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与对策.doc
8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与对策曾寅初——基于浙江、山东两省的调查分析 内容提要:根据我们对浙江、山东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我们认为不规范政策环境下的市场“模糊”运行、确保客源的过度竞争造成的市场盈利空间狭小、以及对时常企业的公共支持缺位造成的市场公益功能不完善,是影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国家可以通过明确市场的公益性、加强对公益功能建设的支持、改善市场的竞争秩序等对策,引导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升级改造、流通政策 Abstracts: Using investigation data and materials in Zhejiang and ShandongProvinces, we found that the vague performance under the non-formal policy environment, the low profit level caused from excess competition, and the weakness of public goods supply function caused from the lack of policy support are the difficult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 upgrading in China. Key Words: Agricultural wholesale market, market upgrading, marketing policy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我国出现后,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从产地市场兴起到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并行发展,从民间自发形成到政府推动建设的过程(李泽华,2002)。
到2002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数已经发展到4150个,其中:蔬菜和果品等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最多,占到批发市场总数的52%,其次是粮食和油料市场占16%,水产品和畜产品市场占15%在全部农产品中蔬菜与果品经过批发市场的比例已经超过60%,在山东等主产地更是超过了80%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额3461亿元,基本构成了一个覆盖城乡,连接产地和销区的农产品流通核心网络体系[1]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着基础设施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叶兴庆,2000;李明生等,2002)因此,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都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作为今后的主要任务(张玉香,2005)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现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虽然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但是对于升级改造大都持消极观望的立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核心作用呢?在本文中,我们将主要利用对浙江、山东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实地调查资料,来分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难点与对策 一、 不规范的政策环境与批发市场的“模糊”运行 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在没有非常规范的政策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升级改造过程中首先面临的就是外部政策环境的制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用地取得和税收问题。
第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土地取得问题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创办需要取得土地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部分在紧靠城市的边缘,那里的土地本身价值已经很高,或者土地升值潜力巨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应该按照什么样的用地标准,通过怎样的程序获得?对此国家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规定目前,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第一、土地取得的程序问题当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商业用地或者工业用地取得时,必须经过招标的程序而招标之前,必须准备好所有的设计方案,这些设计方完全是按照预定土地进行的一旦招标失败,则所有的设计都将作废第二、土地转让的类型问题像杭州那样,作为商业用地来转让则价格高得惊人(即使是作为工业用地,价格也不低)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很难像大型商城那样,进行多层的开发建设,一般只能是一层的建筑土地的利用率不像其他商业用地那样高如果完全按照商业用地价格,则批发市场仅此一项的成本就会高地惊人,企业经营将很难成立此外,一般城市建设中对绿地比例的要求,也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很难执行第三,土地取得的审批问题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取得建设用地并不十分容易企业型的批发市场、例如杭州的笕桥等待可迁移的用地已近三年,而杭州粮油虽然新迁了地址,然而新址的用地确是暂时租借的。
济南七里堡在年底取得了建设用地许可,鲁中果品已经在补交了罚款之后获得了用地权,而义乌农贸城等批发市场,土地仍然是个遗留问题土地的取得困难,一方面与城市规划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考虑不够,没有预留土地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国家土地出让的政策有关,主要是没有专门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政策我们不否认有些企业利用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名义,实际上是要大量“圈地”但是,就我们在浙江和山东所调查的市场而言,基本不存在上述问题 第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税收问题 如果严格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批发市场上的购销商征税,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所以,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购销商采取“避税”措施,是不得不采取的手段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购销商的“避税”是人所共知无法回避的事实一般的方法是,无论是对批发市场,还是对购销商都采取定额税的方式这种税制规定根本得不到有效执行的局面,提醒我们能不能对农产品流通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从流通领域调节农产品供求,本来就应该成为我国农业政策的的重要选择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于不规范的政策环境采取了“模糊”运行对策也就是说,在政策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的前提下,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有自己通过在用地取得和税收上的“不规范获益”,来弥补因此而要承担的支出。
根据我们的调查,虽然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采用的与一般企业相同的经营方式,但是如果严格按照一般企业进行规范的运作,那么很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将会因为无法赢利而不可能正常运转目前之所以许多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正常运转,是因为它们面对“不规范”的外部政策环境,采取了“模糊”对策土地取得上的“模糊”对策,以及通过与税务部门的“谈判”而确定的定额税收等,都是其典型的表现因为这些“模糊”对策的存在,虽然使得批发市场的“形象”受到了影响,但是却保住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生存的根基 实际上,无论人们是否承认,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在我国的一些行政部门也有认同例如农业部在制定《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时,就指出“农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应当作为政府当前优先、重点支持的事业,推动其快速发展”并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是《规划》的基本出发点但是,实际上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性质,并没有具体体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有关政策上,特别是用地取得和税收等政策上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虽然可以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水平,但在同时,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行规范化、透明化,反而会动摇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模糊”对策的运行基础。
试问哪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愿意“自掘坟墓”、勇当“先躯”[2]呢? 二、 确保客源的过度竞争与批发市场的赢利空间 在上述不规范的政策环境下,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不得不通过降低收费水平来确保客源,于是如何负担因为升级改造而带来的成本上升,成为制约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原因根据调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有如下赢利途径(表1):第一,收取摊位费,一般是指需要在批发市场拥有固定摊位的经营品种,例如粮油、副食、水产等具体征收方式包括:(1)按照固定收费标准,一年一收;(2)摊位招标,一年或者半年一收;(3)摊位除了按照收费固定标准收费外,对选号顺序进行招标收费等第二,收取交易手续费,一般是指在批发市场不需要拥有固定摊位的经营品种,例如蔬菜、水果等具体征收方式包括:(1)只按照交易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2)只按照进场时不同吨位的车辆、不同的品种收取不同标准的车辆进场费;(3)进场时预交手续费,出场根据交易情况结算;(4)同时征收手续费和进场费一般的交易手续费在2-4%之间,个别低于2% 表1 调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赢利模式 注:调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简称:1、银座:山东银座圣洋物流中心,2、鲁果品:山东淄博中批发市场,3、鲁蔬菜:鲁中蔬菜批发市场,4、七里堡:山东省济南七里堡蔬菜批发市场,5、寿光:山东蔬菜批发市场,6、杭笕桥:杭州笕桥蔬菜批发市场,7、浙农都:浙江省农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8、浙义乌:浙江省义乌农贸城,9、杭粮油:浙江杭州市粮油批发市场,10、杭果品:浙江杭州果品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 第三,对于设施比较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业务自身的收入往往不能抵偿支出,所以通常需要以其它业务收入来补充从调查情况看,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选择的赢利模式是不一样的,即使采用同样的赢利途径,各个批发市场设置的具体措施也是很不一样的(表1)由于我国农产品购销商的进入门槛非常低,农产品购销商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农产品批发业务单位利润水平已经很低在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赢利模式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是通过收取租金或者入场费的方式,与农产品购销商之间分享农产品批发的利润空间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着同行的激烈竞争的局面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常陷入提高自己的盈利水平和培育客户(购销商)的两难选择之中因此,可以认为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收费标准都是在权衡上述两者之间的关系后作出的一种“均衡”选择由于企业对自身经营财务数据的高度防范意识,我们在调查中无法得到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业绩数据,只能得到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自己经营业绩的自我评估情况也许是因为我们选择的调查对象都是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缘故,我们可以得到的结论是:第一,所有的调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2003年都是赢利的,当然其中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例如浙江义务农贸城等)的主要赢利来源不是农产品批发业务,而是其它业务。
第二,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认为自己的盈利水平在同行中处在“比较好”的位置这个结果表明,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从批发商的低利润率(一般都在6%以下)和批发市场本身的低收费率(一般在交易额3-4%,远低于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情况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是低效率,反而具有相当高的效率特别是在批发市场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设施水平低的市场反而因为支出减少而在客户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是现在许多批发市场自身缺乏升级改造积极性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三、 公益功能的支持缺位与批发市场的“赢利”目的 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采用企业经营的方式,而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只关心实现赢利的基本功能,而对通过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功能缺乏动力表2 调查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数据采集和发布情况市场名称是否保存价格数据的记录价格数据获取方式价格是否发布发布方式银 座 是在市场上采集是网站、大屏幕鲁果品 是专人采集价格否 鲁蔬菜 是专人负责采集价格是政府七里堡是价格采集是政府寿 光 是自行记录是农业部杭笕桥 否 否 浙农都是按时段数据进行加权平均是网络浙义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