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线-侯德藻第一讲.pdf
47页道路交通标线 ( GB 5768.3—2009)第一讲:新标准解析侯德藻 博士 /副研究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2009年 9月1234前言范围和一般规定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内容56警告标线其他标线及附录前言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 第 1部分 总则 第 2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 第 3部分 道路交通标线 第 4部分 作业区 第 5部分 速度管理 第 6部分 铁路平交口 第 7部分 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第 8部分 学校区域标线部分为 GB5768的第 3部分前言 标线部分与 GB5768- 1999对应部分相比的主要变化: 突出标线的服务功能; 增加橙色虚、实线类型,增加蓝色虚、实线类型; 更改了部分标线的名称,使其含义更明确; 增加了多种新的标线形式; 调整部分标线的设置参数及形式; 增加标线设置示例; 增加资料性附录 “交叉路口标线设置 ” ;范围和一般规定 范围: GB 5768的标线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等一般要求,以及设计、设置的要求 适用于公路、城镇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的交通标线的制作和设置。
其他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场等设置的交通标线可参照执行范围和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道路交通标线的作用: 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信息 …… 标线的反光: 各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本部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部分设置标线 标线的分类: 按功能、设置方式、形态 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表 1 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及含义 色度性能: 应符合 GB/T 16311的规定 标线的抗滑、排水: 标线表面的抗滑性能一般应不低于所在路段路面的抗滑性能连续设置的实线类标线,应每隔 15m左右设置排水缝,其他标线有可能阻水时,应沿排水方向设置排水缝,排水缝宽度一般为 3~ 5cm指示标线 纵向标线: a)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潮汐车道线; d)车行道边缘线; e)左弯待转区线; f)路口导向线; g)导向车道线 横向标线: a)人行横道线; b)车距确认线 其他标线: a)道路出入口标线; b)停车位标线; c)停靠站标线; d)减速丘标线; e)导向箭头; f)路面文字标记; g)路面图形标记。
指示标线 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路面宽度可划两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双向行驶的道路; 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 同一行驶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行道; 设计速度不小于 60km/h: 6:9;设计速度小于 60km/h:2:4指示标线 潮汐车道线: 车辆行驶方向可随交通管理需要进行变化的车道称为潮汐车道,以两条黄色虚线并列组成的双黄虚线指示潮汐车道的位置 应使用相应的可变标志、车道行车方向信号控制设施来配合实现车道行车方向随需要变化的功能,可配合使用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 车行道边缘线: 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指示标线 左弯待转区线: 指示左转弯车辆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的位置; 设有左弯专用信号且辟有左转弯专用车道时使用,设于左转弯专用车道前端,伸入交叉路口内,但不得妨碍对向直行车辆正常行驶指示标线 路口导向线: 在平面交叉口面积较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或交通流交织严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 连接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或机非分界线的路口导向线为白色圆曲(或直)虚线;连接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路口导向线为黄色圆曲(或直)虚线;指示标线 导向车道线: 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称作导向车道线,用以指示车辆应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的位置; 可变导向车道线设置长度应不小于其他导向车道线的设置长度,施划了可变导向车道标线的导向车道内不应设置导向箭头。
可变导向车道线应与可变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配合使用;指示标线 人行横道线:指示标线 人行横道线:指示标线 车距确认线:指示标线 道路出入口标线:指示标线 停车位标线: 停车位标线的颜色为蓝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免费停车位,为白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收费停车位,为黄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停车位标线的宽度可介于 6cm~ 10cm之间指示标线 停车位标线:固定停车方向停车位标线出租车专用待客、上下客停车位标线指示标线 停车位标线:在停车位内标注专用车辆的文字,如 “校车 ”、 “公交车 ”等,形成校车专用停车位和公交车专用停车位等标线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标线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指示标线 停车位标线:机动车限时停车位标线指示标线 停靠站标线: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指示标线 停靠站标线:路边式停靠站标线指示标线 减速丘标线:指示标线 导向箭头: ¾设计速度不大于 40km/h: 3m导向箭头体系; ¾设计速度大于 40km/h小于 100km/h: 6m导向箭头体系; ¾设计速度大于等于 l00km/h: 9m导向箭头体系; ¾城市道路设计速度大于 40km/h而小于等于60km/h:也可采用 4.5m导向箭头体系;除掉头车辆外,其他车辆的行驶方向均应遵循导向箭头的指示。
法律规定禁止掉头处除外,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且道路条件允许的地点可以掉头;指示标线 导向箭头≥ 23≥ 3导向箭头设置次数≤ 4040~ 100≥ 100道路设计速度km/h指示标线 路面文字标记a 表示专用时间段的数字,相应值可取正常值的一半,字宽及横向间距视路面情况可适当调整200100300≤ 4040020060040~100可取公路相应值的 0.5-0.7倍600300900≥ 100纵向间距acm字宽cm字高acm城市道路公路设计速度km/h指示标线 路面图形标记:注意前方路面状况标记禁止标线 纵向禁止标线: a)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b)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c)禁止停车线 横向禁止标线: a)停止线; b)停车让行线; c)减速让行线 其他禁止标线: a)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 b)导流线; c)网状线; d)专用车道线; e)禁止掉头(转弯)线禁止标线 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禁止标线 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用于禁止车辆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进行变换车道和借道超车;禁止标线 禁止停车线:禁止标线 停止线、让行线:禁止标线 非机动车禁驶区线、导流线、中心圈: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导流线中心圈禁止标线 网状线:禁止标线 车种专用车道线:禁止标线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警告标线 纵向标线: a)路面(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b)接近障碍物标线; c)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