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技术规程.pdf
63页CECST/CECS X X X-202X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ed energy management andcontrol system of public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有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中国计划出版社1总 贝 I 1.0.1 为使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与我国能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相适应,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障公共建筑能源的高效利用,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1.0.3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缩略语2.1 术语2.1.1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 integrated energy for public buildings在公共建筑内,以电能为主,辅以水、气、热、冷等多种能源的供应形式2.1.2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integrated energy managementand control system for public buildings以公共建筑供配电系统为核心,改变公建能源供应形式单独运行管控的既有模式,对能源分配、转化、存储、消费等统一协调与优化的软硬件系统。
2.1.3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平台integrated energy managementand control platform for public buildings提供支持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2.1.2)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具备公共建筑综合能源(2.1.1)用能监视、启停控制、事件告警、客户服务、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功能的计算机系统2.1.4 能源计量器 energy meter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设备2.1.5 数据采集器 data collector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电能或其它能耗信息采集的设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表计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并通过远程信道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2.1.6 集中供热 centralized heat supply2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建筑或区域中的用户供热2.1.7 集中供冷 d i s t r i c t c o o l i n g使用集中冷源,通过供冷输配管道,向建筑或区域中的用户提供冷量2.1.8 能源 e n e r g y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2.1.9 能耗 e n e r g y c o n s u m p t i o n是能源消耗的简称,指使用能源的量2.2缩略语2.2.1 M D5 消息摘要算法第 5 版(M e s s a g e Di g e s t Al g o r i t h mV e r s i o n 5)2.2.2 X M L 可扩展标记语言(E x t e n s i b l e M a r k u p L a n g u a g e)2.2.3 AE S 高级加密标准(Ad v a n c e d E n c r y p t i o n S t a n d a r d)33基本规定3.0.1对公共建筑中用能设备安装能源计量器和监控设备,采用远传方式,对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和系统参数进行采集,实现对公共建筑中能源利用状况的实时监控3.0.2对公共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判断,应制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操作和管理方法,并对具备控制条件的用能系统进行节能优化管控3.0.3建立集能源监测、分析、管理、控制、考核和可视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能源管控中心,应满足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实现与各级平台互联互通。
3.0.4按照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理和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科学统筹规划,应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和能源监管的要求3.0.5发挥公共建筑现有资源作用,应采用标准数据接口,实现数据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3.0.6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性能安全可靠,安装规范,方便适用,易于维护管理,确保系统长期有效运行44系统规划4.1 一般规定4.1.1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建立以耗能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的架构4.1.2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实现能源消耗、传输和数据分析的全过程管理4.1.3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具备能源规划配置、综合监测、智能调控、分析决策、智能运维、运营支撑等功能.4.1.4公共建筑综合能源宜包括电、水、油、气、热、冷、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4.1.5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通过对建筑设备的整合,形成一个综合的协调管理系统,实现建筑节能4.2系统架构4.2.1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总体架构可分为:感知层、网络传输层、平台层和应 用 层(图4.2.1)T1 数据传输;数据采集_ J_ 1(计 量 仪 表 无 工 耗f X第三方系统图4.2.1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总体架构54.2.2 数据采集方式应以计量仪表采集为主,以人工采集和第三方系统采集为辅,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计量仪表采集应通过具备数据远传功能的计量仪表实现能耗自动采集。
2 对不具备自动采集条件的数据和信息,应采用人工方式按一定周期进行采集,并录入系统3 第三方系统采集应采用标准数据接口与公共建筑内已有的各类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共享4 .2.3 数据采集应满足下列分类、分项统计的具体要求1 分类数据采集指标划分为6项,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耗电量2)耗水量3)燃气量4)集中供热耗热量5)集中供冷耗冷量6)其它能源应用量2 分项应对电耗和可再生能源进行分项采集,且公共建筑中的用能系统、区域和主要用能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项采集的内容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项电耗按照用电系统应划分为照明插座用电、暖通空调用电、动力用电和特殊用电共4项,分项电耗的具体内容见表4 2 36表4.2.3分项电耗的具体内容能源分项一级子项二级子项照明插座用电室内照明和插座建筑物室内照明灯具和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风机盘管、分体空调等没有单独供电回路的空调设备等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公共区域照明走廊、大堂等公共区域的灯具照明和应急照明等室外景观照明建筑室外的照明灯具、室外景观等暖通空调用电冷热源系统冷源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却泵和冷却塔热源系统包括电锅炉、供暖循环泵(对于热网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包括板换二次泵;对于采用自备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补水泵和定压泵空调水系统包括一次冷冻泵、二次冷冻泵、冷冻水加压泵等空调风系统包括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变风量末端、热回收机组和有单独供电回路的风机盘管等动力用电电梯包括货梯、客梯、消防梯、扶梯及其附属设备,如专用空调等水泵包括给水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通风机包括地下室通风机、车库通风机、厕所排风机等特殊用电信息机房包括通信、网络、计算机设备和机房空调设备等洗衣房包括洗衣机、脱水机、烘干机和烫平机等厨房包括电炉、微波炉、冷柜、洗碗机、消毒柜、电蒸锅、厨房送排风机等游泳池包括供暖、空调、通风和水处理等设备健身房包括健身器械、空调和通风等洁净房包括净化空调、工艺设备等其他包括开水器、电热水器等建筑中所需的其他设备2)可再生能源主要应分为太阳能光电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热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生物质能系统和其7他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等6项。
4.2.4 数据传输可采用有线、无线或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方式,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能源计量仪表与数据采集器之间传输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保证能源计量仪表与数据采集器之间可靠通信2)应支持多种网络传输通信方式3)对于电能表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UT645的规定;对于水表、燃气表和热(冷)量表的通信协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 188的规定2 数据采集器与服务器间传输应满足下列要求:1)数据采集器应使用基于IP协议接入网络,在传输层使用TCP协议2)当网络发生故障时,数据采集器应存储未能正常实时上传的数据,待网络连接恢复正常后进行续传3)当能源计量仪表或数据采集器故障未能正确采集能耗数据时,数据采集器宜向服务器发送故障信息3 能源管控中心与上级平台间数据传输应按照规定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要求传送数据及信息4.2.5 数据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1 应对能源数据进行处理,过滤无效数据,补充缺失数据2 应采用专用服务器或存储设备,数据应存储1年及以上.3 应定期备份数据,周期应不超过7天4.2.6数据应用应满足下列要求:81 应满足公共建筑中用户访问量的需求。
2 应满足公共建筑能源管理和考核要求3 应满足上级平台对公共建筑中用能系统、区域和主要用能设备统计管理的要求4 宜支持多种终端访问形式4.3系统组成4.3.1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由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装置、能耗数据传输网络和综合能源管控中心的软硬件设备组成(图4.3.1)9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平台能源控制模块能源策略模块能源分析模块能源计量管理模块库据ATY数有线/无线传输网络能耗数据采集器图4.3.1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组成4.3.2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装置应由能耗计量仪表和能耗数据采集器组成,实现对公共建筑分类、分项能耗数据的计量及采集功能4.3.3能耗数据传输网络应采用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有线与无线10混合网络,实现能耗计量仪表、能耗数据采集器、综合能源管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功能4.3.4综合能源管控中心应由数据通信服务器、数据处理服务器、数据发布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能源管控系统应用软件和中心机房组成,实现对能耗数据的的监测,并对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发布功能的场所115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实现对能耗信息的动态、准确、全面采集5.1.2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平台对能耗应进行分类、分项、分区域统计分析。
5.1.3 能耗控制模块应对现场用能设备进行控制5.1.4 现场用能设备应与能耗计量仪表、传感器等构成一体化5.1.5 物联网平台可接入各类现场能耗计量仪表、传感器等设备5.1.6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利用光伏、储能、水蓄冷、水蓄热、余热利用等技术,对地热、风力、光伏等各类能源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5.1.7 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管控系统应利用绿色建筑节能技术,并符合附录A 的规定5.2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5.2.1 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确定需要进行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的用能系统和设备2 选择能耗计量仪表,并确定安装位置3 选择能耗数据采集器,并确定安装位置4 设计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的布线,包括能耗计量仪表与能耗数据采集器之间的布线、能耗数据采集器与网络接口之间的布线当能耗数据采集器与网络接口之间的布线困难时,可采用无线网络传输方式125.2.2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的设计文件应满足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筑的基本信息、用能系统状况、用能类别和用量的描述2 能耗计量仪表、能耗数据采集器及布线平面布置图3 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的设计图,包括出线开关额定容量、互感器变比、供电回路名称、能耗数据计量装置的位置和编号。
4 能耗计量仪表和能耗数据采集器的接线原理图、安装详图5 能耗计量仪表和能耗数据采集器的通信传输接线图6 能耗计量及数据采集的设备与材料表,包括能耗计量仪表、表箱、能耗数据采集器、材料及线缆5.2.3能耗计量仪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具有标准的通信接口,并能实现数据远传功能通信接口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 络 规 范 第。












