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分布式光伏验收规范.docx
12页分布式光伏验收规范2022目 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13.2 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13.3 光伏组件 23.4 光伏组串 23.5 光伏支架 23.6 组串汇流箱 23.7 逆变器 23.8 交流汇流箱 23.9 观感质量 24 单位工程验收 24.1 一般规定 24.2 土建工程验收 24.3 安装工程验收 44.4 其他辅助工程验收 95 整体性能验收 10I分布式光伏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并网验收前的单位工程验收和并网验收后的整体性能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与设计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794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 50797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GB/T 50796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32512 《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要求》 DL/T 5210.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由太阳能光伏组件、交直流汇流设备、并网逆变器、变配电设备、计量计费和监测系统等组成;一般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自发自用为主, 多余电量可向电网输送 3.2 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指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 筑物组成 103.3 光伏组件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电池组合装置又称太阳电池组件 3.4 光伏组串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具有一定直流输出电压的电路单元 3.5 光伏支架光伏发电系统中为了摆放、安装、固定光伏组件而设计的专用支架 3.6 组串汇流箱在光伏发电系统中,将若干光伏组件串并联汇流后接入的装置 3.7 逆变器光伏系统内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的设备 3.8 交流汇流箱在逆变器和并网柜之间、逆变器和单元变压器之间,将若干逆变器并联汇流后接入的装置 3.9 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4 单位工程验收4.1 一般规定4.1.1 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单位工程应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三大类进行划分。
单位工程的验收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2 单位工程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组建,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1.3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应检查单位工程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更改联系单及施工技术要求; (b) 应检查施工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c) 应检查各主要工艺、隐蔽工程监理检查记录与报告等; (d) 应检查彩钢瓦支架连接件现场拉拔试验、布置光伏后屋顶承载力校核报告、加固后屋顶承载力校核报告(若有)、加固施工过程记录等; (e) 应检查单位工程的形象面貌和整体质量; (f) 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g) 应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h) 应签署“单位工程验收意见书” 4.1.4 对于利用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D级的建筑物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利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物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光伏阵列所附着建(构)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不满足光伏运营时间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利用临时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不予验收 4.2 土建工程验收 4.2.1 土建工程验收应包括混凝土光伏支架基础、彩钢瓦屋顶支架与原屋顶构件的连接、设备基础、加固工程、维护通道和安全防护的验收。
4.2.2 光伏支架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 50796)、《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的相关规定 4.2.3 混凝土光伏支架基础、设备基础应符合以下验收标准: (a) 结构块所用外表应无严重的裂缝、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情况,其强度、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浇筑整齐平整,无明显歪斜 (c) 与原建(构)筑物连接应连接牢固可靠,连接处做好防腐和防水处理 (d) 配电箱、逆变器等设备壁挂安装于墙体时,墙体结构荷载需满足要求 (e) 如采用结构胶粘结地脚螺栓,连接处应牢固无松动 (f) 预埋地脚螺栓和预埋件螺母、垫圈三者匹配配套,预埋地脚螺栓的螺纹和螺母完好无损,安装平整、牢固、无松动 (g) 屋面保持清洁完整,无积水、油污、杂物,有通道、楼梯的平台处无杂物阻塞 (h) 设备基础顶部离地高度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i) 对于重要设备基础,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防护完好、标识规范 (j) 外露的预埋螺栓(预埋件)的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4 彩钢瓦屋顶支架与原屋顶构件的连接节点,应有现场拉拔试验,试验承载力应不小于设计要求承载力。
4.2.5 支架基础采用混凝土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尺寸允许偏差为: (a) 轴线:±10mm; (b) 顶标高:0mm~-10mm; (c) 垂直度:每米≤5mm、全高≤10mm; (d) 截面尺寸:不应出现负偏差; 4.2.6 观感质量检查方法及内容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的规定;工程实体观感质量与验收结论应相符 4.2.7 钢结构及平台栏杆应符合: (a) 无明显变形、损伤、污染、锈蚀 (b) 防腐、防火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的规定 (c) 压型钢板维护结构表面平整,拼缝严密、顺直,无色差、翘边、损坏、起鼓、污染,不漏水 4.2.8 砌体工程应符合: (a) 砌筑方法正确、灰缝饱满; (b) 勾缝均匀光滑、顺直、深浅一致;平整度、垂直度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 4.2.9 加固工程应符合以下验收标准: (a) 凡涉及原结构屋顶光伏布置建筑,均应有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屋顶承载力校核报告 (b) 校核报告中,对于各类屋顶光伏布置附加荷载的取值,常规彩钢瓦屋面光伏支架宜取0.15kN/㎡;混凝土屋顶支架及基础附加荷载,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及支架结构布置等实际情况考虑。
(c) 加固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以及加固设计文件的要求 (d) 参与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e) 加固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f)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已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已形成验收文件 (g) 涉及结构安全的检验项目,已按规定进行了见证取样检测,其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监理人员检查认可 (h) 加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其检查结果的综合结论已得到验收组成员的共同确认 (i) 加固未完成或未验收合格的,不得实施支架及光伏安装工作4.2.10 维护通道和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验收标准: (a) 屋顶维护通道宽度及布置应能满足正常运维通行及更换组件的要求; (b) 通道的连接应可靠,其材质和防腐应满足正常使用年限的要求; (c) 屋顶安全防护应能有效确保运维的安全,根据实际业主要求,有条件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围栏,否则,应有其他可靠措施保障运维安全 (d) 考虑运维的需要,应设置有安全便利的上下屋面的检修通道 4.2.11 施工过程中对原建筑、道路等的破坏,均应修复完成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和业主方要求。
4.2.12 土建工程各个环节的验收资料应完备、齐全,应能体现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整改、消缺等均有闭环资料 4.2.13 支架基础、设备基础的验收归档资料应包括: (a) 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报审 (b) 基础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及测量记录、基础复测成果资料 (c) 施工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 施工试验及检测报告包括承载力检测报告和砂浆、混凝土及钢筋连接强度试验报告 (e) 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f) 单位(子单位、分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4.2.14 加固工程验收归档资料应包括: (a) 加固方案文件 (b) 原材料、产品出厂检查合格证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产品的进场见证取样复检报告; (c) 结构加固各工序应检项目的进场检查记录和检验报告 (d)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 (e)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f) 加固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g)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例如台风登陆较频繁地区的抗台设计专题和沿海地区的抗腐蚀设计专题 4.3 安装工程验收 4.3.1 安装工程验收应包括对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电气设备、防雷与接地、电缆等的安装工程的验收,并需进行安装功率核查,光伏容量与逆变器容量配比的核查。
4.3.2 光伏组件其安装工程应符合以下验收标准: (a) 光伏组件的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及质量验收报告齐全 (b) 光伏组件外观不应存在缺陷或异常,包括但不限于:EVA 变黄、电池片变色、玻璃破裂、电池片位移及破碎等 (c) 光伏组件的数量和平面布置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 (d) 光伏组件的安装倾角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1°相邻光伏组件边缘高差≤2mm, 同组光伏组件边缘高差≤5mm,组件安装水平面无弧度现象 (e) 光伏组件最低点距屋面完成面的距离和散热间隙符合设计要求 (f) 固定组件的专用卡件压块边缘应与组件侧面紧密贴合,压块和组件边缘间无缝隙 ,压块无歪斜现象不锈钢螺栓的力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g) 光伏组件的连接线缆应绑扎可靠,无破损、浸水现象,无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现象 (h) 组件串联后首尾两端引出线应有机打标识,标识内容应能反映对侧设备 (i) 光伏组件金属部件应正确、可靠接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的规定接地线与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