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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营业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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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9099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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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营业房招租文件2017年9月22日第一章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营业用房招租公告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现有部分营业用房出租,现向社会公开选择承租人欢迎有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地址备注1营业用房出租1个学院南大门围墙外详见附图二、承租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民事义务能力的年满18周岁公民三、招标文件获得方式: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官网招投标公告栏,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见附件)四、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 上午9:00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以转账方式到以下账户:开户名: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开户行:工行桐庐支行账户号:1202089119900104396 备注请写上桐庐校区营业用房招租五、换取收据时间:请于2017年9月29日 上午9:00前持银行回单或现金交纳单到管理楼109财务室换取收据,没有收据者取消投标资格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请于2017年9月29日 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交外语楼W414室,逾期将做放弃投标处理七、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八、开标地点: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外语楼W417会议室(桐庐县环城南路66号)九、其他: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0571-69936024 公共事务部2017.9.22第二章 申报人须知一、学院概况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座落于杭州市政府规划的二十座新城之一桐庐县风川一江南新城,作为桐庐的东大门,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中有320国道东西贯通,南有杭新景高速公路,北有富春江。

      校园用地北侧是东连接线(是风川大道与跨富春江的柴埠大桥连接线),隔道是江南新城公建中心区,东侧是320国道;西侧是春江路和紧邻富春江的柴埠安置小区、教师住宅区,南侧是保留山体校园地理位置优越,市政配套完善校园总用地面积361838平方米,合计542.757亩,总建筑面积238838.74平方米,学校规模为全日制学生8000名,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建设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力争成为桐庐县标志性文化工程,成为富春山水与现代建筑融为一体的生态校园、人文校园、智慧校园二、具体事项1、此次招租的出租房为学院南大门围墙外营业房1个商铺,营业房序号8号,面积32㎡,详见布置图2、此次招租的营业房用途为除超市、快递、网吧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营业范围,主要以小吃、餐饮为主3、此次招租的出租房租赁期限为4年,租金每年按年一次付清,先付款后使用申报人请根据申报表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填写4、申报人在送达申报书前,须缴纳招租保证金10000元整此款在确定承租人招租完成之后,承租人可抵付合同约定中的履约保证金部分;未中选的在通知后的五天内,交款人本人凭身份证和我院开据的招租保证金收据原件来我院公共事务部办理招租保证金退还手续。

      5、此次招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由招租小组确定分数最高者为中标者,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五天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手续,同时交清第一年的房屋租金6、若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五天内,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的,同时不能交清应缴的房屋租金,其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7、其他事项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8、申报人请于2017年9月29日9:00前,将申报书密封并把我院开具的招租保证金收据复印后贴于申报书信封外侧后,交到学院公共事务部(外语楼W414室),并办理申报书送达确认手续9、学院桐庐校区入住学生达到约8000人规模,请承租人注意经营风险,合理报价10、此次营业房招租,每个承租人交1份保证金报1个营业房标的11、学院提供水、电总端口,其他均由承租方在装修中解决12、本须知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营业房招租小组负责解释西学院围墙东杭州商学院南大门营业房布置图已招标本次招租营业用房已招标已招标已招标已招标已招标已招标已招标9号铺8号铺7号铺6号铺5号铺4号铺3号铺2号铺1号铺西320国道东第三章 标书制作内容和要求一、招租人申报材料内容1、企业或个人对申报该项营业房的经营优势或现有的经历。

      2、本招租的房屋为指定营业范围的营业房3、申报材料以申报书的形式申报,房屋年租金请以逐年方式申报4、承租人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在价格水平、质量等方面的承诺5、承租人对自己正在经营的特色项目、连锁品牌项目或加盟情况介绍6、承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7、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身份证复印件的,做废标处理8、填写价格申报书:单位(姓名) 联 系 人联系地址 联系申报内容本人申报 号营业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年租金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年租金总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相关说明: (1)申报人的以往经营概况及特色项目介绍2)租用房屋从事的行业及设想3)申报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4)租金报价为平行报价,即每年租金一样可另附纸说明)本项目报价不得低于每年5万元,低于做废标处理。

      对《申报须知》、《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等招租内容及材料已全面了解对以上事项确认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第四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审方式此次招租采用综合评标的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承租人申报的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认真进行评议,最终进行打分表决序号项 目评分内容和标准一技术商务资信分(20分)综合实力(5)注册资本、财务指标、品牌特色等项目经验(5)现有1个已经营的店面得3分,需营业执照复印件,每增加1个得1分,最多5分装修方案(5)装修的整洁性、时尚性、实用性、除油烟及环保性等方案服务承诺(5)服务项目的食品安全、价格、质量、风味特色等承诺二价格分(8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8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第五章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一、甲方将座落在桐庐校区南大门围墙外营业房(环城南路66号) 号 店,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经营使用,经营范围: 等。

      房屋租赁期限为肆年,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第一年为 万元整、第二年为 万元整、第三年为 万元整,第四年为 万元整,总额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年租金按年一次付清,先付款后使用具体年租金支付的时间及金额为:年 月 日前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 万元年 月 日前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 万元年 月 日前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 万元年 月 日前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 万元逾期支付的,每天按应付租金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 三、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此款至本合同终止交回房屋办妥各项事宜后无息退还乙方四、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应使水电设施(表前)完好、排水接口到位,如有问题应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交付使用后造成的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乙方的用水、用电、排水的使用,自行安装、使用和维修自行安装的用电设施中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按时结清乙方在营业前先预交水电费1万元,水电费收费标准以桐庐当地商业用电标准收取,每月结算,甲方从预交水电费中扣除,第二年根据第一年的用水电量预交水电费五、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房屋设施的维护工作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因房屋设施自然损坏及构造原因等造成的房屋损坏、渗漏等情况,由甲方及时修复甲方提供的房屋乙方如需作室内装修,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批准方可实施,其中消防设施不能移动及覆盖,并且乙方不得对房屋作结构性改变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改造,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知解除合同六、乙方装修,在甲方设置的门面广告尺寸的范围内再进行制作、施工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动工装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知解除合同七、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持门前的整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八、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须与周边环境相适宜,乙方不得经营有噪音、有空气污染等行业,若有违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九、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做好治安、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及卫生工作。

      乙方经营所涉及的有关费用由乙方依据有关规定缴纳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十、在房屋租赁期间,为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必须配置灭火器,消防责任由乙方负责十一、因桐庐校区目前社会有些管理措施还未到位,需有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中,出租房的有关垃圾收集清运,由甲方暂时代管理,由甲方根据出租房垃圾量,在乙方门前指定位置设置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时上门收集清运,费用根据有关收费标准由承租户承担十二、乙方租赁的房屋不得转租或分租如乙方转租或分租的,甲方有权通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除不退还当年的房租外,还要承担 元的违约金(相当平均三个月的租金)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租赁期内,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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