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银行培训:xx银行员工行为合规手册(招银发[]317号).docx
22页员工行为合规手册的通知各分行,总行各部门:现印发《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合规手册》(以下简称《合规手册》),自20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请各行(部)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组织学习各行(部)应当确保人手一册《合规手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掌握《合规手册》的内容,并通过培训测试等手段,加强宣导,深入人心,在全行牢固树立重合规、守秩序的观念,形成气正风清、令行禁止的新气象新员工上岗前,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要对其发放《合规手册》并进行合规教育,通过合规测试后方能上岗二、贯彻执行各行(部)应当引导员工贯彻执行《合规手册》,把“守法合规”的理念刻在脑海中,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发自内心地把合规操作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每一个业务流程、每一个履行职责的行为之中,在日常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行规章制度和《合规手册》三、检查督导总分行各业务条线、内控合规和审计部门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要将被检查单位的员工对《合规手册》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员工遵守《合规手册》的意识,促使员工自觉以《合规手册》中的要求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标准和准绳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招商银行202*年12月16日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合规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建立健全员工行为合规基本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我行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是全行员工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我行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规范员工行为的基本依据和评价员工行为的基本标准第三条我行倡导守法合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合规文化与职业操守第四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行规章制度及本手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我行规章制度及本手册的行为,都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第五条我行鼓励员工积极举报、抵制各类违反法律法规、我行规章制度及本手册的行为—4—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我行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第六条员工应当熟悉和执行本手册,掌握与遵循所从事业务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第二章职务活动的行为规范第七条员工应当主动学习、正确理解并执行与所在条线、岗位职责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员工要从一般规则和我行最佳利益出发善意理解,不得刻意曲解、恶意利用。
如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规定滞后于业务发展,员工可以提出改进意见,但在我行制度作出调整前不得违反或者擅自变通员工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具体业务流程或环节有疑问时,应当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咨询,必要时向法律合规部门咨询,避免因理解偏差出现失误第八条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流程要求,接受业务管理和工作任务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如果上级业务指令明显与我行规章制度相抵触,或者明显会给我行带来损害的,员工应当向上级说明;如果上级拒绝接受,员工有权越级报告,上级不得因此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员工对于职责范围内下级机构的工作请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答复,不得无故推诿、拖延第九条员工应当如实反映和报告履职过程中了解和发现的业务情况,如实总结和报告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员工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信息、材料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授权时,授权范围和期限应当明确、规范,符合我行规章制度员工应在授权范围内严格、完整履行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如遇授权内容不明确,为避免不利或损失,员工可先予以合理处理,事后须及时向上级汇报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和业务程序审慎办理业务。
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超越授权办理业务;(二)逆程序、减程序操作或暗箱操作;(三)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6—(四)违反制度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交与他人,或将自己掌握的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五)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第十二条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内外部监督检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各类检查,并遵守以下原则一)以客观事实或自己了解的真实情况为依据回答所问询的问题,不得凭个人印象、是非好恶或道听途说的消息回答问题;对自身不熟悉的业务领域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业务问题可不作回答并做好解释;(二)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不得转移、伪造、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不得阻扰检查或设置障碍,不得泄露执法活动或内部检查信息;(三)对于内外部检查发现的与本岗位相关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十三条员工从事资产业务,应当按照各自岗位职责严格履行尽职义务,依法合规进行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其他各类风险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在业务调查过程中帮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或提供客户虚假信息、资料,故意隐瞒不利于客户的情况,误导贷款审查和审批决策;(二)管理人员授意、指使、强令有关部门或员工违规办理授信、发放贷款、提供担保;(三)未经审批、越权审批、逆程序审批、化整为零办理授信、发放贷款、提供担保;(四)未经审批,擅自放弃、释放、更换抵押物(质物),擅自解冻、释放保证金,丧失债权追索时效;(五)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为关系人输送利益或帮助债务人逃避债务;(六)私自销毁、隐匿、篡改客户和业务信息资料,或制造虚假的信贷资料;(七)其他不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和制度的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员工不得从事违规吸储、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等活动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以支付额外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二)以各种形式组织或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三)引荐我行客户或其他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我行客户或其他人发放高利贷;—8—(四)将本人账户或本人控制的他人账户提供给客户使用,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或与客户相互融通资金;(五)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P2P等机构;(六)擅自以我行各机构的名义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七)截留、挪用或直接侵占客户或我行资金第十五条员工应保持我行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任何未按会计制度记载业务的行为;(一)虚构交易量、虚假签约、人为调节数据以及其他制作虚假业务交易、财务信息的行为;(三)设立或变相设立“小金库”,将我行资产或收入放在账外隐藏、私用或者私分第十六条禁止员工从事账外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办理各项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二)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内轧差处理;(三)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四)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费用标准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用公款支付应当由本人或亲友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用公款游山玩水或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出国(境)公款旅游;(三)上下级机构及员工之间、行内部门之间用公款宴请或馈赠;(四)申报不实费用,或使用虚假或无关的发票报销;(五)其他不符合我行财务制度的行为第十八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我行关于营业场所使用的相关规定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允许、协助未经有权审批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使用我行营业场所;(二)私自利用我行营业场所向客户推介、销售未经批准的第三方产品第十九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和影响为请托人牟取利益并收取其好处我行禁止员工有以下行为一)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商品,或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商品,以及以其—10—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二)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或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三)以委托请托人进行投资的名义,未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虽出资但所得收益高于应得收益;(四)要求或接受请托人安排,使特定关系人以某项工作之名、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报酬;(五)要求或授意请托人将财物或其他好处给予其特定关系人;(六)约定在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或其他好处,并在离职之后收受。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和影响从事以下行为一)违规干预或影响授信和担保审批、采购、基建工程、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装修、资产处置、人事安排、财务资源分配或商业广告等经营活动;(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和客户资金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其他投机性炒作,或违规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第二十一条业务合作方给予的合法折扣、佣金或其他奖励,均属我行所有,员工收到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上缴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我行有关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工作中获知的国家秘密、我行和其他机构商业秘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同时,遵守以下保密规则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二)不得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物品;(三)不得用普通、、邮件(含电子邮件)传递秘密事项;(四)不得携带纸质秘密文件、资料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五)不得在他人电脑、其他单位及公共场所使用存有我行秘密文件、资料、信息的未加密的电子介质第二十三条员工在接触和使用任何计算机资源及其他重要信息资源时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我行相关的信息安全规定,不得有超出岗位职责、授权范围或其他危害我行信息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内幕信息知情员工应当遵守内幕信息的保密—12—原则内幕信息是指对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信息内幕信息知情员工是指我行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员工内幕信息知情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则一)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利;(二)不得利用相关信息使用本人、亲属或其他人的证券账户买卖我行证券;(三)不得基于掌握的内幕信息建议或推荐他人买卖我行证券第二十五条员工应当致力于保护我行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除获得法律许可并履行规定的内部审批手续外,员工不得对外泄露我行尚未获得批准的专利员工应当尊重他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未经合法授权,不得使用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不得使用他人享有商标权的注册商标,不得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音乐作品、字体、计算机软件等第二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我行有关品牌管理和信息发布的制度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在品牌规范应用上须严格遵循我行品牌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禁在未经授权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我行品牌或不按照规范使用我行品牌;(二)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以我行名义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三)不得擅自在、微博、博客、论坛、等公共网络空间发布、泄露、议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损害我行利益和声誉的言论;(四)在处理客户投诉或应对公共关系事件时,与外部各方沟通和发布信息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并按相关的流程和口径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在产品研发、营销与服务、运营及风险管理等过程中履行各自的反洗钱职责所有员工均负有向所在单位反洗钱管理员或法律合规部举报客户可疑交易和可疑行为的责任严禁员工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洗钱活动第三章处理客户/供应商关系的行为规范—14—第二十八条员工在为客户提供咨询、办理业务时,应当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积极主动、诚恳热情、文明礼貌、专业高效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当尊重前来办理业务的每一个客户,并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国籍、宗教、民族、身份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