,强化监管,确保资金按时按合同拨付二)存在的问题暂未发现问题永兴县公安局2017年6 月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