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改增会计科目设置.ppt
47页案例解析项目部会计核算1目录•增值税与应税会计核算的区别•项目部会计核算•机关法人会计核算2增值税与应税会计核算的区别•1、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增值税下会计科目设置更多更复杂,•2、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所以确认的收入也为不含税收入,不需要计提增值税?对么?3会计科目的设置•1、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 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等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级)• 核算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已经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三级)•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4会计科目的设置•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三级)• 核算企业购入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等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5、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三级)• 核算企业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本月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6、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三级)• 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或者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7、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三级)•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5会计科目的设置•8、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 借方余额表示企业月终转入的本月多交的增值税,或者本期缴纳上期的税金,借方反应多交的增值税;贷方月表示企业月终转入的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反应未交的增值税6项目部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一)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1、甲方验工计价结算工程款•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在验工计价日进行验工计价,同时或者滞后拨付工程款项,财务应该按登记应结算的合同价款,确认工程结算款的同时也要确认销项税额,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计算的销项税基础为不含税的工程结算,需要将含税的工程结算款进行价税分离,不含税的工程结算=工程结算/(1+11%)•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1】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驻外项目部,已经在当地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015年3月底经三方签字确认的验工计价金额为111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 1110• 贷:工程结算 1000(=1110/1.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1000*11%)8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2、甲方预付工程款• 企业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并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时,应计提销项税,计提的基础为价税分离后的预收账款(预收账款/1.11),待接下来的验工计价出来之后冲预收账款同时冲减其他应收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同时•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2】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B,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工初期收到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的开工预付款666万元•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666• 贷:预收账款 666•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销项税额 66(666/1.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610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在接下来的一期验工计价中,验工计价金额为1110万元,并按扣除预付款的余额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时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 444•借:预收账款 666• 贷:工程结算 1000(1110/1.1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4(444/1.11)• 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销项税额 6611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二)提供非建筑业应税劳务及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的,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例如处置废料或者其他材料等与建造合同有关的零星收入用不含税的销售款乘以相应税率对于项目与项目之间互相调拨材料的情况属于公司内部的调转不需要进行销项税处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红字)•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内部往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3】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驻外项目,2015年3月处理一批钢筋取得现金0.819万元•账务处理:•借:现金 0.819•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材料费 -0.7(0.819/1.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119(0.7*0.17)13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一)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1、购进日常施工用物资、设备及接受应税劳务应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不含税金额应计入采购成本。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红字冲销的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固定资产/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管理费用•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内部往来14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4】施工企业A项目部,2015年3月发生以下采购业务:•(1)购买大型起重设备一台(需组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并开具给项目部,税金34万元;支付预收公司运费不含税金额15.46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7万元;•(2)结算某工程勘测公司提供的地质检测服务,支付服务费1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购进下列原材料:水泥1000吨,支付价款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7万元;外加剂5吨,支付价款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7万元;购进钢筋1000吨,支付价款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34万元;购买沙子、石子等地材,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款200万元15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账务处理:•(1)购买大型起重设备(发票名称应该为公司的名称而非项目名称)•借:内部往来(机械租赁中心) 215.46•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账款 251.16•(2)接受检测服务•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检测费 100(106/1.06)•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00*0.06)• 贷:应付账款 10616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账务处理:•(3)购进处理•借:原材料-水泥 100• -外加剂 10• 钢材 200• -地材 2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7• 贷:应付账款 562.717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会计处理•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及其他应税服务,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直接进入相关成本。
•2、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甲供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其他应税服务,会计上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计入成本•借:原材料/固定资产/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5】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的项目部,2015年3月份盘库的时候,发现一批钢材因为仓库保管员的疏忽发生丢失,确认金额为3万元•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3.51• 贷:原材料-钢材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51(3*0.17)19增值税税金结转的会计处理•(一)预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项目部按照其所在地增值税预征率,以“工程结算”为计算基础,计提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例-6】沿用【例-1】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驻外项目部,已经在当地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015年3月底经三方签字确认的验工计价金额为1110万元,并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部应按照1%预征率确认预征税额,并将此笔业务结转至机关•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10(1110/1.11*0.0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 1020增值税税金结转的会计处理•(二)“销项税额”的结转处理• 项目部在甲方批复验工计价或者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时计提的“销项税额”结转到机关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例-7】沿用【例-1】,该项目部A,在2015年3月份有销项税额110万元,应结转至机关•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销项税额) 110• 贷: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11021增值税税金结转的会计处理•(三)“进项税额”的结转处理• 项目部购进日常物资、设备及接受应税劳务应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核算的“进项税额”结转到机关的会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额)•【例-8】沿用【例-4】,项目部发生采购设备、材料、及结算咨询服务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结转至机关。
•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94.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额) 94.422增值税税金结转的会计处理•(四)“进项税额转出”的结转处理• 项目部发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将“进项税额转出”结转至机关的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贷: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例-9】沿用【例-5】,盘亏的钢材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结转至机关•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0.51• 贷: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0.5123附件税费的会计处理•1、项目部以当期“工程结算”与增值税预征率计算的预征税额及在项目部所在地缴纳的其他增值税为基础,按照项目部所在地的附加税率,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因为营改增之后收入为不含税的,所以不需要再在季度底确认收入的时候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例-10】沿用【例-2】【例-3】【例-6】资料,假设项目部A在某现场,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税率3%,价格调控基金1.5%。
•账务处理:•城市维护建设=11.819*0.05=0.59•教育费附加=11.819*0.03=0.35•价格调控基金=11.819*0.015=0.1824附件税费的会计处理•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价格调控基金 0.18•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0.3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0.5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税 0.59• 贷:应交税费- 应交教育费附加 0.35• 贷:应交税费-其他-价格调控基金 0.18 25年度清算的会计处理•项目部根据法人机关分配的清算增值税税额进行会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清算补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清算税额)26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一)机关初次购入税控专用设备和后续技术维护费的会计核算•1、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结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去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期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7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2、会计核算•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款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运行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进行核算,记录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例-1】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及专用设备,合计支付价款1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700元,预计该设备可以使用2年;支付2015年技术维护费1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60元28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购入税控专用设备:•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控 11700• 贷:递延收益 11700•以后每月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 487.5(11700/24)• 贷:累计折旧 487.5•借:递延收益 487.5• 贷:管理费用 487.529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技术维护费 1060• 贷:银行存款 106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60• 贷:管理费用-技术维护费 106030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二)机关购入大型设备会计核算•1、机关购进日常施工用设备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确认固定资产价值。
如果项目部购入设备,到机关组固,也同样适用这个方法•【例-2】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购入各项办公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200000元,税额合计34000元•借:固定资产 2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应付账款 23000031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2、机关代项目部购进日常施工用设备当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内部往来”科目这种情况下进行税不可抵扣,所以机关购入的设备以租赁的方式租给公司是更合理的)•【例-3】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代项目部购买大型起重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000元,税金34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费价税合计171545.45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17000元•借:内部往来 2511545.45• 贷:应付账款 2511545.4532机关日常业务会计核算•(三)机关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机关处置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净额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3%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按照财税【2014】57号文件,该种情况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减免的1%计入“营业外收入”•【例-4】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处理一台废旧施工设备,该设备为2006年购入取得价款103000元•账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103000• 贷:固定资产 103000•借:银行存款 10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103000/1.0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33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一)月末结转项目部税额会计核算•1、机关按照项目部计提预缴增值税进项税汇总,借记:“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科目•【例-5】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部的预征税额合计100000元•账务处理:•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征税额 1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10000034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2、机关按照项目部业务中的销项税额进行汇总,借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销项税额”科目。
•【例-6】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的销项税额合计1100000元•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1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销项税额 110000035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3、机关按照项目部业务中的进项税额进行汇总,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科目•【例-7】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部的进项税额合计944000元•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税额 944000• 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94400036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机关按照项目部业务中的进项转出额进行汇总,借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转出额”•【例-8】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的进项转出额合计5100元•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 5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进项转出额 510037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二)汇总并计算补缴税额•1、机关汇总各个项目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额,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并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9】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部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行转出额•本级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转出额-应纳税额减征额=1100000-(944000+34000)+5100-11700-1060=114340•本级当期应补(退)税额=本级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各项目部当期已缴纳税额=114340-100000=14340•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43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34038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2、机关汇总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并计提相应的附加税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例-10】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根据汇总补缴的税额计提补缴的附加税,假设机关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分别为7%、3%、1.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49.1•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003.8•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430.2• 应交税费-应交价格调控基金 215.139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3、假设机关汇总各个项目部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行转出额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如果出现留抵额的,无需进行会计处理,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存在借方余额。
•【例-11】承接【例-9】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部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额、其中价税机关本级的进项税额为156000元•本级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转出额-应纳税额减征额=1100000-(944000+156000)+5100-11700-1060=-7660•本级当期应补(退)税额=本级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各项目部当期已缴纳税额=-7660-100000=-107660•这种情况下,存在留抵税额7660元,多交增值税额10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留抵税额,所以100000元要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40月末结转的会计核算•3、假设机关汇总各个项目部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行转出额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如果出现留抵额的,无需进行会计处理,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存在借方余额•【例-12】承接【例-9】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A机关,2015年3月汇总各个项目部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额、其中价税机关本级的进项税额为106000元•本级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转出额-应纳税额减征额=1100000-(944000+106000)+5100-11700-1060=42340•本级当期应补(退)税额=本级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各项目部当期已缴纳税额=42340-100000=-57660•这种情况下,存在多交增值税额5766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不存在余额,所以57660元要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76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766041年末清算的会计核算•机关要对本年增值税进行汇算清缴,机关本级姜清算补缴税额通过“其他应收款-增值税-清算税额”科目分配给项目部,项目部按照分配的补缴税额金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清算税额”科目。
•1、根据机关及各项目部本年度汇总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行转出额、预缴税额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填制总分机构清算表•2、根据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清算税额 14340• 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清算税额 1434042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1、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提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及其他应税服务抵扣直接进入相关成本,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那么怎么区分购进的货物是用于这些呢?如果进行抵扣了税务局有是否会真的检查出来呢?所以对于项目来说是不是可以只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进行抵扣?•2、对于机械租赁中心结转项目的租费、机关结转项目的实验仪器租费等公司转给项目的费用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项目与项目之间材料的互相调转,属于增值税的范畴么?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项目购置设备,是否可以直接入项目自身成本?如果不可以入项目成本,那么需要进行组固,组固资产不需要在项目上确认进项税,而是将发票的原件邮回机关,机关进行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前提是发票名称必须为机关的名称43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4、处置废料或者销售货物等,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开具,项目部应该开具?是否需要申请公司代其开具?或者是去地方税务局代为开具?如果不开具发票的话,也一定要计提销项税额么?对于处置的废料属于与建造合同有关的零星收入,冲减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对于期末销项税额结转到公司的仅包括业主验工结算及预付工程款确认的销项税额,对于销售废旧材料之类的其他收入确认的销项税额不得结转公司,而是在当地税务机关自行纳税•6、对于季度底项目的预验工如何处理?预验工的同时是否确认进项税?•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结转是每个月结转一次还是每个季度结转一次?44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8、三流一致问题:所谓“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是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费用或劳务提供房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1)无真实交易下开票的法律风险:虚开发票•案情介绍• 一般纳税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买设备合同,B公司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但期分公司C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于是B公司让分公司C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公司,请分析三方存在的涉税风险• 45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涉税风险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式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依据上市规定,分公司C没有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而销售方B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行为,都应将收到处罚对于A公司来讲,即使不以偷税论处,但是按照有关法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款,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做转出处理46业务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总•规避税收风险的策略• 由销售方B公司开具发票如果B公司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构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扣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真实交易下票款不一致的涉税风险:不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抵扣增值税进,企业在经济交易活动中,票据开具必须与合同保持匹配,无合同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对供货方或者劳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必须保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